中图分类号:D6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9303(2019)02-0091-09 在2018年召开的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教育必须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这与我国自古就有的重视道德教育的传统相契合。家庭作为青少年成长的第一场域承担着重要的道德教育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讲话中提到,家庭教育是“品德教育,是如何做人的教育”。习近平总书记非常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重要性的发挥,多次在不同场合谈到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并从家庭与国家和民族前途关联性的角度来强调家庭的重要性,强调要“从家庭做起,从娃娃抓起”。我国自古便重视在家庭中从早期对青少年进行道德教育,这些优良传统在新时代对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意义重大。 一、我国传统青少年早期道德教育的主要观点及其现实价值 家庭是社会的产物,也是国家和社会的细胞,“东方国家成立的单位,历史上,向来是根据家庭组织的。家庭对于国家,如政治、经济和教化方面,都有过一番重大的贡献”[1]。教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文化,是重要的文化传承方式,家庭教育是传承我国传统道德文化的重要活动。在几千年发展历程中,中国传统家庭道德教育以儒家道德经典为范本,以伦理道德为主要教育内容,对家庭成员尤其是青少年子女开展品德、人格等方面的教育。“礼”“仁”“孝”是我国儒家传统道德教育的核心观点,也是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孔子历来重视道德教育,他认为“德之不修,学之不讲”,人的道德品质并非先天的,而是由后天培养而来,个人要主动且虚心向他人求教,不能自我封闭、固执己见,否则“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孟子提出了五伦的人际关系原则,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提倡建立友好的人际环境以发扬德行。孔孟的道德教育思想在我国传统社会教育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后世虽有发展和变迁,但其核心地位始终不曾动摇。“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2],我国优秀传统道德观念对新时代青少年家庭道德教育意义重大,要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需要在家庭中传承我国优秀道德教育理念。 教育最根本的问题是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而展开,关于“培养什么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给出了回应:立德树人。为此,青少年不仅需要坚定理想信念并厚植爱国主义情怀,而且要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加强品德修养,还要在素质构成上下功夫以增强综合素质、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要培养这样的人才,首先需要教给其相应的社会规范,正如孔子所言,“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礼”是君子为人处世的准则:“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君子要克己复礼,用“礼”来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即“约之以礼”,“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如果缺乏“礼”的制约则“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论语·泰伯》)。“礼”并不是外在的表现形式,而是本乎于心的内在认同,故而“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论语·八佾》)。个人并非孤立的原子化个体,并非迷踪漂流的“鲁滨逊”,每个人都置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青少年只有遵循一定的社会规范、形成一定的价值共识,才能顺利实现政治社会化的过程,而这些社会规范与价值共识要在青少年早期奠基。新时代新形势,“礼”是社会性行为准则,是一个社会普遍的社会价值、规范、规则,也是社会成员所要形成的包含政治认知、政治态度、政治情感及政治倾向等在内的政治认同。要实现社会规则在社会成员之间的有效代际传递,离不开在青少年早期家庭道德教育中对我国优秀传统道德的传承。 “仁”是儒家道德规范的最高准则,是“礼”的灵魂,正所谓“人而不仁,如礼何”,从而赋予了“礼”以“仁”的灵魂。“仁”的核心要义是“爱人”,是要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相互尊重、扶持、爱戴,因此孔子主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强调“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提倡“有教无类”。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德治思想,将道德规范概括为仁、义、礼、智,在孔子仁说的基础之上提出了“仁政”说,主张“为政以德”,并最早提出了“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提倡将“仁”的学说落实到国家治理之中,为政者要“亲亲而仁民”,以实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促进人民安居乐业。“爱”是人类共有的价值和共同的情感,是社会关系的黏合剂和润滑剂,同时也是社会公德的基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要把学生培养成“有大爱大德大情怀的人”。家庭教育中也要注重对青少年进行核心价值观的引导和教育,培养孩子的“仁爱”品德,从小培养孩子的“大爱大德大情怀”。新时代,随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仁爱”的道德观念不仅对个人道德素质的提升及自由而全面发展意义重大,而且对文化氛围的营造及文化价值建设也至关重要。 “孝”是中国传统青少年早期道德教育的另一核心内容。传统文化中的“孝”丰富厚重,指向明确:一是作为个体生命之本的祖先,二是作为社会生命或文化生命之本的圣贤,以及作为类性生命之本的天地。[3]就第一个向度来说,溯源数千年的传统家庭历史演变和家庭道德伦理教育,“善事父母”是“孝”的题中应有之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一金科玉律和大道至理吟诵不绝、书写不断,子女从牙牙学语之初便被三令五申要小心谨慎爱惜自己的身体“不敢毁伤”。作为“孝之始”的厚爱自身身体也是对父母的孝,也是一种安身立命的方法。“《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4]188血脉传承乃人伦大事,“绝后”堪比天灾,因而“祖辈传后人,后人祭先祖”庄重而神圣。“禹,吾间然矣。菲饮食而至孝乎鬼神。”[4]205可见,孔子十分认同祭祀祖先的做法。这就将子女的生命与父母祖先相联系,体现出一种延续性,并构成了一个个体上承祖先下启子孙后代的不断延续、不断发展的生命链条,因而祭拜祖先内含了自我生命安顿的意蕴。西方基督教的传统则认为,人是由上帝创造的,并将人生的终极价值与意义托付给上帝,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割裂和断层的,个人无法进行自我生命的安顿,无法自我做主。而极具进取精神的儒家充分肯定人自身的巨大价值和内在潜力,认为人可以“自我做主”,通过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不断地修养道德来达到完善。新时代所强调的“奋斗精神”与之存在内在的一致性,都关注到了个人精神状态对其实践的影响,都重视积极、高昂的精神品质的能动反作用,都强调了个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