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融结合能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吗  

作 者:

作者简介:
熊家财(通讯作者),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公司财务研究,联系方式xiongjc-p@163.com,江西 南昌 330013;桂荷发,江西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院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公司财务研究,江西 南昌 330013

原文出处:
当代财经

内容提要:

从产融结合视角考察企业参股非上市银行对其技术创新的影响,发现参股非上市银行的企业具有更多发明专利和其他专利申请,表明参股非上市银行有助于增加企业技术创新数量并提升创新质量;相对于大企业和金融发展水平较高地区企业,小企业和金融发展水平落后地区企业参股非上市银行所带来的创新促进效应更为显著;进一步分析发现,参股非上市银行企业获得了更多的低成本银行贷款,表明参股非上市银行主要通过缓解融资约束途径影响技术创新;此外,参股非上市银行所引致的技术创新有助于增强企业经营绩效。


期刊代号:C31
分类名称:创新政策与管理
复印期号:2019 年 06 期

字号:

      修返日期:2019-02-23

      中图分类号:F83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19)03-0048-10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依靠投资驱动的粗放型增长模式难以为继。基于此,2016年G20峰会通过的“创新增长蓝图”提出了需要抓住技术突破为全球经济增长带来历史性机遇,通过创新增长提升中长期增长潜力。党的十九大也提出我国应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鉴于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及科技成果转化的主力军,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直接关系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成效,因此,如何激励引导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所在。

      技术创新从产品概念转化为最终产品并实现商业价值需要经历较长的孕育期,加之创新的高风险、高信息不对称以及轻资产等特征,导致企业较难通过外部市场为其融资(Kerr和Nanda,2015)。[1]此外,我国金融体系发展不完善、企业融资渠道单一,导致企业技术创新面临着严重的融资约束。根据历年《中国企业经营者问卷跟踪调查》显示,资金紧张和融资难度大始终被各类企业家列为企业经营发展所遇到的重要困难之一。①2015年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发布的报告显示,90.8%的受调查企业主要依靠自有资金进行创新投资,使用银行贷款进行研发创新的企业由2000年的58.1%下降到2014年的41.6%。[2]在此背景下,探讨如何缓解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成为转变企业生产经营方式并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所在。

      已有文献发现,当企业高管或董事会成员具有政府任职背景或金融从业经历时,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的低成本银行贷款(Houston等,2014;蔡吉甫,2013)。[3-4]本文着重研究企业改善融资约束、提升创新能力的另一条路径:参股金融机构;上述方式通常被称为产融结合,即非金融企业与金融机构相互融合。参股金融机构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企业青睐,如2011年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发布的报告显示,20.4%的受调查企业已经持有各类金融机构股份,且超过半数的企业家认为产融结合有助于“获得更多信贷支持、增强财务灵活性”。[5]这说明企业进行产融结合的动机与融资约束密切相关。

      企业可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产融结合,如参股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鉴于我国企业当前最主要的融资渠道仍是银行贷款(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2011),[5]银企关系紧密程度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银行信贷资源配置,因此,本文主要考察参股银行。鉴于上市银行股权分散、信息透明度高,受投资者与监督当局高度关注,参股企业较难影响上市银行的经营决策;同时,企业持有上市银行股份的动机较为复杂,可能是临时性证券投资,也可能是长期证券投资,因此,本文主要研究企业参股非上市银行。

      基于此,本文使用2004-2017年沪深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作为样本,通过专利申请衡量企业技术创新,进而考察企业参股非上市银行是否有助于其改善融资约束并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参股非上市银行与企业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具有周期长、风险高、轻资产以及信息不对称严重等特点,导致企业较难通过外部市场为创新项目融资。企业参股非上市银行通过“信号发送”以及“决策参与”机制,可缓解信息不对称、便利企业融资进而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首先,企业通过参股非上市银行能够有效降低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增加信贷可得性。第一,企业参股非上市银行后,银企双方形成了利益关联体,此时,企业可向银行提供更多的生产经营信息以及被排除在传统会计信息系统之外的“软信息”,这有助于增进银企之间的信息透明度,从而缓解逆向选择问题(万良勇等,2015)。[6]第二,参股非上市银行也有助于降低融资活动的交易费用。银行放贷过程中的信息搜集、合同谈判以及放贷后的监督活动都会引发高昂的交易成本,企业参股非上市银行后,银企之间将实现由外部信贷关系向内部产权关系转换,进而将外部交易成本内部化,最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并提高融资效率(蔺元,2010)。[7]第三,企业参股非上市银行所建立的银企关系也向外界传递了企业还贷能力强的良好声誉,同时,关联银行为企业所提供的隐性担保也有助于增强企业声誉;此外,企业参股非上市银行,其股权也是一种优质的担保资产,有助于提高外界对其资产质量以及抵押能力的认可度。

      其次,一旦企业持有非上市银行股份达到一定比例后,企业便可向银行董事会派驻董事。这些董事可以利用相关职权影响银行的信贷决策,进而向企业发放更多的关联贷款。Laeven(2001)发现股东可以影响银行管理层的选聘与变更,他们可以通过上述职权迫使管理层向企业发放更多的关联贷款;同时,实证结果也发现银行股东的确获得了更多的贷款。[8]在我国,当股东参股比例高于5%时可派出人员进入董事会,进而影响银行贷款的发放。张敏等(2012)发现2005年至2009年间,境内各大商业银行所发放的关联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的1.76%,其中最高值达17.99%。[9]

      据此提出假设1:企业参股非上市银行有助于促进其技术创新。

      (二)企业规模、参股非上市银行与技术创新

      参股非上市银行对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在不同规模企业中具有异质性。首先,大企业持续经营时间较长,对外信息披露体系也更为完备和规范,同时,资本市场中大量机构和分析师的关注也进一步减少了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相反,中小企业通常成立时间较短,经营和信用记录有限,同时企业无形资产占比较高、贷款抵押品价值不足,因而面临着更为严重的融资约束(Almeida等,2004;万良勇等,2015)。[10.6]其次,大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贷业务具有规模经济,因而具有较低的搜寻成本与谈判成本;相反,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更为灵活与多样化,经营风险较高,因而存在更高的谈判成本与履约成本(胡乃武和罗丹阳,2006)。[11]后,大企业为当地提供了更多的税收与就业机会,在目前“政治晋升锦标赛”激励机制下,地方政府更有动力为其提供资金与政策等支持(蔡地等,2014)。[12]因此,相对于大企业而言,小企业参股非上市银行的信号发送作用更为显著,更利于加强其与商业银行的社会网络关系,进而改善融资环境,增强信贷获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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