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况与美德  

作 者:

作者简介:
徐向东,浙江大学哲学系教授;陈玮,浙江大学哲学系副教授。杭州 310028

原文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近20年来,借助于社会心理学和个性心理学中的境况主义实验以及认知科学的研究成果,一些哲学家论证说,美德伦理学特别是亚里士多德式的美德伦理学不可能是经验上适当的。尽管这些方面的经验研究确实为我们理解道德动机和道德判断的心理机制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它们实际上并不构成对美德伦理学的决定性反驳。实际上,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不仅本身就预示了一些重要的经验发现,而且也能回应哲学境况主义者对美德伦理学提出的所谓“挑战”。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9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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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个性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中的所谓“境况主义实验”被认为表明了并不存在跨过不同领域而保持稳定性的强健品格。①最近30年来,随着认知科学的深入发展,一些相关的实验研究表明,人类的决策活动受到了人们无法理性控制的无意识因素的影响。在这些经验研究结果的鼓舞下,一些哲学家试图表明美德伦理学在经验上是不适当的,因为这种伦理学预设了一个没有充分经验根据的品格概念。他们将批评的矛头直指亚里士多德伦理学及其道德心理学。本文试图表明,尽管境况主义实验为道德心理学研究(特别是道德动机和道德判断的心理机制)提供了一些有意义的启示,但是哲学境况主义者对实验结果的解释在某些方面具有严重的误导性。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不仅有思想资源回应他们的批评,而且实际上已经暗示了某些与境况主义实验相宜的思想观念。因此,对这个争论的反思将有助于我们恰当地处理经验研究与哲学理解之间的关系,并为思考科学与哲学的关系提供一些启示。

      本文论证结构如下:在第一节中,我们将简要介绍境况主义挑战及其哲学含义,以便为随后的分析和讨论提供一个必要背景。在第二节中,通过集中于亚里士多德对美德(特别是美德的发展及其行使的条件)的论述,我们试图表明,亚里士多德道德心理学本身就能为境况主义实验被认为具有的一个重要含义(即所谓的“认知碎裂”或“道德脱节”)提出一个说明。在第三节中,我们将处理境况主义实验被认为对美德伦理学提出的最严重的挑战:美德伦理学不可能是经验上适当的,因为美德伦理学预设了某种形式的美德统一性论点,而境况主义实验(被认为)表明并不存在美德的统一所要求的那种强健品格。通过考察对美德统一性论点的一些可能解释,我们试图表明,尽管强的统一性论点是不可接受的,但是某种程度的美德统一性仍然值得作为一个规范理想来加以追求,而且,亚里士多德道德心理学可以为这种统一性提供一个有力的说明。

      一、境况与品格

      伊丽莎白·安斯康姆1958年发表的一篇文章,往往被认为标志着美德伦理学在当代的复兴。②在这篇文章中,安斯康姆论证说,功利主义和康德伦理学都在某种意义上将义务设想为伦理学的核心概念,但是,一旦上帝作为立法者的地位被废除,现代道德哲学就失去了其根基。按照安斯康姆的建议,我们应该把伦理研究的焦点转向道德心理学。在安斯康姆的启发下,一些理论家试图发展一种亚里士多德式的美德伦理学以取代现代道德理论。对他们来说,为了探究一个道德理论提出的标准或理想是否具有动机上的可行性,就必须放弃“道德本身构成了一个独立自主的领域”这一观点,用关于人性和人类条件的经验事实来约束道德理论所能提出的规范要求。人不仅本身就生活在经验世界中,而且也是一种真正的理性动物,就此而论,我们需要一门对人类经验保持敏感的道德哲学。因此,在美德伦理学的倡导者看来,与其他规范理论不同,美德伦理学旨在满足所谓“最低限度的心理现实主义约束”:“在建构一个道德理论或规划一个道德理想时,要确信所规定的品格、决策过程和行为对于我们这样的存在者来说是(或被认为是)可能的”。③

      然而,也有一些哲学家试图表明,美德伦理学(特别是亚里士多德的美德伦理学)是经验上不适当的,应当予以修改乃至抛弃。对美德伦理学的这一批评,主要是立足于心理学中对“品格”或“品质”(character traits)的实验研究。无论是在大众心理学(folk psychology)还是在伦理学中,品格的概念都占据了一个极为重要的地位。如果人们就像没有内在精神状态和行为倾向的“空心人”那样并不普遍地具有品格,那么我们就无法将人类个体区分开来,甚至也无法将自己认定为某个特定个体。倘若如此,就不可能存在有意义的人际互动,甚至也无法判断人们在不同时候的行为表现,道德责任(moral responsibility)的实践就会受到威胁乃至解体,因为人际互动和自我理解都取决于“人是具有品格的”这一假设。实际上,我们经常按照我们对某人品格的认识来决定是否要跟他深入交往,来说明和预测其行为,并在必要时对其行为做出道德评价,具有高尚道德品格的人也会被树立为学习和模仿的榜样。可以说,若没有品格,社会生活就变得不可能,我们也不可能按照人们所能具有的反应态度来追究责任、调整人际关系并因此而维护社会生活的可能性,因为这样做取决于假设人是具有相对稳定的品格和个性并因此能够承担道德责任的行动者。品格的概念对于伦理反思和伦理理论化也是必不可少的。实际上,若没有勇敢、慷慨、善良、同情、审慎、无私、自制、尽职尽责、考虑周到、承担责任、诚实可靠等品格以及相应的概念,我们就很难设想人类生活的真正可能性。④

      因此,品格及其根据不仅长期以来就得到了哲学家的关注,也激发了心理学家的广泛兴趣。然而,从20世纪20年代以来,特别是在60—80年代,心理学中对品格和个性的研究几乎得出了完全负面的结论:心理学研究被认为表明并不存在品格或个性这样的东西。早在20世纪20年代,一些心理学家就提出了这个主张,以至于当时的心理学完全关闭了品格或个性研究的领域。品格或个性的存在问题在20世纪60年代又被重提,这一次产生了所谓的“境况主义挑战”(有时也被称为“品格—境况之争”):人类行为据说更多地受到了境况或情境的影响,而不像人们长期以来所认为的那样来自内在的心理特性即品格的作用。如果品格纯属虚构,那么以品格概念为核心的美德伦理学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合理根据。实际上,如果境况主义挑战确实成立,那么整个伦理学以及人类伦理生活可能都会陷入重重危机。所幸的是,这个挑战已经从两个方面得到回应。在心理学中,或者在更广泛地设想的认知科学研究中,最近20年来,一系列研究试图表明不仅心理特性确实存在,而且有关概念也是有用的。⑤随着研究的深入,从事个性研究的心理学家或认知科学家,包括一些原来持有境况主义立场的作者,开始认识到境况主义实验在实验设计和实验结果的解释上都是成问题的或有缺陷的。⑥在哲学领域中,具有不同思想倾向的作者也对境况主义挑战做出了各种回应。例如,有些作者表明这个挑战完全不对美德伦理学构成威胁,有些作者则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其中所蕴含的某些见解。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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