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审计风险及应对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显福,严春容,南昌理工学院。

原文出处:
财会通讯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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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版)
复印期号:2019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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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在北京揭牌的全国中小公司股份转让系统的正式运营,预示着我国新三板市场的形成。近几年,随着挂牌公司数量的急剧增长,新三板逐渐活跃起来,与主板与创业板共同构成了我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结构。随着证券业务及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井喷式地增长现象对监管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关管理部门需要通过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财务制度、内部制度以及治理结构进行严格监管,合理控制其审计风险。在此环境下,对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风险进行系统的、全面的分析不仅可以完善挂牌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其经济效益,而且还可以完善该市场的相关监管机制,净化新三板市场环境进而为其稳定发展提供保障。本文通过理论与实例探讨相结合方式对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风险进行多角度分析,并针对性提出了应对措施,为维护新三板市场交易秩序提供理论借鉴。

       一、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风险因素分析

       (一)审计主体存在的风险

       1.会计师事务所造成的风险。由于我国监管制度仍然不够健全,以致于很多会计师事务所经不起被审计公司的巨大利益诱惑,选择将自身利益与后者的相关利益绑定在一起,从而丧失了审计工作的公正性与独立性,容易产生以下问题:一是在挂牌业务审计过程中,事务所未对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诚信、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以及经济环境等进行充分了解,未准确认清挂牌公司的潜在风险,同时也未对自身的业务承接能力进行充分评估;二是在审计成员的选派过程中,事务所未对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与工作独立性进行充分考量;三是挂牌审计业务开展过程中,审计业务整体体系不够完善,其中的质量复核环节接入时间较为滞后,从而导致审计结果存在一定程度的失真;四是注册会计师在正式执行挂牌审计业务之前未正确评估被审计单位财务制度的规范程度,导致审计潜在风险的存在。

       2.注册会计师造成的风险。相比于主板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可能会面临更大的风险,相应地会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或社会责任。因为这类公司本身存在的内部控制风险以及经营风险会对注册会计师造成一定影响,容易使其在审计分析程序、审计业务执行等方面造成失误:首先是审计分析程序方面。注册会计师对这类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异常交易进行分析时,容易忽视对其关键指标与重要比率的正确判断与预测,缺乏对异常变动数据背后原因的深入调查,使对异常交易商业实质的取证工作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其次在执行方面。在审计执行计划阶段,注册会计师容易因为没有对审计工作的事先合理安排,而不能合理地对审计工作制定时间安排计划,导致审计后期工作的执行过程过于仓促。且新三板涉及的经济业务并不复杂,容易导致注册会计师忽略重大错报风险存在的领域,从而忽视财务数据与对应预期之间的差异;在审计实施阶段,注册会计师需要检查现金流量与期间费用,但通常会疏于对其完整性与真实性的核实。尤其是在对现金流量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容易忽视对现金流的合理性、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匹配性的核实;在审计报告阶段,注册会计师通常会因被审计单位会计信息披露的滞后性,加之在审计执行之前缺乏对该单位审计风险、行业环境以及公司生产流程的充分了解等因素,无法彻底改变审计执行过程中会计信息不对称现状。

       (二)审计客体存在的风险

       1.挂牌公司财务基础差。虽然新三板市场并未针对挂牌公司设置较高的门槛,但由于这类公司多为中小型公司,公司中部分财务工作者或经营者的规范意识通常较弱,导致公司财务基础较差,从而在新三板挂牌过程中引发问题:首先是“无规可依”。鉴于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中小公司一般将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市场份额的扩大作为经营管理的重心,并不注重公司财务制度的健全与否,通常也不会具备一套完整的、清晰的并符合公司财务准则要求的会计工作基本程序与制度,这对公司会计信息的准确性造成一定影响。其次是“有规不依”。在新三板成功挂牌后,这类公司由于不重视基础的财务工作,或不能及时参照新的会计政策做出调整,容易导致公司本身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方面存在弱势。

       2.挂牌公司缺乏有效的内控机制。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家族化特点比较明显,其内部控制系统一般不会发挥有效的作用。另外,这类公司通常不设立审计部门,缺乏相应的审计职能,无法有效利用内部审计的作用对公司的经营进行有效监管。因此,这类公司的内部控制一般是建立在公司管理层对此高度重视的基础之上而开展的。即使在公司内部设立了审计部门,但审计人员由于缺乏独立性,因此也很难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不能改善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对该公司进行有效审计的基础,同时也是提高审计独立性的有效保障。因为其与公司风险控制紧密相连,能保障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保护公司的资产安全,进而有效降低公司的审计风险。

       (三)审计环境存在的风险

       1.市场制度、相关法律有待完善。与创业板与主板市场相比,新三板市场起步较晚,其交易制度仍存在诸多待完善之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新三板市场仍缺乏相对完善的退板与转板机制。当达到能在创业板或主板上市条件时,在该板挂牌的公司还无法直接进入以上两板块进行交易。同时,不符合在创业板或主板交易条件的公司也无法通过降板机制进入新三板,以致于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秩序得不到维护。另一方面,目前仍缺乏针对新三板挂牌公司而制定的规范性法律。近几年,证监会虽然针对蓬勃发展的新三板市场制定了部分规则,但仍未形成明晰的法律条文。该市场作为我国多层资本结构的必要组成部分,同样需要自上而下、系统的法律体系予以规范。

       2.挂牌门槛设置较低。新三板市场中的公司大多处于创业初期,因此一般规模较小,其隐含的不确定性风险相对较大。然而对于新三板公司而言,其在挂牌过程不会面对盈利能力、经营业绩以及规模等硬性挂牌申请要求,以致于大量盈利能力较弱或经营不具备规范性的公司轻而易举地进入市场,这进一步加大了新三板审计风险。此外,证监会还下放了部分非上市公司(一般低于200人)在新三板挂牌的审批权,仅审查这类公司所披露的相关信息,同时允许投资者对公司实质性的经营风险进行判断,这又增加了其审计的难度。总之,不论新三板挂牌公司未来收益、技术特征以及规模等本身方面的因素,还是外部监管等方面的原因均提高了审计的执行难度,使相应的审计风险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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