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 什么样的社会福利改进才是可取的呢?当代经济哲学和政治哲学的主流观点都接受了帕累托改进。帕累托改进指在没有使任何一个人的状态变得更差的情况下,至少使得一个人的状态变得更好的资源配置变化,它是帕累托效率在社会福利改进上的标准。①个别质疑者指出它具有保守主义倾向,认为它往往成为替既得利益者辩护的工具。②在笔者看来,一方面,不加区分地利用帕累托改进,保守主义倾向确实过于浓重;另一方面,因为存在着这种倾向而抛弃帕累托改进,却不免杯弓蛇影。其实,如果施以适当的伦理约束,帕累托改进仍存在着向平等演进的方向。 一、我们为什么需要帕累托改进? 在考虑对帕累托改进予以伦理约束之前,我们不妨简要介绍一下它的优点,并尝试概括我们为什么需要帕累托改进的一般理由。 应当承认,帕累托改进具有直觉意义上的优点,那就是它没有损害任何一个人的利益。这种优点蕴含着对个人自由的充分肯定以及集体决策上的一致同意两个重要推论,体现在制度变迁与改革问题上,就是改革路径上推崇增量改革。 对帕累托改进原则的最重要论证来自于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即一个满足特定条件的市场竞争结果是帕累托有效的,这些条件包括:不存在交易成本,所有参与人拥有充分的信息,不存在市场垄断,不存在进入和退出市场的成本。这一定理通常被视为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假设的形式化证明,它表明市场竞争往往导致有效的资源配置。在市场竞争中,每个人可以自由地使用其所支配的资源,用来追求个人利益。这是一种最基本的自由权利,它突出了自由选择在市场经济中的核心价值。而帕累托改进作为效率标准,同时也意味着自由与繁荣的内在契合。在笔者看来,帕累托改进的确蕴含着自由价值,这是自由主义理论具有一定真理因素并得到许多人接受的缘由。但若将其合理因素无限扩大,甚至主张在义务教育、毒品、卖淫等具有强烈伦理意蕴的问题上都,完全放弃伦理约束和政府干预,则是社会福利改进问题上所应该警惕的倾向。 在分散的市场决策上,帕累托改进强调个人自由;而在集体决策问题上,帕累托效率的伦理价值可以凝结为“一致同意”这一规则。帕累托改进充分尊重每一位参与者的意愿,只要有一个参与者不同意新方案,原有的分配状态就不能进一步改动。这说明帕累托效率的实现是以每一个参与者同意或不反对为前提的,其内含的结论是:只有参与者达成一致同意,才能实现帕累托改进。因而对于帕累托改进的重视,本质上就是对于一致同意的强调。布坎南认为,一致同意之所以更为重要,是因为它给人们带来的外部成本最小。因为“全体一致规则在某种意义上使集体决策变成了自愿的决策。因此,由于没有组织决策的成本,人们往往会作出各种自愿的安排,并将有效地消除全部有关的外部性”③。通常来说,集体决策实行多数规则,而这又通常导致部分人们(少数派)利益受损。在《同意的计算——立宪民主的逻辑基础》中,布坎南用了整整两章讨论多数规则下如何实现帕累托效率,其基本思想是:通过多数决策者向少数受损者给予一种额外支付(side payment),以获得后者的同意,从而保证多数规则的决策结果是帕累托最优的。布坎南认为,“引入充分额外支付的作用在于,在个人的政治选票即他的集体决定权力中,创设了一种可买卖的产权”④。如果权力可以买卖,并具有某种市场价值,这意味着它是稀缺的。该书最早出版于1962年,虽然此处并没有继续就权力的产权性质及其购买问题进行扩展论述,但不难看出其理论与后来的产权学说及寻租学说之间的内在关联。 帕累托改进应用于社会改革与进步的另一个重要含义是增量改革。在传统计划经济的转型过程中,西方学者向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兜售“休克疗法”式的一揽子改革方案,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因此,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许多学者转向研究中国的经济改革,并将之界定为增量改革。“所谓增量改革是指一种不从资产存量的再配置入手,而着眼于在资产增量的配置上引入越来越多的市场机制的改革方式。”⑤“增量”意味着对原有利益的承认,因此没有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堪称一种帕累托改进。论者通常认为,增量改革的优点有:由“体制增量”供出一块“收入增量”,用作对旧体制进行改革时所需的补偿费用;避免或减少调整成本;有利于维持改革过程中稳定与速度两种要求之间的平衡。 上述优点即是从经济伦理角度对于帕累托改进的肯定。如果从更一般的哲学角度来理解,那么,我们之所以需要帕累托改进,则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深层的理由:首先,人性倾向于稳定,稳定本身足以构成一种价值,这也是保守主义之所以有市场的一个缘故。帕累托改进具有保守倾向,但并非一切维旧,它仍然鼓励在没有反对的前提下改进一部分人或多数人的利益,因此其中存在着进步因素。其次,帕累托改进肯定个人自主,反对各种违背个人意愿的集体决策,拒绝任何个人对于他人效用的把握,这也是它受欢迎的一个原因。在个人主义和多元主义的社会中,帕累托改进在哲学上的吸引力要比功利主义更为强烈。最后,帕累托改进仅仅关注于改进过程中个人利益的比较,并提出一种一般性的标准,它本身并没有承诺任何特定的社会结果,也不必然主张平等主义、自由主义、共产主义或者资本主义,因此具有一定的开放性,有可能为各种思想所吸收与引用。⑥ 总之,在不考虑最终结果的情况下,帕累托改进是一个可取的社会福利标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只要符合帕累托改进,社会福利改进就无可非议了。在帕累托改进的标准下,存在着多种可能的甚至是相反的演进方向。 二、多种可能的帕累托改进方向 帕累托改进强调的是存量不动,对增量进行分配。而增量的分配空间很大,从倾向一方到倾向另一方,均无不可。比如,对于新增合作剩余的分配,九一分成、八二分成……直至五五分成,乃至相反方向的二八分成和一九分成,它们都符合帕累托改进。究竟采用哪一种,并非是一个显而易见的决定。1971年,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了著名的差别原则,即不平等的分配只有在符合最不利者的最大利益时才是可取的,并且以图示的方法比较了功利主义的分配点与差别原则的分配点之间的区别。30年后,他又将这个图表深化,纳入纳什均衡点和封建制度点。这几个图构成本文讨论的起点。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