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书法审美的三层境界

作 者:
向彬 

作者简介:
向彬(1972- ),男,湖南新化人,美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书法家协会教育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书法史、书法教育及艺术美学研究。湖南 长沙 410083

原文出处: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书法审美大致可以分为“形”“意”“气”三层境界。“形”是书法审美最为直接的对象,也是书法“物质层面”的审美;“意”是指书法作品中流露出来的书家创作情态,包含下笔前的理性构思与随兴挥洒的灵感自然流露;“气”是指书法艺术作品中体现出来的气质精神,是书家综合素养与审美境界的体现。但这三个审美层面是相互关联的,在书法审美中不能截然分开。


期刊代号:J7
分类名称:造型艺术
复印期号:2019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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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587(2018)06-0071-05

       书法审美的境界是有层次的,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面:第一是书法“形”的审美层面;第二是书法“意”的审美层面;第三是书法“气”的审美层面。这三个层面的审美境界是递进式的,其审美层次是逐渐提升的。书法“形”的审美层面是最基本的,也是最为直观的,属于书法审美的“物质”层面;“意”与“气”这两个层面属于书法审美的“精神”层面,但二者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意”主要指书法家在作品中流露出来的情态,可称为“书法意兴”,它包括书法家书写作品时的情绪和兴致,是作品创作时的灵感与激情;而“气”主要是指贯穿书法作品的气韵与气格,可称为“书法气质”,也就是通常所指的“神采”,是书法审美的最高层面。本文就书法审美的这三个层面做些探析。

       一、“万千形态”——书法审美的“物质层面”

       从书法艺术审美的客体而言,书法艺术的“形”主要包括点画线条、字形结构、章法布局等方面,这是书法作品最为核心的内容,也是书法审美第一层次的主要对象。但对于一件完整的书法艺术作品而言,书法的“形”同时也包括作品创作时的材质与形式应用,甚至还可以包括装裱样式与展示效果等方面。所有这些能直观感受的“形”是书法审美最为基本的“物质层面”,也是书法“意”“气”等精神层面的依附“载体”。

       南朝书家王僧虔在《笔意赞》中用“纤微向背,毫发死生”来形容点画线条的重要性[1](P62),而点画线条的形质是由笔法来决定的。笔法不仅仅是指中锋、侧锋等笔锋的变化运用,还包括运笔时的速度、力度、弧度等方面的变化与节奏组合。不同笔法的巧妙运用能够产生丰富多样的点画线条线质,而点画线条是书法艺术最为基本的元素,也是决定书法艺术水准最基本而又最重要的因素,这就是为什么自古以来所有的书法家都非常重视笔法的根源所在。相传为东晋卫夫人所作的《笔阵图》,其开篇就提出“夫三端之妙,莫先乎用笔。”[2](P21)这里的“用笔”主要是指笔法运用。唐代韩方明在《授笔要说》中也开门见山地提出“昔岁学书,专求笔法。”[3](P285)颜真卿更是将自己向张旭求教笔法的事情写成《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一文。至于唐代欧阳询撰写的《八诀》、虞世南《笔髓论》中的《指意》、李世民撰写的《笔法诀》以及张怀瓘撰写的《论用笔十法》与《玉堂禁经》等等诸多书论文献,都主要是论述笔法的要领及其重要性。

       既然笔法是点画形质的核心决定因素,那什么样的点画线质最具审美价值呢?《笔阵图》中提出“笔力”是决定点画线质好坏的重要因素,认为“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2](P22)李世民在《论书》中也提出:“今吾临古人之书,殊不学其形势,惟在求其骨力,而形势自生耳。”[4](P120)可见,笔力的大小有无是判断点画线质优劣的重要标准。但笔力不是书写时的简单蛮力,也不是一味露骨的外力,而是隐含在点画线条之中的内在力,表达这种力量不仅要“尽一身之力而送之”,更要善于把握运笔时笔力的藏露关系与大小变化,笔力的“度”把握得恰到好处,才可以达到王僧虔所言“骨丰肉润,入妙通灵”的线质审美标准。点画形质的美感除笔力外,书写节奏的速度变化也是至关重要的。孙过庭在《书谱》中提出:“劲速者,超逸之机;迟留者,赏会之致。”[5](P130)可见,书写速度对于点画形质的审美是何等重要!就书写速度产生的美感而言,孙过庭提出要恰当处理书写速度的快慢关系,他认为“能速不速,所谓淹留;因迟就迟,讵名赏会。”只有达到“留不常迟,遣不恒疾”的地步,书写快慢的交错变化才成产生和谐的节奏之美。笔力大小与书写速度的快慢变化处理得当,再合理结合笔锋使转和提按顿挫等用笔动作,就形成丰富多变的点画线质。良好的点画线质不仅为书法审美的“形”提供了最初步的基础,其本身也是书法形态审美的重要内容。

       在良好点画形质的基础上如何构建具有审美价值的字形结构是书法艺术创作的重要问题,单个字的形态之美在篆书、隶书、楷书甚至行书作品中尤其重要。应用不同字体创作的作品,对其字形审美的标准是不尽相同的。同样属于篆书,小篆的结构一般以字形端庄、左右对称、笔画间距协调等特征为美,相比而言,金文则以字形多变为美;同样是楷书,唐楷追求字形结构的端正严谨之美,而魏碑注重字形结构的奇趣变化;隶书结构力求平稳中形态多变;行书字形更是体态多方而字字呈现出不同形态;至于草书,小草和章草还注重单个字的形态结构,但大草就完全打破了单个字的形态禁锢,似乎越过了单个字形的结构而直接用点画线条构建通篇章法之美。就我国古代留下的书论文献而言,除了隋代智果的《心成颂》以及相传为唐代欧阳询撰写的《三十六法》等文献讲授楷书结构外,真正论述其他字体字形结构的非常少,并不是古人不注重单个字的字形结构,而是因为书法的字形结构不能模式化。在统一协调中求变化,在变化中求和谐统一,既是字形结构的处理原则,也是书法字形的艺术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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