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与伦理

作 者:
龚群 

作者简介:
龚群,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文化创新研究中心。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霍布斯是西方伦理思想史上的重要伦理学家,他通过对人性的分析,提出人的激情尤其是权势欲是支配人类行动的最深层动因,而权势欲就是人类生命自我保存的欲望,也是人的最基本的自然权利。然而,受权势欲等激情驱使的人类由于人的自然平等从而使得自然状态就是战争状态。人对死亡的恐惧以及人的理性使得人们缔结契约,同意放弃一部分权利从而结束战争状态,进入政治社会,以契约为前提,霍布斯提出了一系列自然法,即道德法则。由于契约而进入政治社会从而人们在主权者即利维坦的统治之下生活,霍布斯进而提出主权者与臣民之间的伦理关系就是服从的论点,而臣民的服从是最大的美德。因而,霍布斯以人性自私为基点提出了两类道德:一类是基于权利平等的自然法道德,二是基于主权者与臣民不平等关系的服从道德。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9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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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德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特有的精神现象。然而,人类社会为什么需要道德?在西方伦理思想史上,虽然像苏格拉底提出过未经审视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生活这样回荡千古的追问,但直到霍布斯,对于人类社会为什么需要道德并没有从理论上直接提出过。霍布斯从对人类最初为自然状态,然后进入政治社会这样一种对历史进程的理解,提出道德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

       一、激情主导的状态

       在霍布斯看来,人类政治社会并非必然出现,这是因为,人类的状态最初为激情主导的自然状态,并且认为如果没有契约,人类并非必然走出自然状态。

       那么,什么是“自然状态”?首先,“自然”(nature)这一概念在西方哲学史上有着悠久的历史,并且承载着多重涵义。这一概念从指称外在世界转向指称人、人类社会,始于古希腊的智者。所谓“自然状态”,指的是哲学史上对于人类在有国家这样的政治组织形态之前的初民时期的一种哲学描述。在古希腊时期就已经有了这种描述。在柏拉图的《普罗泰戈拉篇》中,普罗泰戈拉就有对于人类早期自然状态的说法:“人最初是分散居住各自获取养生资料的,他们没有polis(城堡),所以他们遭到野兽的袭击,因为他们在各个方面都不如野兽强大。他们的制造技艺虽然足以取得生活资源,却不足以战胜野兽。他们没有政治方面的技艺,战争的技艺就是其中的一部分。”①古希腊的城邦是政治共同体,而没有城邦则意味着还处于政治社会之前的自然状态。在这一情形下,人处于同野兽作战的状态之中。最值得注意的是,普罗泰戈拉谈及人的初民状态,没有提及希腊诸神或宙斯的统治。伊壁鸠鲁学派的卢克莱修在其《物性论》第五卷中也描述了这样一个自然状态。中世纪的奥古斯丁从基督神学的立场出发,也提出了初民的自然状态说,在他看来,最早的初人是生活在纯洁的自然状态之中,然而由于人的贪婪而堕落了,人因罪而不得不进入堕落的自然状态。

       如同他的前人,霍布斯的自然状态所描述的是他所想象的初民状态。不过,霍布斯对人类自然状态有他的特殊理解。在他看来,自然状态是人的激情占统治地位的状态。“情欲”(appetite)或“欲望”(desire),这两者都可称之为“激情”(passion)。因而所有人的情感、喜怒哀乐、欲望、爱好、爱情、嫌恶、愤怒、快乐和悲伤等等,都是人的激情。在所有人的激情中,他所发现的人类基本欲望或激情是什么?这就是权力欲望、荣誉欲、安全欲(求安逸)、财富欲以及对死亡的恐惧。霍布斯认为,在所有这些欲望中,权力欲(权势欲)是最主要、最根本的欲望。②人类的权势欲有什么特征呢?霍布斯说:“我首先作为全人类共有的普遍倾向提出来的便是,得其一思其二,死而后已,永无休止的权势欲。”③在霍布斯看来,权力欲的这种“永无休止”性,在于人们不仅欲求获得,而且如果获得了,还要保持,而保持权势的办法只有不断强化它,或者说,所谓保持不可能是静态的,如果保持在某种状态,那已有权势有可能失落。霍布斯说:“造成这种情形的原因,并不永远是人们得陇望蜀,希望获得比现已取得的快乐还要更大的快乐,也不是他不满足于一般的权势,而是因为他不事多求就会连现有的权势以及取得美好生活的手段也保不住。”④权势欲也如同人对财富的贪欲一样,是永无休止的。人类所有的欲望都没有终止点,当然这尤其表现在人对权力或权势欲望的追求上。

       有人认为,霍布斯的自然状态有第一自然状态与第二自然状态之分,如菲利普·佩迪特⑤和中国学者洪琼。⑥洪琼以霍布斯的激情为维度对于自然状态进行区分,在他看来,有“激情安宁”的自然状态时期和“激情冲突”的自然状态时期。激情安宁也就是人与人之间还没有发生冲突战争的状态,而激情冲突则是人与人处于无休止的冲突战争状态之中。但他本人在文中也指出,霍布斯否认有他所称之为的第一自然状态的存在。这是因为,霍布斯认为激情或欲望的冲突在人人平等的自然状态中是不可避免的。因此,这样的区分可能不符合霍布斯的思想。

       那么,霍布斯的自然状态是一种怎样的状态呢?第一,处于自然状态之中,不是道德规则或道德意识而是永无休止的激情或权势欲占统治地位。在霍布斯看来,这时的人们没有任何道德与不道德的意识。第二,自然状态是一种人人自然平等的状态。人人自然平等还由于没有政治权威的统治,从而(第三)是一种自然自由的状态。所谓“自然自由”,它区别于政治社会中的政治自由,政治自由指在政治社会享有政治组织或国家机器保护的自由,而自然自由即由于没有政治权威因而享有任意的自由,每个人对自我行动有着支配的自由,并且每个人都是自我事务的裁决者。霍布斯说:在自然状态,“自然赋予了每个人在所有东西和事务上的权利。也就是说,就纯粹的自然状态而言,或说是在人用彼此的协议约束自身以前,每个人都被允许对任何人去做任何事,无论他想做什么,他能得到什么,他都要去占有、使用和享受。”⑦在自然状态中,由于没有协议或约定,这种占有或使用不具有任何道德意义。这个自由也就是“任何人对任何事物和任何行动的权利”。这样一种自由观实际上是霍布斯在哲学意义上的机械自由观的体现。在霍布斯看来,“自由这一语词,按照其确切的意义说来,就是外界障碍不存在的状态。这种障碍往往会使人们失去做自己所要做的事情的力量。”⑧霍布斯以物理运动来理解自由,如果一个物体的运动不受阻碍,则其运动不会停止,同样,如果人们的意愿没有外在的阻碍,即人们意愿做什么就做什么,则就意味着自由。第四,就人类生产力和自然环境的恶劣而言,这是一个相对匮乏的自然环境,自然界给予人类的食物以及人们居所所需材料等,并非像是江河湖海那样充溢得可以任人随时随意获取,而是处于这样一种状态:如果你摘了树上的果子,可能我就面临着挨饿的可能。

       第五,由于前面这些因素所产生的,还有一种特殊属于自然状态中的激情:对死亡的恐惧。在霍布斯看来,上述四种特征导致自然状态必然是一种“战争状态”。由于没有超出个人之上的权力和权威,人们无休止的统治欲或权势欲必然导致人们之间的争夺,霍布斯说:“财富、荣誉、统治权威或其他权势的竞争,使人倾向于争斗,敌对和战争。因为竞争的一方达成其欲望的方式就是杀害、征服、排挤、驱逐另一方。”⑨人的权势欲是一种支配欲、占有欲,所有人的支配欲、占有欲都是指向某个共同的目标,因而必然造成竞争或争夺,其次,自然平等则意味着相互抵消,然而,虽然人是自然平等的,但人们往往不承认自己弱于他人,或人们往往高估自己,人的激情导致人们破坏人与人之间的自然平等,从而导致战争。并且,由于人们无休止的占有欲或统治欲,以及人们有对任何人做任何事情的权利,因而必然导致战争。然而,占有与统治的最直接的有效手段就是置对方于死地。在霍布斯看来,所有人都在朝着一个支配、占有的权势欲满足的目标或道路上奔跑,这条道路没有终点,只有永远的征服与被征服,因此,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只能被激化而不能平息。并且,要征服对方的最有效的手段也就是杀死对方。因此,任何人任何时候都处于一种死亡的恐惧之中。霍布斯说:“人们相互恐惧的原因,部分在于他们自然的平等,部分在于他们想彼此加害。”⑩人们无法预料从别人那里获得安全或确保自己安全。哪怕是一个最弱的人,要杀掉一个比他强壮的人都是容易的。自然平等使得人们敢对任何人下手。在《利维坦》中,他将自然状态中的普遍敌意直接归因于自然的平等。任何平等的人,都将对方视为敌人。“人们相互恐惧,而自保之道最合理的就是先发制人,也就是用武力或机诈来控制一切他所能控制的人,”(11)或者直接杀死对方。因而,人们的自然平等,也可以说是在死亡面前的人人平等。人们是在避免过早暴死过程中的对权势的争夺。在霍布斯看来,这是一场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在这样的状况下,产业无法存在,知识、文艺、文学都无法存在,“最糟糕的是人们不断处于暴力死亡恐惧和危险之中,人的生活孤独、贫困、卑污、残忍而短寿”(12)。这是一场没有赢家的争夺,或没有赢家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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