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论“恶”之差异,中国偏“善”与西方重“恶”,曾几成共识,因之形成了一种非此即彼的比较观。但细思起来,中西之前参差抵牾之处甚多,需要进阶反思之。 “绝对恶”:西方“恶”之本体化 在西方,“根本恶”(radical evil)或“绝对恶”(absolute evil)的观念普遍存在。在中国,随“道性善”在宋儒那里成为绝对主流,荀子的“性恶”论更被历史性地压制,到了程颐论定“荀子极偏驳,只一句性恶,大体已失”[1]之后,恶似乎就成为中国的思想空场了,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从西方看中国,汉学家的判断极为准确:“与西方相反,将要被注意到的正是在中国,恶的概念不被察觉到,并不用总结性的词语来处理。事实上,在我们的文化中如此普遍的‘绝对恶’与‘根本恶’的概念是完全不存在的。在最古老的中国传统中,更确切地说,恶被看做一种无能、一种偏心、一种背离自然原则、一种违背规范、一种对抗。有时它也可以被想象成为一种‘自然之恶’(natural evil)。但它既不是表示作为与善相对立的一种普遍的力量或一种绝对的存在,也不是表示作为两种相对立的推动前进的功能。”[2] 这恰说明了中西方对待恶的方式迥异,西方主流思想善恶相对,恶是善的对立面,善恶被置于“二元论”的两端,善恶几成对称性关联。作为比照,老子所谓“天下……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善的存在乃是由于存在不善(而非“恶”),善与不善也形成了彼此相生的有、无关联。善恶在中国思想那里不仅是互补的,而且形成了一种辩证互动。更为不同的是,西方不仅以恶对善,还把恶视为一种普遍力量,认定善恶二元对立推动事物发展,恶也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之一,但当这种恶被视为“绝对的存在”之时,就会孳生出“绝对恶”之类的观念。 由神学出发的意义上,“绝对的恶”与“创造性的善”(creative good)往往相对而出。恶之所以被绝对化,乃是由于恶是作为一种对善的“阻碍性的恶”(obstructive evil)而存在的。这种恶在三重意义上得以确立:第一种意义为恶乃是“无所不在”的,在任何情境下都是如此;第二种意义为恶乃“丧失资格的恶”(unqualified evil),反过来,对创造善有所建构则就不丧其资格了;第三种意义是就“恶是终极”(ultimate)的意义而言的,恶由此才成为绝对的。[3]这就意味着,其一,恶“绝对”地到处存在;其二,恶由于丧失了善而“绝对”地存在;其三,恶从而走向终极状态得以“绝对”化,这就是“绝对恶”何以绝对的基本理由所在。 这便意味着,除了善恶二元对立,“绝对恶”的出场,证明西方思想有将恶加以“本体化”的倾向。中国从来没有如此的思想取向,包括荀子在内,“为了恶的缘故,荀子甚至没有机会去想象或推理一种本体论的恶,一种对恶的吸引力,就其本身而论对恶的一种克制和奉献的存在”[4]。孟子的性善与荀子的性恶,也绝不是如后世所见那么非善即恶或非恶即善,就好似A与非A是截然不同一般。清人钱大昕曾明言:“孟言性善,欲人之尽性而乐于善;荀言性恶,欲人之化而勉于善,立言虽殊,其教人以善则一也。”(《荀子笺释·跋》)孟子是“尽”性而“乐”善,荀子则是“化”性而“勉”善,不仅原初二者就不相背,也恰是互补而相生的,这就是中国大智慧所在。 荀子言恶:从“欲—情”之恶推出“性恶”而“心善” 中国思想家论恶,首推荀子,千古一人。荀子如此定位“性—情—欲”的逻辑:“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以所欲以为可得而求之,情之所必不可免也。”(《荀子·正名》)然而,性恶的起源,却并不是自上而下地来自天,而是自下而上地发自欲。这就意味着,我们要根据“欲—情—性”的顺序,来勘定荀子“性恶论”的起源和根源。 唐人杨倞注《荀子》距今刚好1200年,根据其注:“性者,成于天之自然。情者,天之质体。欲又情之所应。所以人必不免于有欲也。”[5]其实,从经验论的角度看,每个人皆有其欲,亦有其情,欲乃情之“感应”,抑或为情“应物”而动者。这里的问题就是,欲在情先,还是情在欲先?这个问题甚是复杂,有些欲引导了情,低级欲望大抵如此(这是“欲—情”);更有些欲以情为根基,大都是高级情感使然(此乃“情—欲”)。按照西方情感哲学的认定,情一定是有所指向的,倾向于有明确或具体的对象,一般并没有无指向之情,而欲则可以是无所指的。“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欲望都是建基在情感之上的。譬如,作为最‘原始’的欲望如饿、渴,它们都是先于所有的情感和心情的,在极端匮乏的情况下,这些欲望作为极度渴望的反应激发出适度的情感。”[6] 那么,荀子所谓的“欲”,究竟是哪种欲呢?《荀子·性恶》篇出现了几次论述,“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这是生理性的欲望,耳目对声色;“今人之性,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此人之情性也”(《荀子·性恶》),这也是上文所说的匮乏性的体验,于是,欲定在情先。还有在基本生理欲望满足之后,要夺他人之利的欲望,“夫好利而欲得者,此人之情性也。假之人有弟兄资财而分者,且顺情性,好利而欲得,若是则兄弟相拂夺矣”(《荀子·性恶》),在这种更为高级的欲望当中,欲也是居于情之先的。所以,在荀子所论的欲当中,欲是居于情先的,因为荀子所论之欲,大都是那种饱、暖、声、色、夺、取之基本欲望。由此,荀子才推出这样的结论:“凡人之欲为善者,为性恶也。夫薄愿厚,恶愿美,狭愿广,贫愿富,贱愿贵,苟无之中者,必求于外;故富而不愿财,贵而不愿势,苟有之中者,必不及于外。用此观之,人之欲为善者,为性恶也。今人之性,固无礼义,故强学而求有之也;性不知礼义,故思虑而求知之也。然则生而已,则人无礼义,不知礼义。人无礼义则乱;不知礼义则悖。然则生而已,则悖乱在己。用此观之,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