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补贴供给侧改革与企业研发策略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志雄,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xboy040552@163.com。邮政编码 310018

原文出处: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内容提要:

本文利用2010-2015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的科技创新补助与R&D研发数据,分析了中国供给侧改革中创新驱动政策对企业创新行为与策略选择的引导激励效果。研究发现:随着创新驱动供给侧改革的实施,企业进行R&D研发投入的意愿得到加强,开始偏好长期研发投入。创新补贴认定与考核标准相关政策机制落地,地方政府的无效创新补贴激励机制被抑制。在供给侧改革下,企业对创新长期驱动与短期经济效益进行理性权衡抉择,减少了外观设计专利等策略性创新成果的产出。本文进一步通过对产权性质分组还发现:供给侧改革后,国有企业创新产出激励最为突出,大幅度增加了专利的申请。而民营企业则通过扩大长期研发项目的投入和聘用储备技术人员,为下一阶段的创新研发作铺垫。


期刊代号:C31
分类名称:创新政策与管理
复印期号:2019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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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创新驱动战略不仅是“十三五”时期中国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而且是新时期我国全面深化供给侧改革的重要途径。自十八大党中央提出供给侧创新科技体制改革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创新的政策扶持与引导,围绕科技创新做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陆续颁布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此外,中央与地方政府还开始系统性地规范整理创新科技财政补助对象的资质认定、资金管理与发放,收紧地方政府相关创新科技补助的发放权限。这些政策的出台与体制改革不但对企业R&D研发策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抑制了早期粗放型科技创新补助机制的作用。

       但是迄今为止,关于这一创新驱动战略供给侧改革的实施效果并没有得到针对性的研究。很多学者对“十一五”时期创新财政补助与企业研发投入数据进行了检验。但是这无法为新时期创新驱动战略和供给侧改革下创新驱动政策提供可靠的现实经验证据指引。[1][2][3][4][5]所以,如何评价科技创新驱动政策效果,检验“十二五”时期创新激励供给侧改革绩效,将成为下一阶段创新驱动战略实施的重要经验证据与支撑。鉴于此,本文考察了供给侧改革下企业创新科技补贴和R&D投入与产出的新特征、新趋势,以便更好地理解创新驱动政策的现实效力。本文研究发现:在创新驱动政策供给侧转变阶段,科技创新财政补贴投入总量保持稳健,但是来源于地方的科技补贴正在减少,部分过高、不合理的创新科技补助项目得到清理。创新补贴认定与考核标准相关政策机制抑制了地方政府的无效创新补贴激励。企业有意识地改变了R&D研发投入策略,减少了短平快R&D研发项目的在研数量,开始偏好持续性长期研发项目。此外,在供给侧改革下,企业还逐渐减少在外观设计专利上的策略性创新,在创新长期驱动与短期经济效益上进行权衡。最后,本文进一步对产权性质分组还发现:供给侧改革后,国有企业创新补贴的额度得到提高,研发投入与项目整体数量呈现上升趋势,且创新产出激励最为突出,大幅度增加了专利的申请。民营企业的创新补贴则较大程度地调整结构性来源与分布,通过加大长期在研项目的投入和聘用储备技术人员,为下一阶段的创新研发作铺垫。

       本文有以下几方面的贡献:第一,目前对“十二五”规划,尤其是十八大以来创新驱动战略的经验研究不足。大多文献都是研究2010年左右的工业企业经验证据。可是考虑到创新政策和环境的变迁,相关研究结果的适用性会存在一定偏差。因此研究供给侧改革阶段创新科技补贴的绩效,能够填补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效果的研究空缺,加深理解科技创新补贴的作用路径。第二,从宏观科技创新环境与微观企业创新行为研究相关性来看,当前文献缺乏政府创新补助政策与企业创新联系之间的系统性研究。另外当前文献微观层面的经验证据稍有欠缺,无法清晰地了解创新驱动战略转变(科技创新补助策略)如何具体影响微观企业的创新行为。

       二、文献回顾与理论分析

       (一)文献回顾

       目前学术界并没有对“十二五”时期,尤其是十八大以来的科技创新政策供给侧改革效果作针对性检验与评价研究。虽然有不少学者已经开始关注中国背景下政府创新驱动政策对企业创新研发活动的影响效应,但是依然无法全面了解评估新一轮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效果和缺陷。

       首先,在科技创新补贴绩效方面,一些学者围绕着创新研发投入与产出,考察研究了企业的微观创新行为。张杰等人通过阐述在创新驱动战略中科技创新财政补助的重要性,将创新活动的成果置于社会公共领域,同时结合新时期中国经济增长点与新常态,认为科技创新具有显著的正外部性效果。[1]但是他们采用2010-2012年的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样本数据,而中国创新补贴政策在2013年才开始发生重大变革,陆续出台清理规范创新补贴项目,一系列创新政策供给侧改革开始发挥作用。陆国庆等人同样以政府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补贴绩效作为研究对象,认为政府对企业的创新补贴是必要的。该研究利用2010-2012年的数据发现:政府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补贴的绩效是显著的,外溢效应产出弹性系数远大于政府补贴的产出弹性系数。[2]但是,该文献依旧没有对新时期政府创新补贴供给侧改革作出针对性研究,相关的经验证据可能并不适用于下一阶段科技体制和科技政策创新的制定。肖文和林高榜测算了36个工业行业的技术创新效率,试图深入研究政府创新补贴在企业研发中的作用定位。该研究发现市场化导向的技术创新效率明显低于非市场化导向的技术创新效率,得出政府直接或间接补助均不利于技术创新效率提升的结论。[3]但是该研究忽略了创新效率与创新效果之间的差异,而新时期创新驱动战略正是以推动基础性、重大性创新项目作为目的,通过财政科技创新补贴推动所谓的“低效率”、基础性创新项目。同时需要指出的是该研究使用的数据依旧是2000-2010年间大型工业企业和科技统计数据。毫无疑问,中国开始提出科技创新补助供给侧改革要明显晚于此时期。因此上述经验证据可能并不符合创新驱动战略下的中国情境,也无益于现行科技创新供给侧改革的推进。

       其次,与本文研究主题相关的另一组文献是补贴下的企业研发策略。黎文靖和郑曼妮通过区分实质性和策略性创新动机,研究了企业微观创新行为。该研究以2001-2010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考察受产业政策激励企业的创新行为。该研究发现受中国产业政策激励的企业,当年的非发明专利申请显著增加,创新质量普遍不高。该研究得出中国产业政策激发企业创新更多的是一种创新策略而非实质性创新的结论。[4]这一结果为理解2010年前既定的产业创新补助环境下的企业创新行为提供了新的视角,也为理解产业等宏观政策对企业微观行为的作用提供了帮助。但是在新一轮科技创新政策出台的背景下,我们更加需要对现阶段企业微观创新行为进行研究,为“十三五”时期科技创新驱动战略提供时效性更强、政策需求性更高的经验证据。此外,还有许多文献从法律制度环境、财税政策等方面来考察企业研发策略。[5][6][7]但是整体而言,上述文献均没有对新时期政府创新补贴供给侧改革作出针对性研究,相关的经验证据可能并不适用于下一阶段科技体制和创新政策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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