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区域经济合作的领域不断加深,各国之间的经济依赖程度越来越高。跨国企业由于能够有效利用不同国家(区域)发展的特色,取长补短,集众家之所长,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成为企业发展的一大趋势。 自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我国企业在政府的支持下纷纷走出去,寻求更大的市场、更优质的资源,特别是国有企业,从以产品出口为主的市场国际化,发展为到境外设厂、并购的经营国际化,加快了国际化战略的步伐。《世界投资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以1830亿美元的对外投资额位居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其中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成为我国企业走出去的一支重要力量。部分国有企业通过全球产业链整合,战略性开拓海外市场,已逐渐实现了企业运营的国际化。 在这一过程中,资金管控模式是企业决策时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合适的资金管控模式可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促进企业国际化战略的达成;失当的资金管控模式则可能导致整个国际化路径中断。而国有企业由于其性质的特殊性,在资金管控方面较民营企业等其他企业面临着更为严格的监管,因此,研究国有企业集团国际化的资金管控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国际化的资金管控模式概况 关于资金管控模式的概念,目前并没有统一的说法。本文所研究的国际化的资金管控是指企业在国际化过程中涉及的资金管控问题,主要包括:国际扩张过程中的融资模式和支付模式选择以及国际整合阶段的资金管控。 (一)融资模式选择 融资模式的理论研究始于1958年,Miller、Modigliani[1]提出了资本结构模型(MM定理),并指出资本结构和企业价值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但不是线性关系。在MM定理的基础上,Jenson、Meckling[2]从委托代理关系的角度对企业的资本结构进行了研究。他们认为负债融资的增加有利于降低股东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矛盾,从而产生收益;但是,负债融资也会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从而增加融资成本。因此,当负债融资产生的边际利益与边际成本相等时,可以产生最大的收益,此时企业的价值最大,资本结构也就最优。与此同时,Spence[3]提出的非对称信息理论被运用到融资选择中,即企业价值取决于投资者对企业的评价与信心,负债融资代表着对未来收益的期望较高,因此可以提升股价,进而提升企业价值。在单一决策负债融资和股权融资的基础上,Myers、Majluf[4]从优序融资理论研究的角度提出,企业融资时,应优先选择内部留存收益,其次选择负债融资,最后才是股票融资。美国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企业融资案例中,负债融资比例是股权融资的十余倍,使得这一理论得到了有力论证。虽然国际上关于资本结构的理论研究十分丰富,但现有的研究缺少普遍适用性,从不同的角度论证的结果可能各不相同,从整个理论方面看,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近年来,我国企业跨国并购案例不断增加,对我国企业并购过程中融资模式的研究也逐渐深入。季成、任荣明[6]通过对比中美跨国并购过程中融资模式的差异,提出在跨国并购的融资模式决策中应考虑并购效应、财务效应、信号效应以及更广泛的融资支付方式等因素。而Du、Boateng[7]则对我国468家企业跨境并购案例进行了研究,认为外汇审批制度等国家政策会对并购企业的股东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罗勇、张悦[8]从资本结构的角度出发,在对2005—2013年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的数据进行验证后,提出较高的负债资本比不利于企业国际化,因此要拓展融资渠道。殊途同归,杨兴悦、吴先明[9]在研究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价值创造问题时,也同样得出了“多样化的支付方式和融资方式可以通过避免使企业背上沉重债务负担而有助于并购后的价值创造”的结论。 通过对融资模式的研究,可以发现我国国有企业在国际扩张过程中,除了要从企业价值的角度考虑融资模式决策,还需要充分考虑资本市场的完善程度、融资额度的管理要求、外汇额度的管理要求及外汇风险管控要求等因素对融资模式的影响。 (二)支付模式选择 支付模式研究主要来自对各类并购案例的分析。Hansen[10]利用讨价还价模型,在模拟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并购议价博弈后,发现股票支付由于在股票价值的信息方面存在不对称,使得交易双方形成一种均衡的态势,因此较现金支付更容易达成一致,从而提高交易的成功率。不同于汉森的单一交易模式,Fishman、Hagerty[11]提出的弗什曼模型研究的是多个交易者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不同支付模式所代表的估值信号。当估值较高时,采用现金支付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抢占先机,通过反映收购者的决心来消除潜在的竞争者,因此估值高时用现金支付,估值低时用股票支付。在同一时期,Stulz[12]从支付方式对收购公司管理层所有权影响的角度开展研究,提出在收购公司管理层持股的情况下,为了不降低自己的控制权,管理层可能不愿意使用股票支付模式进行收购。Martin[13]在斯徒尔斯研究结论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通过实证研究发现,若以5%和25%的控制权为分界点,当持股比例大于25%或者小于5%时,股票支付对控制权的影响程度不大,管理层对采用股票支付的方式不会有特别的担心;当持股比例在5%~25%之间时,管理层对于使用股票支付的方式显示出较为明显的抵触。谷留锋[14]梳理了上述研究成果后,提出支付方式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通常实际案例中的最终选择往往是多方博弈后的结果,但是信息不对称是各项分析的前提,其他影响因素只有在信息不对称框架下才能得到真实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