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在国外发展比较成熟,其引进社会资本加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的方式实现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共享,有效解决了基础设施投资大和回报周期长的问题。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也开始探索尝试PPP项目的运用与发展,但引入的社会资本总量和涉及行业十分有限,直到2013年,政府充分认识到PPP项目的优势和重大意义,开始全面推广应用PPP模式并衍生了多种形式,其中TOT业务就是衍生方式之一。TOT业务以资产移交为起点,经过企业运营收益阶段,最终交付与政府手中。TOT业务可有效整合社会和政府的资金,引进先进管理经验,利用无建设阶段的优势,极大缩短了项目运行时间,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TOT业务的开展,其会计确认与计量工作是重中之重。TOT业务的处理涉及金融资产、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等多个会计准则的应用,处理过程烦琐,缺乏依据TOT业务自身性质设立的相关法律规范,会计处理的信息无法正确反映其经济活动的实质,因此TOT业务的会计处理研究迫在眉睫。本文以TOT业务的会计处理为着眼点,阐述了我国TOT业务会计确认与计量的现状,通过分析具体案例存在的问题,并分别从会计确认与计量两个方面提出完善意见,希望促进TOT业务会计处理的顺利进行,发挥TOT业务提高基础设施服务质量、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创新国有资产管理方式的积极作用。 一、TOT业务会计确认与计量现状 (一)TOT业务会计确认现状 1.TOT业务确认为固定资产。在2008年新会计准则进行解释补充之前,对于TOT业务特许经营权的处理一般都是确认为固定资产处理,原因在于TOT业务的收费权以固定资产为媒介,符合投资者和管理者的认知,同时固定资产简便易操作,且后续处理和计量可依据现有会计准则进行管理,可运用工作量法进行计提折旧会计工作。 2.TOT业务确认为无形资产。2008年《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正式开始实行,新准则的规定遵循了国际财务报告的相关处理要求,TOT业务特许经营权虽然具有收费权,但是收费金额的数量并不明确,因此新准则将TOT业务确认为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是以企业获取收益权时向政府支付的所有款项进行计算,即实际成本。其后续计量可在确认特许经营的年限后进行摊销处理。TOT业务的借款费用不属于自行开发无形资产范围,因此将其计入费用类科目,作为当期的成本费用。TOT业务的设备日常修理和维护费用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类科目,在运营期内产生重大变动和重置费用作为预计负债进行计提,并确认为财务费用,当预计负债涉及递延所得税时,需进行相关调整。 为明确相关会计准则TOT业务确认无形资产的处理,本文特选取安徽省马鞍山市的马鞍山第二污水处理厂TOT项目进行具体分析。2009年,马鞍山市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环境卫生条件的改善,决定对本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把市场化融资方式引入公用基础建设,中铁一局有限公司成功中标。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确认为TOT项目,特许经营权为20年(2010年6月1日至2030年6月1日),转移对价为1.3亿元,项目运营期间的风险和费用均由中铁一局公司承担,污水处理费用以每吨1元的价格按季度结算,每两年按实际情况另行设置污水处理价目,运营期过后,将该污水处理厂全部设备及无形资产交于政府,若不符合国家标准则需中铁一局进行整修。具体会计处理如下:第一,适用范围。污水处理厂为政府招标的项目,中铁一局只拥有20年经营权,期限过后交由政府使用,因此该项目确认为TOT业务。第二,资产属性。中铁一局拥有20年经营权,其收益主要通过收取污水处理费获取,但污水处理费用金额不确定,需自行承担风险,因此该TOT业务确认为无形资产。第三,相关会计处理具体如表1所示。
3.TOT业务确认为金融资产。根据新准则相关规定,TOT业务拥有一定期限的收益权,在运营期内若收费低于限定额度时政府可提供差价补偿,并可获取长期稳定的现金流量,因此TOT业务确认为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TOT业务确认为长期应收款后,依据其公允价值和应收账款总额计算实际利率,在资产负债表日计入利息收入科目。TOT业务在确认为金融资产时,借款费用不适用资本化要求,因此计入当期费用。TOT业务的设备日常修理和维护费用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类科目,在运营期内产生重大变动和重置费用作为预计负债进行计提,并确认为财务费用,当预计负债涉及递延所得税时,需进行相关调整。 为明确相关会计准则TOT业务确认金融资产的处理,继续采用上述案例进行具体分析。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确认为TOT项目,特许经营权为20年,转移对价为1.3亿元,项目运营期间的风险和费用均由中铁一局公司承担,在交付与政府12个月之前,中铁一局应进行恢复性修整,运营期间按季度支付污水处理价款,政府向中铁一局每年支付1500万元的管理费用,运营期过后,将该污水处理厂全部设备及无形资产交于政府,若不符合国家标准则需中铁一局进行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