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形式与生活:从客体化走向对象化原则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秀琴,女,安徽合肥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物化逻辑在《心灵与形式》中,处于一个过渡性时期,即《现代戏剧发展史》中的客体化(Objektivierung)原则已经在这里开始向《小说理论》中的对象化(Gegenstandlichung)原则转移。也就是说,《心灵与形式》是在客体化原则和对象化原则之间来审视心灵与形式的关系问题。这样的审视,已经不再单纯地指向对作为客体的形式的疏离和对立的确认,而开始关注客体的客体化问题——如果说前者,也即客体化原则是对主客体分离本身的关注,那么,后者也即对象化原则则是对这一分离现象本身的再客体化,是关于客体的客体化。与前者主要关注客体的“出走”相比,后者更关注“回归”;从认识论角度来看,前者如果是一种主体意识的产物的话,那么,后者则是对这种自我意识的再意识。当然,《心灵与形式》中借助于“心灵”和“形式”概念对主客体关系的上述探讨,还没有达到后者也即对象化原则的境界,而是走在朝向它的路上。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9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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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919(2018)06-0050-08

      《心灵与形式》(A lékékésa formák)1910年首次以匈牙利原文公开发表,稍后陆续出版了德文、意大利文、英文译本以及中文节译本①。从出版时间来看,它是卢卡奇第一本公开出版的著作。但从写作时间来看,则稍晚于《现代戏剧发展史》。也因此,有论者认为《现代戏剧发展史》是《心灵与形式》的准备稿。实际上,若置以卢卡奇一生所致力于的物化(Verdinglichung)逻辑框架之下来看,就不难发现,如果说《现代戏剧发展史》是立足于物化逻辑的出发点即“客体化”来探讨戏剧的社会学问题的话,那么,《心灵与形式》则游离在客体化(物化逻辑的第一个阶段)和对象化(物化逻辑的第二个阶段)原则之间,也即对随笔(或论说文)这种文学样式进行尝试性的哲学分析。这样的尝试,无疑标志着卢卡奇从文艺青年时代的前一个阶段也即《现代戏剧发展史》为代表的“戏剧青年”时代向“随笔青年”时代的过渡,同时也是青年卢卡奇开始从经齐美尔中介的新康德主义,开始逐渐向(经韦伯和布洛赫中介的)黑格尔主义转变(当然,这个转变更为明显的继续是在随后的《小说理论》中)。

      换言之,物化逻辑在《心灵与形式》中,是一个过渡性时期,即《现代戏剧发展史》中的客体化(Objektivierung)原则(通过齐美尔的货币中介的启示,获得了文化、特别是戏剧中介的指认)已经开始向《小说理论》中的对象化(Gegenstandlichung)原则(文化中介的小说形态)转移。也就是说,《心灵与形式》是在客体化原则和对象化原则之间来审视心灵与形式的关系问题,这样的审视,已经不再单纯地指向对作为客体的形式的(相对于心灵)疏离和对立的确认,而开始关注客体的客体化问题——如果说前者,也即客体化原则是对主客体分离本身的关注(表现为如《现代戏剧发展史》中前现代的史诗和悲剧形式与现代市民社会戏剧形式的分离的关注),那么,后者也即对象化原则则是对这一分离现象本身的再客体化,是关于客体的客体化。与前者主要关注客体的“出走”相比,后者更关注“回归”;从认识论角度来看,前者如果是一种(自我)主体意识的产物的话(一种肯定意识),那么,后者则是对这种自我意识的再意识(一种反思意识)。当然,《心灵与形式》中借助于“心灵”和“形式”概念对主客体关系的上述探讨,还没有达到后者也即对象化原则的境界,而是走在朝向它的路上。

      一、走向对象化原则的结构图:心灵、形式与生活

      心灵(Seele)与形式(Form),无疑是《心灵与形式》的核心范畴。而要理解它们及其关系,又必须先了解另外一个十分重要的范畴,那就是:生活(Leben,也译作生命)。实际上,正是借助于对这三个基本概念的探讨,卢卡奇力图从二元对立的康德式的单向的客体化原则中走出来,转而向更具有联合性(总体性)、互动性(也因此更加黑格尔化)的对象化原则出发。

      首先,形式是心灵与生活之间的中介。“形式”被作为一个(居于心灵与生活之间的)中介概念的引入,为卢卡奇走出客体化原则、走向对象化原则奠定了重要的研究视角和理论基础。因为,形式概念在卢卡奇这里,并不是齐美尔或狄尔泰那里的与生活(以及心灵)相对立的、非此即彼的存在,而是一个中介,是被认为彼此对立的双方(或者多方)相遇的场所,而且这一相遇还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这就是为彼此双方(或多方)的自我实现提供了契机——从这个意义上说,形式概念,和卢卡奇后来的总体概念,在基本旨趣上是一致的,即为主客体辩证法提供一个概念化把握的可能。简单地说,在卢卡奇这里,形式就是辩证法,就是总体辩证法(如果不理解这一点,我们就无法理解卢卡奇的形式概念的“不同寻常”——相对于经验实证主义的形式主义路线来说)。

      所以对于卢卡奇来说,“形式”是心灵借以向生活发问的“声音”。是心灵与生活之间的重要中介。是客体化向对象化转换的重要枢纽。于是,以随笔(Essay)这一具体的“艺术类型”(或“批评”)为例,他探讨了具体形式(特别是艺术形式)能否一方面以“统一体”(Einheit)的方式保持对生活进行“抽象”和“调整”的权力,而另一方面又不至于堕落入绝对的形而上学。戴上“形式”(特别是“随笔”牌的)“眼镜”或“助听器”之后,就可以以艺术(Art)和科学、表象和意义相结合(而不是二元对立)的方式来观察、倾听、理解和表述这个世界了,如此,“看到”“听到”“认知到”和“表达”的世界也就不一样了:因为艺术可“以其形式影响我们”,即通过“传递”向生活的“提问”(Fragen),让日常生活“问题化”,然后借助于提供可能的解决方案而推动生活不断走向“心灵和命运”。②因此,与传统哲学(如在柏拉图的对话那里)相比、甚至与刚刚讨论过的“戏剧”相比,“随笔”这种艺术形式给我们带来了太多的不一样,比如,向生活的提问方式变了,即由过去的“直接”提问变成了现在的“间接”的或有中介的提问;再比如,答案也变了,即答案不再是空洞的、昏睡的(预设式)确定性,而是呈现在“丰富”而“热烈”的“每一个人的每一次体验(Erlebnissen)之中”③,也就是说,问题变得更加间接了,答案也变得更加不确定和多元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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