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截至2017年4月,我国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14.1亿,但每年废弃手机约有2亿部,回收率不足2%[1-3]。废旧手机的数量已十分庞大,如果回收模式不合理,不但污染环境,也会造成资源浪费。目前,从已有文献看,专注研究废弃电子产品中的废旧手机回收模式较少,而废弃电子产品等废旧物品回收模式研究较多,因此,本研究主要从以下两个角度回顾文献。 1.从定性角度研究回收模式。国内外学者主要围绕逆向供应链回收主体责任进行研究。如,Subramanian,Gupta and Talbot[4](2009)研究了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对闭环供应链回收的影响,指出生产商与消费者应共同承担产品环境成本的主体责任。Choi,Fthenakis(2010)[5]研究了德国光伏回收现状,与Subramaniant[4](2009)观点相似,认为生产商应该承担起建设回收基础设施的主体责任。夏秀芹和王道平[6](2011)则认为各主体均应发挥职责,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废旧手机联合回收模式。随着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的推行和被普遍接受,一些学者开始研究新的因素和准则对回收模式发展的影响。Gao,Li and Wu等[7](2013)和刘永清[8](2015)均认为互联网因素对废旧产品回收模式影响大,若适当利用,可显著提高回收率。宗刚和魏素豪[9](2016)将价值评估准则引入废旧衣物回收模式中,认为规范定价标准有助于回收模式的普及。也有学者关注到政府或生产商实施激励政策对提高回收率的作用。Erkan Ari,Veysel Yilmaz[10](2016)在研究土耳其废旧品回收现状时,发现引导和激励家庭主妇这一特定群体,可以有效提高其回收意愿,从而提高回收率。聂佳佳,王拓和丁龙[11](2017)则认为激励回收企业对提高回收率有更大贡献,并在回收模式中引入按回收努力程度标准设计的激励机制。 2.从定量角度研究回收模式。Savaskan,Canan and Bhattacharya等[12](2004)对比研究了三种传统回收模式,通过定量计算得出零售商回收模式效率最高。一些学者尝试将新的参数引入决策模型,考虑其对回收模式回收率的影响。王发鸿和达庆利[13](2006)在数学模型中引入回收努力系数,得出与Savaskan等[12](2004)不同的结果,认为电子行业中生产商回收模式效益最佳。王文宾和达庆利[14](2008)也指出生产商回收模式发展前景最优,并引入政府奖惩机制,给出了适当的奖惩力度和最低回收率的临界值。高颖楠和徐鹤[15](2011)对手机回收领域的生产商回收模式中,各利益相关者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准确计算,并给出了合理的分配比例。刘光富和王群[16](2013)则主要考虑政府与消费者行为对回收率的影响,提出了物联网技术下的社区再生资源回收模式。温小琴和董艳茹[17](2016)除了考虑政府激励作用,还将企业社会责任量化引入生产商回收模式决策模型,研究认为二者能够促进生产商担负起主要回收责任。Scalco,Ceschi and Shiboub等[18](2017)受刘光富等[16](2013)启发关注到消费者因素,提出引入描述性社会规范以优化废旧产品回收模式。也有不少学者考虑到现实因素和限制性条件,如刘慧慧,黄涛和雷明[19](2013)建立了WEEE双渠道回收竞争模型,讨论了不同竞争情景下,政府补贴对均衡时回收价格和翻修比例的影响。倪明,邵小伟和郭军华等[20](2015)参考刘慧慧等[19](2013)不同竞争情景因素,增加考虑政府补贴政策和WTP差异条件,认为二者与回收率都呈正相关。陈军和田大钢[21](2017)则关注回收企业自身的回收再制造成本,构造闭环供应链模型并分析不同回收模式回收率的变化。 综上,国内外学者较多从定性、定量角度研究废旧产品回收模式,针对废旧手机回收模式的研究较少。少量文献研究了废旧手机联合回收和生产商主导回收模式。但随着互联网技术应用的普及,废旧手机回收模式呈现多样化趋势,废旧手机还具有数量大、剩余价值高、对环境影响大等特点,这就需要学界进一步总结当前废旧手机回收模式,并设计出适应新时代发展的新模式。鉴于此,在梳理与总结当前废旧手机回收模式的基础上,结合SDN理论[22],提出废旧手机回收SDN模式,阐述其优势,并对不同模式进行比较分析。 二、当前废旧手机主要回收模式及分析 2006年,环保部颁布《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9年国务院颁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范了电子废弃物的处理方式。2015年国务院公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中,正式把废旧手机纳入到废弃电子产品范畴内,推动了全社会参与建设废旧手机回收模式。概括起来,我国当前主要有生产商独立回收模式、联合回收模式和第三方回收模式三种废旧手机回收模式。 (一)生产商独立回收模式 生产商独立回收模式是一种由手机生产商独立构建回收渠道、全面负责相关业务的运营模式。我国越来越重视“绿色发展”,制造业企业承担生产者责任意识也逐渐增强。绝大多数手机生产商凭借现有的销售渠道,开展了“以旧换新”活动,消费者可以在品牌直营店或官方网站,提供手机使用状态等相关信息,在专业人员估价后,获得一定价值的优惠券或直接折价购买新手机,如图1所示。
图1 废旧手机回收生产商独立回收模式示意图 在图1中,政府与手机生产商、直营店和消费者等可以进行信息互动,如政府相关部门监督、引导手机生产商开展回收业务,并落实回收政策给予的补贴,同时向消费者宣传环保知识;手机生产商和直营店完成相关数据统计并上报。该模式下,手机生产商通过自己的直营店和官方网站,面向消费者开展正向销售、逆向回收业务。其中,消费者的购买和回收需求可以由线下直营店满足;也可以在官方网站上提交申请,由手机生产商直接满足其需求。例如,苹果公司的官方网站就设有“重复使用和循环利用”模块,直营店内也提供“以旧换新”服务,消费者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回收苹果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