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文学与五四文学的时差与异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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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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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J2
分类名称: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
复印期号:1997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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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对“晚明文学与五四文学相通论”提出了质疑和反驳。作者认为,晚明文学与五四文学虽然存在着一定的精神联系,但这并不能取消二者之间的本质差异,它们不仅属于两个时代,更属于两种文化。晚明文学和五四文学在文化底蕴、人生价值、自由境界上都存在着传统与现代、生命与思想、个体与群体的不同形态与素质。晚明文学在这两两相对应的范畴中多表现为以前者为中心的单向选择,而五四文学则多表现为以综合两者为中心的双向选择。古代人与现代人、历史的局限与历史的恩惠之间的区别也正在这里。

      作者张福贵,1955年生,文学博士,吉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刘中树,1935年生,吉林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精神关系:时间的差异与本质的差异

      90年代是一个文化反思的时代。某种激情的消退带来了文化心态的平复,在平复之中,一种文化保守主义思潮便悄然而生。反思也是一种清算,文化的反思自然把五四新文化和新文学作为清算的对象。于是便有了这样两种结论:一是五四文化割断了文化传统,造成文化的民族虚无主义;一是五四文学的精神实质是中国传统文学特别是晚明文学自身逻辑发展的一环,不具有特异的文化素质。其实,这两点结论都是与五四新文化运动相伴而生的,半个多世纪以来,经历了波峰浪谷的更替、演变。对于前一结论的辨析,由于其文化观的绝对主义态度已丧失了更大的学术意义;而对于后一结论的辨析,则是一个应加以认真对待的复杂课题。

      最早把晚明文学与五四文学确定为一种精神联系的当然要首推周作人。1932年,周作人在《中国新文学的源流》中写道:明末的文学运动与五四文学运动“很有些相像的地方。两次的主张和趋势,几乎都很相同。更奇怪的是,有许多作品也都很相似。”因此,他得出结论说:“明末的文学,是现在这次文学运动的来源。”其后,人们进一步把李贽等人的思想主张认定为“五四”思想解放的先声,从而对晚明文学与五四文学作了同源同质的理解。

      这一理解在周作人那里,尚包含有从纵的文学和思想上的联系来确立新文学在中国文学史上的正宗地位的努力,但其中已表现出重视思想原点价值而忽视阶段本质特征的偏颇和“古已有之”的传统思维的惰性。在周作人等人的理解中,晚明文学与五四文学主要表现为一种时间差异,此间思想的状态是凝固的,并未因时间的改变而有所改变:“胡适之的‘八不主义’,也即是复活了明末公安派的‘独抒性灵,不拘格套’和‘信腕信口,皆成律度’的主张”,“今次的文学运动,和明末的一次,其根本方向是相同的。其差异点无非中间隔了几百年的时光。”至于五四新文化和新文学所包含的现代意义,则被轻描淡写地一带而过。在这种价值尺度下,五四文学革命的地位被退而次之,而晚明文学则被视为与西方文艺复兴同时同质的中国的“文艺复兴”。于是,中国的文学和文化的变革一下子被推进了三百年。而近年来在文化保守主义思潮中所出现的“晚明文学与五四文学相通”论,除了具备周作人的全部“晚明情结”之外,又进一步淡化了五四文化和文学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与意义。

      作为一种文学史的整体观,周作人等人看到了不同时代文学之间的内在联系,并强调了民族文学和文化自身变革的历史事实。但是文化的时代差异往往并非只是时间性的,而是本质性的。晚明文学与五四文学之间的精神联系并不能取消二者之间的本质差异,它们不仅属于两个时代,更属于两种文化。从文化底蕴、人生价值和自由境界上都存在着传统与现代、生命与思想、个体与群体的不同形态与素质。简而言之,晚明文学在这两两对应的范畴中多表现为以前者为中心的单向选择,而五四文学则多表现为以综合两者为中心的双向选择。古代人与现代人、历史的局限与历史的恩惠之间的区别也正在这里。

      文化底蕴:传统的反叛与现代的反叛

      毫无疑问,以李贽和三袁为代表的晚明文学是反传统的,无论其个人行为还是其文化意识,都表现出一种离经叛道的挑战者风范。李贽作为一个具有强烈反叛性的文人,平生“好为惊世骇俗之论,务反宋儒道学之说”(沈瓒:《近事丛残》),反对以宋明理学为主体的儒教思想构成李贽反传统文化意识的主要内容。恩格斯说:“每一种新的进步都必然表现为对某一神圣事物的亵渎。”[①a]儒学进入宋代以后,通过官方化的形式已成为正统的伦理思想与哲学思想,以“理”与“道”制约着人们的社会行为与个人行为。李贽等人对程朱理学的批判本身即具有“新的进步”意义,在当时被视为“刺谬不经”、“敢倡乱道”(《明神宗万历实录》卷三),正说明其主张具有醒世作用。然而,衡量一种思想的历史价值,不仅在于其对社会统治思想是否采取批判态度,而且在于其所采取的批判的尺度。就此而言,李贽等人在对封建“道学”思想与现象进行批判时,所采取的思想尺度主要来自于以下三种文化系统:玄学化的名士系统、哲学化的庄禅系统和人学化的原儒系统。这三大系统从行为、思想和道德诸方面构成了李贽及晚明文人人生追求的整体价值体系。

      名士系统是李贽的行为尺度,它由来于魏晋名士的传统风尚,其行为特征表现为“疏狂”、“违俗”。李贽在《石潭即事诗》中自叙道:“若为追欢悦世人,空劳皮骨损精神,年来寂寞从人谩,只有疏狂一老身。”这一行为特征明显来自于魏晋名士风度。李贽对魏晋时期的阮籍、嵇康等人极为推崇:“窃以魏晋诗人,标致殊甚。”(《焚书·答焦漪园》)“其人品气骨”,“古今所希”(《焚书·思旧赋》),“千载之下,犹可想见其人”(《焚书·绝交书》)。魏晋名士多离经叛道之人,嵇康敢于“非汤武而薄周孔”(《嵇康集·与山巨源绝交书》)阮籍则“不拘礼教”,“不崇礼典”(《晋书·阮籍传》)。李贽对其品行的景仰,其实来自于思想的认同。而同时的徐渭、袁宏道等人的“狂放”亦出于此。这种“疏狂”、“违俗”,多是痛恨社会暴虐而又无能为力的一种反抗,其行为因超出了封建伦理秩序和习惯而被视之为异端。而从思想意识与社会环境的关系来看,名士风度的“疏狂”或“任诞”又不失为一种有限的自我保护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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