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浙江土地调查述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梁敬明,赵茜,浙江大学 历史学系,浙江 杭州 310028 梁敬明(https://orcid.org/0000-0001-6751-0169),男,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历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中国乡村社会史研究;赵茜(https://orcid.org/0000-0001-6214-1755),女,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史研究。

原文出处: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土地调查作为土地管理和课税的基础性工作,受到历代政府的高度重视。从宋元时期土地经界到明清编造鱼鳞图册,浙江省境的土地调查在方法和制度上不断改进,其意始终重在整顿田赋税额。清末,由于太平天国运动对人地关系的冲击,浙江部分地区重新编造鱼鳞图册,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地籍混乱、田赋短收的问题。民初地政于财政经济之外,始具近代国家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的转型意义,土地调查也迈入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新阶段。民国时期浙江省较早地采用“治标”(土地陈报)与“治本”(土地测量)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土地调查,还出现了成果显著且各具特色的实验县。虽然其间困于频仍的战乱和支绌的财政,土地调查整体效果受限,但其影响却较为深远。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19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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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I:10.3785/j.issn.1008-942X.CN33-6000/C.2017.12.011

       在历史上,土地税向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故而历代政府对反映土地位置、数量、质量、权属和用途状况的土地调查均予以高度重视。浙江省境的土地调查历史悠久①。南宋绍兴年间,两浙路转运副使李椿年措置两浙土地经界②,通过编造砧基簿,整理地籍与田赋。嘉定年间,婺州知州赵夫及继任者赵师嵒、魏豹文等人继续在婺州推行经界,查实隐报田亩,编制结甲册、户产簿、丁口簿、鱼鳞图、类姓簿23.9万多份,并专门设置库柜存藏[1]卷一七三,4197。其后,土地经界和绘图造册作为土地调查与管理的一种形式,逐渐固定下来。元至正年间,余姚州、婺州路先后有土地经界之举。至明代,今浙江省境形成,土地调查的方法和程序也在南宋的基础上有所发展。特别是洪武和万历两朝,浙江与全国其他地方一起进行了大规模土地调查,绘具鱼鳞图册,查出不少隐田。清初完全继承明代的地籍管理办法,在康熙雍正年间再次展开全国性的土地清丈,浙江鱼鳞图册的编造则一直延续到清末。

       清同治年间,浙江部分地区重新编造鱼鳞图册,其背景与太平天国运动相关。太平天国运动时期,太平军多次入浙,对各县人、地及其关系冲击巨大[2]194-199。据民国《重修浙江通志稿》,可以发现1928年浙江全省人均耕地差异甚大,安吉县最高为人均6.24亩,泰顺县最低为0.46亩,相差甚大。其时浙江省内人均耕地的区域间差异,除特定的自然环境因素外,实与太平天国运动时期所遭到的严重人口损失和地权变动有重要关系③。当年太平军活动最频繁、最活跃,或者说冲击最严重的是衢州、金华、严州、杭州、嘉兴、湖州各府。从19世纪60年代初至20世纪20年代末,时隔60多年后这些地区的人口、土地以及人地关系仍未得到完全修复。

       太平军过境之地,人口流亡,地籍毁坏或散失严重,土地权属亦发生混乱,如当时的汤溪县“富室多中落,田易佃而主,自有而自耕之者,什且七八”[3]卷三,122。在此情况下,土地赋税难以据实收取。镇压太平军后,清政府饬令遭受影响的各府属“勒限赶造”鱼鳞图册[4]7522。为此,浙江有关县乡设立清赋总局或清赋局,先后开展土地清丈。据目前所见史料,衢州府所属龙游县,金华府所属兰溪县、汤溪县均在同治年间进行土地清丈,编造鱼鳞图册,其中尤以兰溪为著④。

       兰溪县曾于南宋嘉定,明洪武、万历,清康熙年间,数次清丈田土,填造鱼鳞图册,归户办粮。清咸丰十一年(1861),太平军占领兰溪,县衙及所藏鱼鳞图册被焚。同治四年十月(1865年11月),兰溪知县余祚馨以清理田赋为首务,以石斗⑤为标准丈量土地,重攒鱼鳞图册。县城设清赋总局,有职事20余人。乡设子局,每图举村董担任编造。凡田、地、山、塘均按号依次编字绘图,注明四至,并发给业主凭条作为土地所有证。是月下旬,县清赋总局在西乡11都1图(今兰溪市女埠镇)试点,作为各乡示范。历经两年,兰溪县城10坊和4乡相继竣事。同治七年(1868),总局校缮征册,“得熟产征额三万二千两有奇,而合荒熟及有主、无主总算较诸原额竟缺万余两,细加查询,知土称田之斗石亦有广狭之分”[5]卷二,589。由于各地面积单位折算标准不同,调查统计结果存在误差,与原有赋额相较缺漏甚多。随即进行复勘,经各图董事亲履按号核实,增田、地额各300余顷,其中山地缺额尤多。其后两年间,县清赋总局又协同各图清查山塘,增山额3300余顷、塘额200余顷。同治十一年(1872),清查与邻县分界之地,补粮额700余两。这次重编鱼鳞图册共889本,按图编159号,一式两份,一份存县,一份交各都图册书⑥保管。据其时统计,全县34都149图共有土地116.47万亩,比清初减少8.49万亩[5]卷二,588。

       鉴于兰溪清赋的成功经验,浙江巡抚马新贻于同治五年(1866)饬令龙游、汤溪等县仿照兰溪举办清丈。其中,龙游县曾在康熙年间两度清丈地亩,编造鱼鳞图册,又因兵燹、火灾两度毁佚。乾隆三年(1738)仲春,知县徐起岩重编鱼鳞图册,以康熙三年(1664)所编鱼鳞图册的存司本为底本,搜集散布民间的县册为补充,计抄册40余万号[6]卷三五,688-689,后于咸丰年间再遭太平军焚毁。同治六年(1867),龙游知县黄秉中奉令在城中设总局,四乡设分局,订立《清厘田亩章程》,规定:全县142图各自选举三五位公正、干练之人为图董,负责将本图田、地、山、塘、荡的业主、亩分、土名逐一细查登记,重编鱼鳞图册。图册编就后交所属乡分局绅董查核,再由总局派员查对,最后待各图全部完成由知县查册抽丈[6]卷二七,405-406。汤溪县也在清初数次举办土地调查,尤以康熙六年(1667)的数字较详。至同治三年(1864),知县汤庆准奉令清查田亩,发现赋额短缺3000余两。次年,继任知县王日新设局清厘土地。五年(1866)奉抚宪札,将兰溪鱼鳞册式样抄发仿办。六年春布告清厘条款,分派庄董册书认真查办。其后,又经过陈裔宽、金馪远、朱荣璪三任知县的努力,终于在光绪十一年(1885)年底完成清赋造册,历时20年之久。此次编造的鱼鳞图册最初从俗例以石斗为计量单位,而朱荣璪认为非登记亩分不足为信,于是在同治八年(1869)仿照兰溪清赋章程,向各户收取纸笔费每亩12文(山塘减半),由总董会同庄董对图册所载土地面积按户逐一核实更正,并向各户发放户管作为凭证。最终共编造鱼鳞图册85庄,清出隐匿赋额23354两有余[3]卷一五,378-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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