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伪善言论的表现、成因与对策

作 者:
周斌 

作者简介:
周斌(1974- ),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副教授。山西太原 030000

原文出处:
马克思主义研究

内容提要:

当前我国网络伪善言论问题比较突出,充分体现在意识形态渗透、热点事件评论以及针对民生问题的网络舆情危机等方面。从网络伪善言论的本质和表现来看,道德绝对主义、道德主观主义、历史虚无主义是其理论根源,民生领域中的短板以及一定程度的民粹主义情结是其社会基础,而网络技术特点、民众对伪善言论的鉴别力较弱以及相关法律制裁缺位是网络伪善言论蔓延的重要原因。遏制网络伪善言论的不良影响,主流媒体要及时引领网络舆论向良好方向发展。提升社会成员对伪善言论的鉴别和批判能力,同时要落实互联网企业的主体责任,以法律手段对社会危害性大、民众反响强烈的网络伪善言论进行惩治。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19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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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为人类创建了自由开放的信息交汇空间,进入这一空间的人都可以成为网络言论的制造者和传播者,同时也成为海量信息的受众对象。网络言论的即时性、汇聚性特点使人类的话语交往方式发生了深刻变革,但其中一些非理性的、错误的言论也危及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为了加强网络治理,我国近年来制定了多项互联网法规、条例和管理办法,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长期以来由匿名发布引起的网络言论乱象,维护了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然而,活跃在网络上的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并未偃旗息鼓,他们通过散布各种伪善言论,以蒙蔽、引诱和煽动民众的方式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的行为。显然,这是一个应该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的问题,我们有必要针对网络伪善言论的主要表现、危害和形成原因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治理对策。

       一、网络伪善言论的主要表现及其危害

       伪善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长期存在的客观现象。伪善的本质在于行为人以善的面目掩盖真实的险恶用心,凭借虚假的善意和虚伪的道义行作恶之实,从而形成侵犯他人权益、扰乱社会秩序乃至危及政治稳定等客观存在的恶的事实。在传统社会,伪善言论一般是针对个体或特定范围的人群,而在现代网络社会,伪善言论具有表现形式多样化和危害多元化的特点。

       1.网络伪善言论的主要表现

       在当前我国网络社会中,伪善言论虽然形式多样,但从这些言论制造者的设计伎俩和思维惯性来看,要么是把某种价值观念极力拔高而成为绝对的道德评价标准,要么是从个体自发的好恶情感出发肆意夸大道德评价的作用,要么是围绕民生问题营造虚伪狭隘的道德悲情。可以说,网络伪善言论是以偏激任性的思维方式大作“道德文章”,从而堂而皇之地在网络上招摇过市,形成广泛而持久的话语蒙蔽和欺骗效应。具体而言,这些网络伪善言论大量充斥在意识形态渗透、热点事件评论以及针对民生问题的网络舆情危机等方面。

       (1)在意识形态斗争领域,网络伪善言论的制造者将虚伪的西方普世价值视为最高的道德评价标准,将民主、自由、人权等西方政治价值观美化为至善理念,从而假借“善”的名义实施价值观渗透。例如,一些网络大V以民主自由的捍卫者自居,以“舆论监督”为名,鼓吹“言论自由”“新闻自由”;一些境内外人士对中国政府依法惩治犯罪行为心怀不满,在互联网上挥舞“人道主义”大棒,指责中国司法当局“打击民主人士”,甚至污蔑中国政府钳制民众的思想自由和剥夺民众的合法抗议权,进而在网络上制造中国政府违反国际人权准则的谎言。部分西方媒体和他们在中国的代理人以“尊重事实”“维护正义”为名,在网络上散布中国社会不公、底层利益受损以及中国政府对民主自由人士打压、群体性流血事件等虚假新闻,极力彰显对中国底层民众的“道德同情”;同时与西方所谓维护人权的“案例”加以对比,企图诱导我国民众对西方普世价值观的盲目青睐,进而在我国政府与社会民众之间制造裂痕。此外还需警惕的是,一些人与西方政治价值观渗透相呼应,基于历史虚无主义的理论逻辑,以还原“历史真相”和“重新评价”为掩饰,真实意图却是“欲灭其国,先灭其史”,在网络上对领袖和英雄人物肆意诋毁,企图篡改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最终达到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

       (2)针对一些社会热点和敏感事件,网络伪善言论制造者滥用道德评价功能,片面强调道德评价的排他性和绝对性,甚至以道德评价代替法律评价,为违法行为进行道德辩护并进行自我标榜。近年来,网络逐渐成为道德标榜者公开展示“正义”的重要平台,并集聚了众多的网络拥趸,对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法治建设形成强烈的冲击。例如,一些人利用民众在钓鱼岛问题上的义愤情绪,把打砸同胞日系车、甚至伤害日系车主的违法行为标榜为爱国行动;一些人殴打小偷致其重伤甚至死亡,或者对小偷采取羞辱性惩罚,本来都是违法行为,但实施者常常以道德义愤的名义为自己开脱,并获得社会公认的道德假象。类似于这种情形的道德标榜往往伴随着对网络民意的绑架,从而对社会主流价值观造成严重侵蚀。据报道,一名女性盗窃者声称其盗窃对象是贪官,从而谋求减轻处罚,这一事件被许多网民称赞,并称之为“侠盗”。盗窃的行为首先是违反法律的行为,违法必定违反道德,这是首先要明确的原则和前提。

       (3)针对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以及在涉及民生领域的重大事件的网络围观中,一些人在民生问题上表现出道德评判的偏激与固执,以虚伪的道德悲情妄议中央决策,制造政府与民众的对立。长期以来,一部分别有用心的人以教育、医疗等民生需求更为紧迫为由,竭力宣扬对社会底层的道德同情,对我国对外投资、国防、航天事业等重大战略说三道四。此外,在公共事件引发的网络围观中,一些人刻意强调对社会弱势群体的道德同情,进行虚伪的悲情宣泄,从而制造地方政府漠视民众正当权益的假象,进一步加剧网络舆情危机。在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一些民众对环境问题、贫富差距、教育机会不公等问题,除了以谩骂、讥讽的情绪化言论对国家政策实施、政治体制改革表达不满之外,还利用国家和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同情,在网络上发表基于民粹主义的悲情式伪善言论。例如,对于突发性环境群体性事件,尤其是PX项目、焚烧垃圾项目等邻避事件,一些人不是正确看待和客观分析,而是借题发挥,夸大事实,其目的不是解决问题,而是制造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紧张关系,突出这些事件和问题中的官民对立。尤其严重的是,个别人以社会正义的名义把自己的观念通过网络加以扩散,并以弱势群体的身份控诉政府,由于民众很容易在重大民生问题的悲悯情绪体验中丧失独立思考能力,因而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2.网络伪善言论的危害性分析

       (1)网络伪善言论对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危害。与以往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直接交锋不同,网络伪善言论通过巧妙的话语伪装而在思想渗透层面产生规模性、深层性的迷惑和欺骗效应。境内外一些敌视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人充当美国等西方国家进行意识形态领域渗透的马前卒,与西方媒体遥相呼应,引诱我国民众对西方民主、自由、三权分立等政治价值观产生迷恋和盲从,从而削弱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使民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产生动摇。例如,一些所谓的公知从高校课堂、讲坛转向影响力更为广泛的网络平台,以学术国际化和学术自由化的名义,无视政治原则、思想认识和学术观点之间的本质区别,向广大网民暗示西方政治价值观所谓的普适性,力图实现排挤、诋毁、压制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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