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备美德

作 者:

作者简介:
方旭东,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中国现代思想研究所。

原文出处:
哲学研究

内容提要:

《荀子·强国篇》对“子发立功辞赏”一事做出批评,本文由此出发讨论对美德批评的合理性。本文首先重构了批评子发辞赏的论证,指出其中包含的道义论、后果论成份。随后,本文讨论可普遍性论证与后果论证的具体议项,指出其不相应性。最后则着重分析基于可普遍性论证对美德的批评,认为这种批评对美德而言是一种不合理的要求。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9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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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2/B222.6

       晚近半个世纪,在道德哲学领域,美德伦理(virtue ethics,或译德性伦理)与道义论(deontology,或译义务论)、后果论(consequentialism)鼎足而立,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一方面,赞成美德伦理的哲学家对其涵义及形态做出了越来越丰富的发展,比如,一些学者在儒家那里也发现了美德伦理思想。(cf.Yu;Slingerland;Angle & Slote;Sim;Huang)另一方面,美德伦理在当代的复兴,一直以来也伴随着各种批评。①本文拟从《荀子》文本所提供的一个案例“子发辞赏”出发,关注其中对“辞赏”这个一眼看上去体现了谦让美德的行为的批评,在考察其内在理据的同时,将其与当代西方对美德伦理的批评进行比较。

       《荀子·强国篇》②提到了一个“子发立功辞赏”的故事。

       公孙子曰:“子发将西伐蔡,克蔡,获蔡侯,归致命曰:‘蔡侯奉其社稷而归之楚;舍属二三子而治其地。’既,楚发其赏,子发辞曰:‘发诫布令而敌退,是主威也;徙举相攻而敌退,是将威也;合战用力而敌退,是众威也。臣舍不宜以众威受赏。’”

       根据杨倞的注,公孙子,齐相也,未知其名。子发,楚令尹,名舍,未知其姓。(参见王先谦,第287页)在公孙子讲述的这个故事里,楚将子发率军攻打蔡国,俘虏了蔡侯,蔡国之地尽为楚国所有。事平之后,楚王论功行赏,子发却坚辞不受。站在楚国的立场,子发是一个大功臣,这一点应该没有什么疑问。可是子发自己不这么认为,他宣称功劳属于主上和将士,他不能将众人之功据为己有而心安理得地接受奖赏。子发强调“众威”,却只字不提自己的贡献,似乎他个人在事件中无足轻重。这当然不符合实际。子发的这番话,是典型的自谦之词。故事讲述者公孙子没有正面对子发作什么评价,但按杨倞的理解,公孙子对子发应是颇有好感。③

       然而,《强国篇》的作者④却大不以为然:

       讥之曰:“子发之致命也恭,其辞赏也固。夫尚贤使能,赏有功,罚有罪,非独一人为之也,彼先王之道也,一人之本也,善善恶恶之应也,治必由之,古今一也。古者明主之举大事,立大功也,大事已博,大功已立,则君享其成,群臣享其功,士大夫益爵,官人益秩,庶人益禄。是以为善者劝,为不善者沮,上下一心,三军同力,是以百事成,而功名大也。今子发独不然:反先王之道,乱楚国之法,堕兴功之臣,耻受赏之属,无僇乎族党而抑卑其后世,案独以为私廉,岂不过甚矣哉!故曰:子发之致命也恭,其辞赏也固。”

       “固”,按照杨倞的解释,陋也。(参见王先谦,第288页)《强国篇》的作者不认为子发的境界有多高,相反,他讥笑子发的见识固塞鄙陋。子发“辞赏”不仅没有得到任何表扬,反而,还被扣上了好几顶帽子:1.反先王之道;2.乱楚国之法;3.堕兴功之臣;4.无僇乎族党而抑卑其后世。可以认为,《强国篇》作者对子发提出了极其严厉的指控。这种指控,初看之下,明显与我们的道德直觉相悖,让人不禁想问:这对子发是否公平?

       何以《强国篇》作者不认可“子发辞赏”的行为?何以他要对这个一眼看上去体现了谦让美德的行为提出责备?让我们用现代语言将《强国篇》作者的论证重构如下:

       (1)可普遍性论证&诉诸律法的论证:人的行为不应违背普遍规律或律法。⑤

       (2)后果论证:正确的行为会带来后果上最大的善。⑥

       上述“诉诸律法的论证”,应该比较容易理解,因为文中明确提到了“楚国之法”。对于“可普遍性论证”,需要做一点说明。孤立地看“先王之道”,似乎是某一时段的经验、知识,但由于《强国篇》作者强调它“非独一人为之”以及“治必由之”“古今一也”,可知它具有超时空、必然等特点,这正符合康德所说的“可普遍性”。“后果论证”方面,作者是用了对比的方式进行说明,首先说正确的方式(即立功受赏)带来的正面效果,然后再说子发的方式(即立功辞赏)带来的负面效应。通过对比,加深了读者对子发“辞赏”行为的危害性的认识。

       经过以上重构,《强国篇》批评子发立功辞赏的理由,其哲学依据就变得一目了然:

       (1)可普遍性论证&诉诸律法的论证——道义论(例:康德主义)

       (2)后果论证——后果论(例:功利主义)

       如果熟悉当代西方道德哲学的状况,以上批评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道义论与后果论对美德伦理的批评。现在的问题是,这些批评在多大程度上是合理的?是可以被证成的?

       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顺便处理一个枝节问题,这个问题对本文的论旨不是决定性的,但可能是不少人所关心的。那就是:《强国篇》对子发辞赏的这种批评,是否可以被认为是儒家式的?虽然笔者认为,《强国篇》对子发辞赏的这种批评是不是儒家式的,一点也不影响这种批评自身的理论价值,但笔者还是愿意对这个问题发表一点自己的看法。笔者的看法是,就我对儒家文本、义理的了解,《强国篇》的这种批评被看成是儒家式的,不会遇到特别大的困难。

       首先从文本上来说。曾经不止一个文本记载了孔子批评子贡赎人让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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