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制度伦理、政治规范伦理与政治德性伦理关系辨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灿新,男,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二级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伦理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哲学伦理学。广州 510050

原文出处:
桂海论丛

内容提要:

政治伦理可以分成政治制度伦理、政治规范伦理、政治德性伦理。三者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三者的研究对象不同、关注的重点不同、依靠的主体性质不同、在特性上有质与量的不同、在政治伦理建设实践上路径的不同、以及伦理层次的不同。但三者之间也有着密切的联系:三者都是政治伦理,都有政治伦理的共同性,政治制度伦理和政治规范伦理是政治德性伦理的保障,政治德性伦理为政治制度伦理和政治规范伦理提供实践前提和内在基础,政治制度伦理、政治规范伦理和政治德性伦理三者之间相互渗透、相互影响。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9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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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8)05-0021-05

       随着中国全面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大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日益凸显。与此相适应的是,政治伦理问题也日趋引人注目。政治伦理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理论问题”;二是“实践问题”。“理论问题”是“实践问题”的指导,因而研究“理论问题”十分重要。在政治伦理的“理论问题”中,政治伦理的分类及其相互关系是一项基础性的研究,本文为此特作一点探讨。

       一、政治制度伦理、政治规范伦理和政治德性伦理的涵义

       专门研究政治伦理问题的学科就是政治伦理学。因此,政治伦理学可以说是一门研究政治伦理和政治道德的科学,它以政治伦理和政治道德为研究客体,它的使命是以理论的形式再现政治伦理和政治道德[1]。在此基础上,它指导政治伦理和政治道德的实践,推动人类政治文明的进步。

       政治伦理学研究政治伦理问题,其基础性的一项研究工作,就是政治伦理的分类问题。政治伦理是人类社会伦理的一种特殊表现形态,它是调整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各种政治关系的伦理要求的总和。这种政治伦理的要求,通常指向三个方面:政治制度、政治行为、政治德性。万俊人认为:“一般而言,政治伦理可以大致地分为政治制度伦理、政治行为主体的关系伦理和政治美德以及以国家政治意识形态为主导的社会政治理念和理想三大层面,亦可简称为制度、行为和观念(意识)三个层面。”[2]简言之,政治伦理通常可以分成三大类型:政治制度伦理、政治规范伦理(政治行为伦理)、政治德性伦理。

       (一)政治制度伦理

       “制度”的涵义比较宽泛。从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理解,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以保护着一个社会的秩序。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道格拉斯·C.诺斯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3]3,制度“是为人类发生相互关系所提供的框架……它们由正规的成文规则和那些作为正规规则的基础与补充的典型非成文行为规则所组成。”[3]5制度经济学家将制度划分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人为通过一定程序制定的正式规章、规则、法则等,非正式制度则为自然演化而来的风俗习惯、伦理道德、信念信仰等社会行为规范。从制度的定义来看,制度无疑是与价值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伦理道德”正是价值最重要的表现形式,也是引导制度建构最重要的价值形态。因此,制度伦理是一种“客观性”的主观存在。

       张桂珍在《政治制度伦理:历史发展及当代中国的实践》中认为,“制度伦理”主要包括以下四种观点:一是“伦理”中心观,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制度伦理就是制度中蕴涵的伦理价值、道德原则(制度中的伦理)以及对制度做出的伦理评价(制度的伦理)。它强调特定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要求在制度建立之前必须予以考虑和重视,同时认为人们对制度的正当性、合理性的评价也影响着制度符合伦理道德性的程度。二是“制度”中心观,这种观点主张制度伦理即伦理道德制度化,也就是将一系列的道德规范确定为制度,将伦理道德制度化、成文化、法律化,以加强伦理道德对社会的影响力。三是制度伦理观,它是前两种观点的综合,是伦理制度化和制度伦理化的辩证统一,认为制度伦理既包含制度的合道德性,又把一定社会的伦理原则和要求提升规定为制度。四是“制度正义”论,“制度伦理”既不是什么“制度的伦理化”,也不是什么“伦理的制度化”,而是对制度的伦理分析,其核心是揭示制度的伦理属性及其伦理功能,其主旨是指向“什么是善的制度”“一个善的制度应当是怎样的”“何以可能”“有何伦理价值”等问题。它是中国语境下的“制度正义”问题[4]。

       事实上,制度伦理简而言之就是关于制度的伦理,其本质上就是解决正式制度的合道德性问题。它应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建构制度时应当遵循的伦理追求;二是制度本身所蕴涵的伦理精神或伦理价值;三是制度在运行中的伦理要求;四是对制度是否合正当性所进行的伦理评价;五是将某些特别重要的伦理规范确定为制度。这五个方面是统一并联结于制度伦理这一范畴之中的,是制度伦理不可分割的内容。只有从五个方面对制度实行伦理的规定,才能真正解决正式制度的合伦理性问题。

       在当代,制度伦理的研究已迅速发展成为伦理学研究的前沿课题,并已发展成为一门新兴学科——制度伦理学。从根本上来说,这是缘于当代社会生活的制度化趋势的不断强化。在日见强劲的经济全球化大趋势下,当代世界呈现出空前复杂的局势。当今世界的生活舞台就像是一个等待重新洗牌的牌局,有待秩序的重构。而社会生活秩序的建构基础是社会制度建设。制度伦理的第一要务就是为社会制度体系的建构提供必要的基本价值理念、道德论证和社会伦理资源。

       社会制度有许多分类,从一般社会结构上来说,有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文化制度。因此,相应的也就有经济制度伦理、政治制度伦理和文化制度伦理。

       政治制度伦理的研究是政治伦理和制度伦理研究的必然延伸。万俊人就认为:“政治伦理的核心问题是制度伦理秩序建构、公共权力的运用问题。公共权力的运用和规范的一个基本条件就是制度本身。在某种意义上说,政治伦理与制度伦理是重合的,研究的主题是相同的。相比较而言,制度伦理更加具体。”[5]尽管这种说法不够精确,但在指明研究政治伦理中研究政治制度伦理的必然性和重要性这一点上无疑是正确的。根据上述对制度伦理的认识,政治制度伦理就是政治制度的伦理,它也包含着一般制度伦理的五个方面的规定性,但它重点强调的是政治制度的伦理价值蕴涵、伦理价值取向和伦理价值评价;它主要是研究政治制度设计和运行的道德合理性和如何建立一个好(善)的政治制度,它强调任何政治制度的建立和发展都蕴含着一定的伦理理念和伦理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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