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8273(2018)08-0069-04 政德建设属于政治、行政、职业和经济伦理的交叉领域,也是大德、公德和私德研究的重要内容。政德建设从“廉”破题,有助于标本兼治、风清气正。 一、标本兼治,从“廉”破题 政德是为官为政之德。从“廉”破题,首先因为“廉”是为官为政的德性要求,即政德的要求。从习近平关于中央从“八项规定”开始全面治党的讲话来看,强调的一个基本和重要的德性就是“廉”。在2017年1月中纪委第六次会议上,习近平谈道:“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讨论加强党的建设如何抓时,就想到要解决‘老虎吃天不知从哪儿下口’的问题。后来决定就抓八项规定。”[1]八项规定反四风,“要求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规定”。[2]“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破题,拉开全面从严治党序幕,到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坚决‘打虎拍蝇’,紧抓惩治这一手,到治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推进派驻和巡视监督全覆盖,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四年多来,党中央打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组合拳’。”[3] 政德作为为官为政之德,并非孤立之德,而是与修为为人、齐家持家和治国平天下相关的。从“廉”破题,还因为“廉”也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核心要求。从伦理视角看,修身齐家属于个人修身和家庭伦理,党风政风属于政治伦理、行政伦理、职业道德,民风社风属于社会伦理、社会公德。传统“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由个人往外扩展的四个圆圈,修身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起点和基础,修身才能齐家、治国、平天下,如《礼记·大学》所说:“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通常我们对“廉”的理解,大都仅作为为官为政的德性要求,实际上,“廉”的意义并非限于政德,诸如《颜氏家训》《温公家范》以及康熙《庭训格言》和《曾国藩家训》都贯穿了整个修齐治平过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承和发扬了这一优秀传统,不仅重视由内往外扩展的四个圆圈,而且从“廉”破题,以“廉”为红线,贯穿修身、持家、为官、为政,追本寻源,标本兼治,把作为政德的“廉”与作为修身、齐家的“廉”结合起来,力图将作为政德的“廉”牢固地深扎在作为修身和齐家的“廉”根之上,提出:在个人修为方面,要“廉以修身”;在家风方面,要“廉以齐家、廉以持家”;在党风政风方面,要“干净做官,为官清廉”;在引导民风社风方面,要“以上率下,上风下行”。①由此可见,在修身、家风、党风政风的要求和民风社会的引领上,将“廉”作为一以贯之和突出要求的德性。其重要意义,如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所强调的:“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历史周期率,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4](p.67) 那么,为何“廉”的问题在今天如此突出?从历史来看,对“廉”的要求,历代家训、帝范中都有,但似乎不如今日这样突出。笔者认为,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中国从未经历过今天这样一种经济基础从公有制到多种所有制的巨大变动,一方面,我们利用市场和资本发展经济,财富如喷泉一样涌出来,中国从此告别了短缺经济时代;另一方面,实行转制、双轨制,在财富集聚、转移和分配过程中,也为以权谋私提供了可乘之机,导致偷盗甚至掠夺发生。中国的反腐成果令世界惊叹,“以2015年为例,8200余名官员因收受贿赂被调查,与2014年被调查人数相比上升了5%”,“不仅‘打虎’‘拍蝇’,还要‘猎狐’”。[5]这一方面表明反腐成绩辉煌,另一方面也可见腐败问题严重,人的修为、政德、社会伦理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冲击,政德建设无法回避而面临严峻挑战。二是德目在道德体系中的位置发生了变化,由于人的修为、政德、社会伦理在经济和社会变化的冲击和挑战下的现实反应,一些原来作为社会生活前提和基础的德性发生了危机,面临严重缺失,以至经济和社会生活难以正常维系,而被提到突出地位,例如,世纪之交的中国,“诚信”突出地成为举国关注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持续高压态势的反腐,也将最缺失的“廉”德突出地提到全面治党治国和政德建设的重要地位。三是如上所述,由于“廉”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中一以贯之的重要地位,我们抓住“廉”德来“修齐治平”,如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实践所表明的,以“廉”为抓手来破题,有助于标本兼治、风清气正。 二、作为中国传统政德的“廉” “廉”的本义,按《康熙字典》的解释为“隅也”,指堂屋的侧边,“侧边曰廉”。因为廉隅有棱角,比喻品行端方,有气节。又引申为“敛”“清”“俭”“察”“严利”的意思,[6](p.292)所以历来成为考核和评判官吏的基本德性。早在《周礼·天官·小宰》中就提出了“以听官府之六計,弊群吏之治”,即官员任事应具备六条标准:“一曰廉善”:是否廉洁并且政绩优异;“二曰廉能”:是否廉洁并且能干;“三曰廉敬”:是否廉洁并且忠于职守;“四曰廉正”:是否廉洁并且公正;“五曰廉法”:是否廉洁并且守法;“六曰廉辨”:是否廉洁并且明辨是非。②郑玄注《周礼·天官·小宰》所言:“平治官府之计有六事。弊,断也。既断以六事,又以廉为本。”意思是,这六计都离不开一个“廉”字,“廉”是为官之本和考核之要的基本精神。这对我们今天理解作为政德的“廉”,并以其来考核和任用领导干部,不无启发和借鉴意义。现在许多地方政府已经推出了“廉能管理”的规范条例,特别是对一些风险岗位的管理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