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学:理论命题、发展逻辑与建设路径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建华,男,浙江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哲学博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学科评议组(哲学)成员,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009年),浙江师范大学特聘教授,中南大学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伦理学会常务副会长、湖南省伦理学会会长等职,主要从事伦理学基础理论、政治哲学、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等领域的研究。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5项,其中重大项目2项、重点项目2项,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500多篇,出版《道德情感论》《现代德治论》《趋善避恶论》等著作40余部,40多项成果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教学奖励;肖祥,男,博士,浙江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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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学是有别于中国传统伦理学、苏联模式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是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适合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伦理学新形态。从发展逻辑而言,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实现的革命性变革及其中国化影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学的理论基点,马克思主义的“深层结构”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学建设的内在逻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学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理论指导、伦理资源整合、实践“问题集”求解、“学术体系、学科体系和话语体系”共建等方面实现“立体推进”。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9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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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从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还是从建构中国社会发展的伦理秩序抑或是从推进伦理学自身发展的需要而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学已然成为一个紧迫的问题。对我们身处其中的社会生活领域和面临的社会文化问题作出理论审视或判断不仅是学人对学术研究责任担当的表现,亦是对生活世界积极反思的努力,这种责任和反思正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与繁荣的助推力。波澜壮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为我们提供了伦理思想和道德生活的场域,我们需要何种伦理理论指导、佐证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尤其在“在21世纪的文献中,中国崛起已成为一个公理性观点”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已经初步展现具有世界意义的发展价值的当今时代,我们应该怎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文化以彰显文化价值自信?从理论内涵、发展逻辑、理论方法等方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学建设路向的思考,即是基于这样的理论努力。尤其在2017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并强调“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新形势下,这种理论努力更显必要和紧迫。

       一、理论命题:何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学”是具有中国特色、问题导向和中国经验的当代伦理学新范式,它有别于传统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也不是中国传统伦理学的当代延续,更不是西方伦理学的中国化,而是中国伦理学发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全新的理论命题。

       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学,首先是基于原有伦理学理论已经表现出时代滞后性这一客观事实。我国现有伦理学理论体系为中国社会当代转型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不容回避的是,国际形势和社会主义建设已经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巨变,由于未能完成传统伦理现代转型以及以前苏联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为基础的伦理学体系与中国话语之间存在间隙,该理论体系已经明显地滞后于世界伦理理论的前沿和现实的中国道德生活。这种滞后性主要表现在:其一,现有伦理学理论建设依然未能完全实现传统伦理的转型、继承和创新,显示了伦理学理论建设的“先天不足”。一方面,克服传统伦理的封闭性特征和倾向,实现传统伦理创新有待继续努力。中国有着丰富的传统伦理文化资源,为世界文明和人类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但长期以来,我国传统伦理文化缺乏与其他伦理文化的交际,表现出鲜明的同质化特征,基本属于“同质异构性的内部文化”②。因此,两千多年的伦理文化基本循着一元化道路发展——儒家伦理由此走向传统伦理的中心地位。这种一元化伦理知识结构最大的弊端就是缺乏自我批判能力、导致伦理体系的固化,无论“我注六经”还是“六经注我”,都以儒家伦理原典为真理,这就使传统伦理难以适应开放的现代伦理结构,难以对当下新的伦理诉求作出回应。同时,造成的另一弊端就是,致力于维护血缘宗亲的儒家传统伦理强调对宗法伦理的服从,伦理道德成为服务君主专制政治统治的工具,不仅使伦理外化成为“精神枷锁”、压制人的主体精神,而且伦理要求转化为政治伦理规范、道德成为政治人格的衡量标准,这与尊崇人性、倡导自由、追求平等的现代伦理理念相距甚远。另一方面,继承“传统”时我们需要更理性、更求实。历史上我们似乎很难平和地对待自己的传统,辉煌时我们傲视世界、惟我独尊,陶醉于传统;受西方文明威胁和凌辱时,我们厌弃的往往又是最不能离舍的传统。这种困扰直到近现代我们似乎仍然未能正确地、彻底地解决好,常常在自傲和自卑中彷徨,既缺少海纳百川的虚怀若谷,又缺少面向未来的自强自信。同样地,不能正确处置“传统”,中国伦理学建设就难以发展和创新,因为纵贯古今、绵延数千年的中国传统伦理有着完整的理论主题、范畴术语、运思方式和言说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仍有诠释真理、指导生活的力量。避免中国传统伦理陷入合法性危机,就是要挖掘、孵化其对现代伦理问题继续发问、解答的权力,并以现代性关怀浇灌之、培育之。就此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学建设不是要不要传统的问题,而是如何实现传统的现代转化的问题。其二,在马克思主义伦理中国化过程中我们热衷于套用前苏联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基本理念、学术框架和学术方法,对马克思主义的深层思想重视不够、在马克思主义思想中提炼马克思主义伦理观念“火候不足”,显示了伦理学理论建设的“消化不良”。造成的不良后果就是:一方面,囿于前苏联模式的伦理学框架而不加批判的搬用,导致中国伦理学呈现出知识内容和研究范式上的滞后性。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深层反思与检验,我们对伦理学的认知偏离了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原则,从而“误读”或窄化了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受前苏联伦理学影响,伦理学的研究对象被定义为“道德现象”和“道德关系”,而道德则被理解为“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原则和规范的总和”,这种片面性理解缩小了伦理学的研究领域,使伦理学仅仅成为了规范性的学科③。其三,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实践不断产生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这种严峻挑战造成了理论与实践对接的“时间差”,显示了伦理学理论建设的“应接不暇”。现实世界总是不断变化的,如何适应这种快速变化,对之加以研究、诠释和总结,产生新范畴、形成新理论、创新言说方式,将是消除伦理学理论“滞后性”、实现不断创新的基本理路。

       其次,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学,是因为现行的伦理学没有充分体现中国特色。所谓中国特色,乃是包括伦理文化主体地位、衡量标准、个体独立性、话语权力等表现出来的一种总体特征。我国当代主流伦理学由于受苏联伦理学范式的影响深重,对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理解上的隔膜感和对中国社会现实认识上的疏离感,不仅造成了对这种“异域新说”转化中的无力,还造成了伦理学的言说方式和建设路径未能完全融入中华民族的特殊语境,导致了一种理论思维的眩惑与迷失。现行伦理学中国特色的缺失主要表现为:一是从理论建设角度而言,现有伦理理论缺乏民族维度。近现代以来,贫穷落后挨打的事实使得中华民族在致力于救亡图存的过程中对西方的“科学”、“民主”吹捧有加,对中国传统伦理文化的断然决然的排斥不仅使我们如同“将婴儿和洗澡水一同倒掉”一样否定了中国传统伦理的合理性,更为严重的是全面摧毁了我们的道德自信。无视伦理文化的形成与民族历史的必然联系,无视伦理观念和道德机制源自独特的民族生活方式和历史境遇,致使伦理理论缺乏民族认知和民族认同。中国伦理学的发展如果失去了共同的语言、共同伦理信仰和珍贵的民族传统,就成了“无根”的伦理学,这样的伦理学是谈不上走向世界的。二是从学术范式而言,现有伦理范式缺乏中国特质。在全球化大背景下,国际文化交往日渐频繁,中国与不同国家伦理文化交流逐渐增多。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一方面由于缺乏对中国传统伦理文化历史的理性分析,以及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存在的“既然落后,传统都坏”的历史虚无主义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异文明(主要是强权意识形态)的强势,西方伦理思想和伦理话语的涌入似乎势不可挡,中国伦理学界出现了大量引入西方伦理理论、甚至倾向于借助西方伦理学学术方法研究中国伦理问题的现象。这就造成了我们的伦理学无论是学科划分、知识提炼、分析工具的采用还是学术评价,都热衷于借用国外既有的范式,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从中国的道德脉络和道德叙事中形成属于自己的伦理思维、言说方式和研究范式。三是从价值立场而言,现有伦理立场缺乏中国态度。伦理学是价值之学,任何一种伦理学理论都有自身的价值立场。处于一定道德共同体的人们由于所处的社会条件、道德要求、时代特征的共同性,会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实践中形成趋同性的价值理念,并以这种价值理念凝聚社会共识。共同的道德立场和价值理念通过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和伦理原则反映出来。例如西方自由主义将个人自由置于伦理话语的中心位置、功利主义重视个人利益的基础上强调群己权界并重视社会利益、社群主义关照共同体的利益等等。如何将社会主义共同体的伦理立场展现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学中,例如以集体主义作为伦理原则,或者以国家、社会、个人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价值主题,建立中国独特的学术理论流派,仍需作筚路蓝缕的探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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