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次历史性飞跃

作 者:
孟桢 

作者简介:
孟桢,湖南省社科联副研究员。湖南 长沙 410003

原文出处:
湖南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是被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不同历史阶段的社会实践证明的正确理论,该理论的一般原理所强调的新唯物主义立场,即从历史的视角分析现实的人、现实的社会及其现实的社会关系,从而赋予感性对象实践的理解,深化了对斗争、革命、阶级等概念的理论思维和哲学认知。这对我们准确把握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科学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次历史性飞跃,特别是深刻领会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关系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站位功能和工作导向功能。只有不断提高对马克思意识形态一般原理的认知,我们才能正本溯源、剔除谬误,始终遵循马克思社会历史观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始终坚持开展意识形态斗争的必要性,始终恪守马克思主义政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阶级站位要求,不断迎接时代的机遇与挑战;才能与时俱进地把脉时代之问、回答时代之声,不断丰富新时代的理论体系、巩固新时代的理论阵地,不断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不断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性飞跃中求得真理的力量。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9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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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675(2018)05-020-08

      党的十九报告指出,经过不懈努力“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更加鲜明”,但“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依然复杂”。意识形态虽然属于上层建筑,是由各种观念、精神、思想形成的社会软实力,但是意识形态对社会其他领域的辐射效用十分强大,在某种历史条件下,极端的、错误的意识形态将阻碍社会持续健康的发展。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①。新时代,党的宣传部门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坚决维护我国社会意识形态的安全;要通过增强文化自信,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与发展。那么,意识形态作为哲学范畴究竟是怎样产生的,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究竟有哪些一般性原理,我们为什么要始终强调并突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强调意识形态的斗争性和复杂性,并争取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动权;以及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作为科学的理论体系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次历史性飞跃之间有哪些应然的逻辑,本文试就有关问题,谈几个方面的认识,供研究参考。

      意识形态(ideology)是一个舶来词汇,据考证是法国学者孔迪亚克的学生特拉西最先创制了“意识形态”这一新概念,遂成为被广泛使用的哲学范畴。十九世纪中叶,马克思在批判地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继1845年春创作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这个被恩格斯称为“包含着新世界观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后,从批判德国古典唯心主义的立场,与恩格斯一起公开发表另外一部经典文论《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著作第一次从正面剖析了费尔巴哈唯心主义观点的谬误,指出“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②。哲学范畴的历史观不是历史学意义上的历史资料的堆积,而是对社会的历史性思考和研究;同时,由于对任何历史问题的思考都离不开人,因而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一套全新地认识世界的方法,那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揭示的核心观点,即:社会不仅仅是由人构成的,社会也是有结构的,而这种结构又是在人的实践中生成的。由此可知,人们研究任何历史问题的观念、意识、思想都必须从现实出发,从现实的人、现实的人的活动即物质资料的生产出发,这种历史地分析社会问题的立场,为哲学研究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研究尺度,这个尺度构成了新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观点的对立。马克思作为意识形态理论的奠基人,将过去分散的、抽象的关于各种观念集合的观点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批判的解释,并在方法论意义上给予全新定位,指出多变复杂的社会精神现象,在不同历史阶段、不同阶级的社会,意识形态的确指和意蕴有着特殊的含义。意识形态不仅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同时也是社会再造的工具。

      一、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一般原理及其导向价值

      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作为其哲学体系的一个重要范畴,距今不过170年历史,写作的时间虽然与当今所处时代相距甚远,特别是由于时代更迭等因素,许多具体情况也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但是其原理的一般理论对我们今天的实践仍然具有深刻的理论价值和指导意义。毛泽东、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论述,也都来源于此,发展于此,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该理论还将不断的完善和丰富。

      (一)意识形态的历史属性及其内在规定

      马克思关于意识形态的论述不是凭空想象的结果,而是在考察了原初的历史的关系的各种因素、各种方面后,才提出的。他总结到“人们之所以有历史,是因为他们必须生产自己的生活,而且必须用一定的方式来进行:这是受他们的肉体组织制约的,人们的意识也是这样受制约的”③。“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④。这是意识形态发展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在这个阶段,语言的符号功能得到充分的肯定,这种由于交往产生的遥远形态使语言现实的充当了意识形态体系中最基本的单位。意识形态产生的第一个物质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意识形态产生的第二个物质前提是“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而这种新的需要的产生是一个历史活动”⑤。在这里马克思破除了以往神学、政治学、文学等谬论不能立足之处,用“史前历史”形容唯心主义的形而上。意识形态产生的第三个物质前提是繁殖,即人自身生产的“两重性”,从自然关系出发的自身的生产,以及从社会关系出发的家庭关系的诞生。在这里马克思提炼出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即“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因而,始终必须把‘人类的历史’同工业和交换的历史联系起来研究和探讨。”⑥于是,意识形态的历史属性及其内在规定性通过人们天然的物质的联系呈现出来,“这种联系不断采取新的形式,因而就表现为‘历史’”。历史属性和历史问题分析的立场是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前提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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