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团改革背景下共青团协商民主机制及创新模式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韩雪梅,吉林省团校,吉林 长春 130022 韩雪梅(1968- ),女,吉林公主岭人,吉林省团校青年工作理论教研部主任,教授,研究方向:青年学、共青团工作理论。

原文出处:
青少年研究与实践

内容提要:

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随着共青团改革的逐渐深入,协商民主将会是共青团组织重塑团青关系、赢得青年群众认同的关键环节。共青团通过社会协商对话制度、“面对面活动”以及青年群众参与决策机制等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对协商民主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但是,目前共青团协商民主机制还存在着协商渠道单一、协商主体的代表性不足、协商制度执行不力等诸多问题。共青团应建立规范化的协商民主运行机制、常态化的多方协同参与机制、广泛多样的宣传教育引导机制、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估机制,增加协商民主的有效性,畅通反映青年利益诉求通道,扩大青年的民主参与,让共青团真正回归青年。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18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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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2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9303(2018)02-0005-09

       一、研究缘起及方法

       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要求群团组织“要积极代表和组织所联系群众参与协商民主,通过多种方式反映群众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群团会议精神,加强共青团的民主建设,团中央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履职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选举规则(修订版)》。《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更是明确提出“进一步增强团的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委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注重吸收新兴青年群体中的优秀党团员,保证团的领导机构中基层群众代表的合理比例。建立各级团代会代表发言、听取意见、联系青年等制度,促进团代表履职尽责。完善各级团的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制度,坚持按程序决策,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更好代表反映团员青年意见。团的领导机关要经常性向青年开放,带头开展直接面向团员青年的服务项目”。可以预见,随着共青团改革的逐渐深入,协商民主将会是共青团组织重塑团青关系、赢得青年群众认同的关键环节。因此,加强共青团协商民主建设研究,探讨共青团协商民主机制模式,对于共青团改革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研究主要采用问卷调查与典型走访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一是进行问卷调查。设计了《群团改革背景下共青团协商民主机制研究》调查问卷,面向吉林省基层团干部下发调查问卷300份,回收有效问卷277份,有效问卷回收率92.3%。二是进行实地考察。走访了相关政府部门和基层团组织,召开“群团改革背景下共青团协商民主机制研究”座谈会。三是通过网络搜集共青团协商民主建设的典型经验。

       二、共青团协商民主机制建设现状

       民主是现代国家政治文明的标志,协商民主作为一种崭新的民主理念和民主形式,日益成为当代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民主发展需要源源不断的推动力,这种推动力来自执政党推进民主的坚决意志和实际行动,也来自青年对民主前景的期待和对自身利益的维护。作为党的青年群众组织,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是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责任。面对青年的民主意识觉醒、利益诉求多样,共青团制定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在县级以上团组织开展“面对面”活动,建立青年群众参与决策机制,对协商民主进行了探索和实践。这些顶层设计与制度安排,在促进青年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表达利益诉求,完善青年利益协调机制,促进共青团民主决策以及对团干部进行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共青团社会协商对话制度促进了团内民主化的建设

       共青团作为党和青年联系的中介,一方面需要更好地代表、反映和维护青年群体的具体利益;另一方面需要在党和政府与青年群体之间架起理解、信任的桥梁,保证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得到不同青年群体的广泛支持。因此,“通过平等交流对话、偏好转换从而形成集体的共识”的协商民主机制被引入共青团工作。1988年4月,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做好共青团社会协商对话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各级团的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的意义和作用,不断提高搞好社会协商对话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针对团的工作决策问题、团员青年关心的社会问题、青年具体利益问题、党和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有关的重大决策问题、青年内部群体利益的矛盾问题等内容积极开展社会协商对话活动。1988年5月,在团的十二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共青团要积极参与社会协商对话”“要在团的领导机关建立接待日、恳谈会等制度,直接听取青年的呼声”。1988年8月,共青团中央提出了《关于共青团体制改革的基本设想》(以下简称《设想》)。《设想》提出,“积极参与社会协商对话,应当成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共青团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意见》《设想》的出台正值中国加快改革开放步伐之时,市场经济形式初现,人们的思想意识没有彻底摆脱传统的计划经济的桎梏,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很多人茫然不知所措。共青团组织开展的社会协商对话在政府与青年群众之间搭建起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桥梁,极大地提高了青年对改革开放的理解和认识,广大青年成为改革的支持者、参与者。同时,也给团的思想政治工作注入了生机和活力,提高了广大青年的参与意识和民主意识,促进了团内民主化的建设。

       当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不断发展。调查发现,有50.0%的基层团委建立了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协商对话制度得到了一定的落实。

       (二)共青团“面对面”活动为健全青年群众工作协商民主机制做出了初步探索

       马克思认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当代青年群体分化导致利益诉求呈现多样性、复杂性,亟须构建合理的机制让社会各阶层各群体的诉求得到充分、有序、理性地表达和纾解,实现党群密切的关系和社会的和谐发展,“面对面”活动由此而生。2008年,共青团在全团启动“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以下简称“面对面”活动)。“面对面”活动初步构建了一个青年利益表达的制度化渠道和工作机制,也是共青团开展协商民主的重要实践,为健全青年群众工作协商民主机制做出了初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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