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的拉康式解读

作 者:

作者简介:
周文莲,哲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哲学院访问学者。

原文出处:
兰州学刊

内容提要:

在意识形态理论中,每一种关于意识形态理论的概念都包含着对意识形态的各种判断,阿尔都塞把马克思、拉康所阐述的政治理论洞见运用到自己的研究和政治实践中,文章从拉康的镜像理论、伪主体理论来分析阿尔都塞对拉康理论的融合与剥离,从马克思“有无历史”问题的争辩之中寻找阿尔都塞的不同之处,为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奠定基础并对现实生活具有指导作用。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8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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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492(2018)07-0110-08

      当代理论的语境中,关于意识形态理论的争论与歧义自然而然地成为各种理论争论的核心。特里·格尔顿在《意识形态导论》一书中认为目前西方学术界关于意识形态的定义大致有:(1)社会生活的意义、符号和价值的生产过程;(2)某一特定社会群体或阶级特有的一套观念;(3)有助于使统治的政治权力合法化的观念;(4)有助于使统治的政治权力合法化的虚假观念;(5)系统化的歪曲交流;(6)为主体提供位置的东西;(7)由社会利益引发的思维方式;(8)同一性思想;(9)必要的社会幻象;(10)话语与权力的结合;(11)自觉的社会行动者据以理解其世界的媒介;(12)有行动指向的一套信念;(13)语言现实与现象现实的混淆;(14)符号的封闭;(15)个体据以体验其与社会结构的关系的不可或缺的媒介;(16)社会生活转化为自然现实的过程。①各种各样的意识形态表明,意识形态并没有一个终极答案,按照伊格尔顿的说法,意识形态是一个由不同的概念线索编织成的文本,而且具有无限的意义生成的可能性。当然,我们知道,意识形态理论一直是思想理论探讨的核心问题之一。关于意识形态的存在及其意义问题,我们不是从思想出发、从想象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口头说的出发来理解有血有肉的人,我们是从实际出发,人们的生活不是处于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现实,是一种处于一定历史条件下活生生的个人。任何思想、观念和意识的产生都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交往联系起来,而意识是人们在生产与交往的过程中所意识到的存在,这种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如果把人们的意识放入具体的某一民族的政治、经济、道德、法律中,可以说意识形态在阶级社会的具体存在形式,是作为观念的上层建筑而存在的。人的生活并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总是或多或少地受到社会生产、社会现实的影响。每个人的生活都是受到现实生活的影响,而这些现实生活的实在又是构成社会存在的基础,社会存在影响社会意识,而意识形态在整个阶级社会中都扮演着能给人们一种唯有服从统治才能给他们安定和幸福生活的错觉,除了顺从统治毫无别的选择。

      一、建立在现实之上,而非想象之上

      在社会生活中,意识形态具有最广泛的影响力和行动支配力。阿尔都塞受到拉康结构主义精神分析学的影响,认为拉康的“伪个人主体的观念”即通过对意识形态的表征对象的置换,也就是说,是将人的真实生活条件置换为一种人与人之间的想象关系,通过这些想象关系,来发现意识形态的真伪问题,在其论文《意识形态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一文中,把意识形态看作是一种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某种实践活动的“反射或回身”②意识形态是对现实生活的反射,意识形态无法脱离主体来独立存在,而任何离开主体的意识形态都是不存在的,意识形态被看作是独立存在的纯粹意识,意识形态可以脱离主体而存在,这显然是片面的观点。阿尔杜塞认为,意识形态是通过具体的个体来鉴定或者说来生成一种新型的意识形态本身,主体是构成意识形态何以可能的实体性要素,于是其断言:个体总是——已经是主体。③一个个体在出生之前,就已经被家庭意识形态所呼唤,他(她)将被他(她)的父母命名,并且会用父姓来命名,在家庭中他(她)将有一个身份,父母也会按照他们自己的意愿来规划这个孩子的未来,是希望把他(她)塑造成为符合家庭与社会意识形态相统一的主体。于是在这种意识形态中,父母对孩子的想象关系取代了孩子自身的真实关系,而这种父母对孩子的想象关系,其实可以说是父母对孩子的某种希望或者留恋,而不是对孩子本身存在的现实的描述。

      从历史上来看,不同的统治阶级都有其不同的意识形态,每个统治阶级内部的社会成员都无法在当代社会中去表达自己的现实利益,却总是依靠以往的经验和所经历的现实来表达自己现在或者未来的需要。可以说,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源于统治阶级的统治过程中,是针对社会现实提出来的,是统治阶级的观念表达。共产主义者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我们需要通过消灭阶级,实现共产主义,从而消除意识形态,也就是说,通过对阶级的消除,对共产主义的实现,来使得人类的意识形态重新回归到一般的精神现象。现当今存在的教堂、工会、学校都是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是意识形态存在的物质基础。我们很难去清楚地分辨其真实内涵,只能说,我们的现实生活其实是想象和真实的结合体。人们在现实生活中表现出来的是,即在现实的生活,也带着自己的想象性。就如同我们被呼喊为某某,这是带着父母对我们的某种期待,而人们是以生活方式存在的,也可以说,统治阶级利用知识、信念、观念、思想等上层建筑来实现对意识形态的控制,而马克思则把意识形态看作是阶级社会特有的,只要存在阶级,就一定有意识形态,只是其表现方式不同而已。在这一点上,阿尔都塞则认为,任何一种社会实践都是意识形态领域中斗争的产物,意识形态在实践中产生,因而也将永远存在于实践中。齐泽克认为,一个人在出生以前,就已经存在一定的意识形态,父母对其的命名很大程度上是带着对婴孩的某种希望,也就是说,父母在孩子出生之前,就已经给孩子强加了某种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是一种被期望的状态,也就是会所,我希望你成为什么样的个人,“将接受父名、经历认同过程并成为一个不能被替代的人”。④

      阿尔都塞一方面接受马克思关于阶级斗争的意识形态理论,另一方面他认为意识形态在新的社会已经有了新的表现方式。例如,如今教会学校被公立学校所取代,但是公立学校的资金却来源于政府,公立学校就成为意识形态传授的基地。学生被教授一些民族主义、道德伦理包括经济基础等意识形态,每个学生都被设想成为将要成为的样子。在美国以及其他国家,最常见的意识形态教育很显然是学校对孩子的传授。如果你是一名基督教的信徒,你一定经历过这样的场景:一群基督徒在一起呼喊主的名字,然后不停地祷告,或者牧师会带头来进行祷告,当祷告声一声一声地被牧师和教徒呼喊出来的时候,一个事实被证明,也就是基督为我们而活。任何一种意识形态,要让老百姓相信自己,其前提条件是需要统治者自己对这一理论的认可,统治者在说服别人相信自己理论体系的前提条件应该是自己首先对这一理论体系的依赖,可以说,意识形态是一种对现实生活的反射,而这种现实生活却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统治阶级当然能看到社会生活对意识形态的依存性,而这种真实的社会现实却也是被包裹着一种想象关系,这种想象关系既可以是自由、平等、博爱,也可以是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父为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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