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0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45[2018]06-0037-06 作为一种分析社会存在的理论范式,生命政治学以一种新的角度为我们呈现了现代社会基本原则的形成及其运作图景,有效地阐释了当代社会经历的诸多政治、经济、种族和人道主义灾难等事件。但是,通过对生命政治学的具体分析可知,生命政治学所依赖的核心概念及其转化原则,比如自然性、生命、生命权力、人口及其调节等,都是在宏观且抽象的维度展开,即没有具体地分析这些概念的历史性内涵、内在的具体结构、意识形态功能及其可能造成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在生命政治学理论所开启的有效论域基础上挖掘其更具社会分析和批判的内涵,是建构一套“生命政治学批判”的基本旨趣所在。本文尝试通过论述历史唯物主义与生命政治学在“原初视域”和“核心论域”中的相关性表述,借助于历史唯物主义和政治经济学批判视野,指明“生命政治学批判”得以可能的一些原发性考察和实质性论域,使得生命政治学批判成为分析和理解社会现实及其基本运作原则的有益理论补充。 一、历史唯物主义与生命政治理论的原初视域 历史唯物主义与生命政治理论之所以能够成为相互比较的范式,在于二者共享相同的原初视域,它们的理论都面对着现代国家的基本形式以及自由主义原则下政治与经济的关系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讨论,我们可以看到二者的路径差异及其批判的可能。 阿甘本所谓的生命的政治化源自于《人权宣言》,这可以说是“政治解放”的核心原则,即人人生而平等,人的身体的出生与公民权利是直接相关的,不再有血缘、宗教、行业、等级等的束缚。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说得很清楚,政治解放就是要通过政治革命,一方面从旧的市民社会中解放出来,一方面从宗教中解放出来,从而建立政治国家及其普遍性内容。“当国家宣布出身、等级、文化程度、职业为非政治的差别,当它不考虑这些差别而宣告人民的每一成员都是人民主权的平等享有者,当它从国家的观点来观察人民现实生活的一切要素的时候,国家是以自己的方式废除了出身、等级、文化程度、职业的差别。”①马克思认为,政治解放是现代国家建立的前提条件,当然马克思是偏重于在宗教与政治的关系中来论述,但目的在于回归作为公民的平等权利以及权利起源的平等性。马克思最终的目的是要超越作为政治公民和宗教的双重异化,而走向人类的解放。阿甘本的生命政治理论仅仅在于指出生命政治化作为现代政治国家的基本原则,以及生命政治化之后在政治化运作中所遭遇的处境。阿甘本特别描述了生命国家化的趋势及其运行方式,而马克思则批判政治解放后的人仍然必须要过一种异化的生活,这种异化的生活就是人被国家所配置。阿甘本也论述了这一点,但他并没有像马克思那样展开政治经济学批判,从而将生命的政治化或国家化归结为私有制或资本的配置。阿甘本只是在生命国家化的语境中,强调了生命如何成为赤裸生命及其所造成的人道主义的灾难。阿甘本指出了自现代国家建立以来生命在社会运行中的境况,特别是政治操作领域中的境况,而马克思一方面首先批判了政治解放的局限性,另一方面在资本主义的经济运行机制中发现了人的生命异化的秘密,因此阿甘本看到了生命政治化所建构的社会关系,即每个人的生命都被无情地卷入政治国家的控制之中,即每一个人都意味着一种赤裸生命的存在状态,而马克思看到了生命被资本和私有制所配置,即每一个人都意味着一种异化状态。在阿甘本看来,赤裸生命是现代国家即资产阶级国家的绝对基础,而马克思则认为,私有制及其导致的人的异化状态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得以可能的前提条件。作为现代政治国家原初基础的赤裸生命,它本身是一种事实存在,它意味着生命直接成为公民,享受基本的政治权利。现代政治国家的运作及其对待赤裸生命的态度,却是使生命处于一种异化状态,即生命被剥夺了所有的权利保障,从而成为一种可以随意被处置的“赤裸生命”。笔者认为,马克思并不会批判前者,即人人生而自由平等,因为它意味着对人的权利载体的平等化,人的权利的自然化。马克思所要批判的只是这些权利本身在狭隘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如何仅仅成为一种意识形态的宣教,如何成为一种虚假的权利形式。马克思在这种生命的政治化过程中看到了阶级逻辑,即无产阶级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政治结构中的位置,而阿甘本和福柯在生命的政治化过程中,看到了种族逻辑,即犹太人在现代政治国家中曾经所遭受的命运。这里巨大的区别在于,后者只是在单个的民族国家内部才可能发生,而前者,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它普遍存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从而跳出了民族国家的逻辑。 之所以选择自由主义作为历史唯物主义和生命政治理论发生关系的结合点,其原因在于,作为一种治理框架自由主义所标识出来的经济与政治的关系,尤其表现为政治经济学与国家职能的关系。就自由主义而言,福柯认为,生命政治诞生的框架就是自由主义,即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发挥主导功能,而国家功能发生转变,其治理对象从法律领域或政治领域转向经济领域,转向市民社会领域,此领域的国家职能本身不再是规定性的,而是被福柯称之为自我限制的或节制的治理。这意味着国家职能从司法向行政的转变,行政国家意味着治理,说到底就是服务于经济发展,这也是自由主义对国家的定位。这种转换之所以能够与生命政治发生关系,在于国家开始承担起照顾生命的责任即生命的国家化,而且其目的在于使作为整体生命的人口能够进入国家的理性轨道并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福柯说:“一旦我们知道了称之为自由主义的治理体制是什么,我觉得我们就可以掌握什么是生命政治学了。”② 马克思早年对法哲学的批判及其后来的论述,表明这种批判必须回到市民社会即经济领域中,从而反向揭示了资本主义国家的阶级属性及其服务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秘密,这就是马克思对国家的定位。 就对国家职能的定位而言,马克思与生命政治理论的取向是相同的,不同的地方在于马克思对国家的定位最后是为了消灭国家,而生命政治对国家的定位是其自身得以展开的前提。因此,可以说,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分析及其政治经济学批判以及对国家的批判,一定程度上就是批判自由主义及其在政治经济学领域的具体展开,这同时就意味着对生命政治诞生的框架本身进行批判。 然而,对自由主义的批判,就是对生命政治得以展开的具体语境和展开原则的批判,但这并不意味着直接对生命政治的批判和消除。因为就生命政治本身的原则而言,其直接的对象就是作为整体的人的生命,无论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中,作为整体的人的生命的价值和意义都应该得到保障,其首先就体现为对生命的身体性的保障。但就生命政治原则在狭隘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作用而言,其必然要发生转换,即不能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原则来组织和配置人的身体,不能以功利主义原则来展开,而必须切实地回到以个体为前提的共同性维度即社会主义的维度。 二、历史唯物主义与生命政治理论的核心论域 作为一种分析理论,历史唯物主义与生命政治理论在诸多领域都有交集,而本文意在将二者交集的核心领域定位于对自然性的理解及其差异化旨趣。之所以要选取自然性作为考察二者的参照系,原因在于对自然性的关注折射出二者在相同的理论基质之上却呈现出不同的理论取向,这同时也为历史唯物主义对生命政治理论的批判提供了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