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罗马伦理思想的现代转化及启示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越骅,浙江大学哲学系副教授。杭州 310028;王晓朝,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北京 100084

原文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作为古代文化遗产的古希腊罗马伦理思想在现代学术语境中遭遇了伦理内涵合理性以及阐释方法合法性的困境。随着伦理理论回应道德实践的呼声日益增强,古典伦理又作为重要的思想资源复归,在古今对照视野中成为伦理学方法进步性的检验依据,在伦理类型学中成为美德伦理运动的原型。对古希腊罗马伦理思想进行转化研究必须具有文本与历史语境的基础,需要在相关学科群的协作下弥补文献、论证逻辑、命题合理性、道德生活世界、社会与个人历史、思想发展阶段等的支撑性知识的缺失。以此为鉴,运用跨文化视野下的发生学方法,梳理源流、重建谱系,将有助于加深认识中西古代伦理思想的现代价值,进而挖掘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伦理资源,促进文明传统对话,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探索伦理共识基础。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8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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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伦理思想史的编撰并非史料的简单堆砌,往往是作者基于特定哲学视野、凝聚当代伦理问题意识、运用合适的方法论、采用同行认可的写作规范最终形成的智力成果。研究者无时无刻不在思想与文本之间进行着复杂的协调,进行着主动的思想创造活动。为何论述某位思想家而忽略另外一些思想家、为何重点阐述某些伦理命题而对别的问题一笔带过、为何赞同某些学者的文本阐释而反对另一些学者的文本阐释等问题,很大程度上受限于编撰者的学术范式认同和方法论抉择。学术共同体主流的学术范式提供了思想转化的现代学术话语体系,而具体研究采用的方法论则提供了思想转化的内在机理和呈现角度。贯穿整个思想转化的核心问题之一就是:古代伦理思想具有什么现代价值?作为经典伦理思想类型,古希腊罗马伦理思想的现代命运还将我们引向更宏大的主题:传统伦理思想如何进行现代转化与跨文化交流。

       毋庸置疑,近百年来,中国学者在古希腊罗马伦理思想的史料整理、研究译介和基础解读等知识储备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与长足进展。①每一代研究者必须以恰当的哲学思考与伦理学方法不断激活古代伦理文本里蕴含的思想,并回答人类伦理生活面对的根本问题。我们认为中外学者在哲学史研究方法论的交流已经比较充分,诸种方法皆可为我所用。然而,立足百年而展望前景,我们逐渐沉淀了自己独特的学术旨趣与学术传统,已经踏上了研究范式和方法论层面的自觉反思新阶段。②概言之,中国研究者对核心问题的解答需要在两个基础层面有新的突破:一个是理论性的,即凝练自觉的方法论意识,让古代伦理思想以有生命力的形态在跨文化土壤上重新展开;一个是文本性的,即夯实古代伦理思想的文献载体与历史语境研究。两者并非截然有别,而是互相敞开又互为支撑的。

       古希腊罗马伦理思想具有类型学上的统一性,本身经历了漫长的跨文化传播的历史,中国学者完全具有对其进行跨文化转化的理论基础和学术能力。本文首先将择要梳理古希腊罗马伦理思想传统现代转化的历史图谱,揭示这个过程中遭遇的困境及其根源,探讨代表性学者重拾古典价值并进行现代转化的学术发展轨迹。这也将有助于我们破除对古希腊罗马伦理思想研究仅是故纸堆整理的刻板印象,思考方法论的理论发展线索与创新的可能。其次,我们将分类叙述古代伦理研究开辟跨学科研究空间并受其反哺的前沿进展,阐明文献与历史语境研究的突破方向。最后我们基于上述研究,本文将总结对传统伦理思想返本开新的有效模式与方法。我们认为,研究者需要具备跨文化的视野,在相关学科群的支撑下,运用发生学的方法,从历史语境、文本、观念、命题、学理等层面系统把握古典伦理思想的发生、发展与演变过程,重塑其源起的主要原因、发展的基本阶段,从中挖掘现代道德建设可资利用的伦理资源。

       一、西方古代伦理思想的现代困境

       古希腊伦理思想在《荷马史诗》中就已有生动的体现。古希腊伦理思想是古希腊伦理学得以建立的思想资源和基础,后者是对前者的系统总结和理论反思。古希腊哲学家普遍重视伦理研究,而其中又以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传承性的论述为伦理学发展的高峰。随后,希腊伦理思想在希腊化时期随着希腊文化的扩散而影响了地中海文化圈的诸民族文化及其道德观念,最终被拉丁罗马文化所吸收,形成了特定的“希腊罗马伦理思想”(Greco-Roman Ethics)的谱系形态。③在这个跨文化传播的过程中,学派百家争鸣、思想家人才迭出,但他们共享了一套相对固定的伦理思想核心概念与论辩方式。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概念源于希腊语的(对应拉丁语virtus,英语译为virtue,中文译为“美德”或“德性”),在伦理思想中特指人拥有的优秀品质。如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所指出的,最主要的四美德有:正义、节制、智慧、勇敢,它们之上的最高统一者是“至善”。罗马哲学的代表西塞罗抓住希腊伦理学的核心问题,把政治责任与公民义务当作首要的美德,发展了适合罗马共和国的伦理思想,重整了适应主流文化发展的道德准则。这一时期占据主流地位的伦理思想因此被称为“美德伦理学”。④这种伦理学类型带有很强的目的论色彩,伦理行为的目的是善,其最终目标是至善,或者具体为人的“幸福”(eudaimonia)。美德往往被认为是幸福的必要条件,所以古希腊罗马伦理思想又被称为“幸福主义”。⑤相对而言,中世纪的伦理思想以“信仰”、“恩典”、“拯救”等一系列宗教概念为核心,将超然的上帝作为伦理基础,虽然也保留了“美德”的概念,但却是一套范式已经转变了的伦理思想体系。近现代的西方伦理思想的特质比较集中表现在“效果论”和“义务论”两条线索上,关注人的行为或者结果而不是人的品质,呈现了古今差异的景象。在20世纪中叶,部分欧美伦理学者发起了“美德伦理学”等思想运动,倡导重拾古代伦理传统。他们针对近现代以道德规则和伦理行为为本位的伦理思想,提出重新将伦理研究重心转向人的道德心理、道德修养和道德生活,因而更加亲近古典伦理。伦理思想在不同时期之间存在继承、批判与扬弃的关系,相同的术语在不同哲学体系、历史时期、范式框架之中具有核心共性又演化为不同的概念家族。因此,我们不能把外形相似的术语等而视之,而要对术语背后的伦理内涵、范式基础和方法论依据加以梳理和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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