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8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5315(2018)04-0005-09 一、问题与界定 哲学到底有没有用?这个问题早就有人质疑。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记载了泰勒斯凭星象学而赚钱的故事[1]34-35。故事中,世人和泰勒斯都承认了从有用即功能角度质疑哲学的合法性,而且这种功能跟当今的实用功能是相当甚至相同的,所以,从实用角度质疑哲学的合法性,古已有之。 但是,这个故事只能证明星象学有用,而不能有效证明哲学有用,因为古希腊的哲学所包括的内容远大于今天的哲学。因此,有必要对哲学作一个限定。本文所讨论的哲学特指形而上学(metaphysics)(或哲学—形而上学,philosophy-metaphysics),不包括逻辑学,也不包括分析哲学、伦理学等。本文讨论的哲学,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是“第一哲学”;按照海德格尔的说法,则是那些关于存在者整体的学术;更一般地讲,则是存在论(ontology)。出于方便,下文有时使用“形而上学”,有时使用“哲学—形而上学”来指称哲学—形而上学,而“哲学”则包括但不限于形而上学。另外,先借用下文的讨论,本文其实可以绕开哲学—形而上学,不直接以之为对象,而把对它的讨论转化为对全域命题的讨论。 形而上学在20世纪遭到了猛烈的批判,逻辑实证主义提出“拒斥形而上学”的口号,认为形而上学是在说废话。虽然逻辑实证主义也有自身的问题,但这并不等于我们要退回形而上学。只要形而上学无法表明其具体功能,它就无法获得存在合法性证明。其实,休谟就提出了类似的看法,他批评神学或经院哲学没有包含数和量方面的抽象推论,也无关于实在事实和存在的任何经验推论,只有诡辩和幻想[2]145。休谟的意思,也是认为形而上学只不过在说废话。 但是,形而上学为什么是废话,并未得到彻底的解释。相较于前人之论,本文的批判仍有独特性。本文的进步之处在于:本文从更基础的层面,用更简单、更可理解和更可辨明的方式证明了形而上学即便正确,也是废话。亦即:本文的创新不在观点上,而在论证方法上。(1)预设很低。本文不需要对形而上学的具体内容进行批判,而假定其正确性不容置疑。但是,运用归谬法,即便形而上学正确,它也不具备区分具体事物的功能,因而无法逃避灭亡的命运。(2)论证方式简单。本文在功能角度,基于观念与方法的区分,通过证明形而上学只能提供关于全域的观念来证明其功能(极其有限且日渐衰竭),进而断定其命运(无法逃避灭亡)。(3)批判彻底。本文采取的是归谬法,是在承认形而上学正确性的基础上论证其功能与命运,因此论证强度很强。此外,本文不是文本研究,而是问题研究[3]。 为避免误解,需要强调:本文所说的“功能”以及“有用”与“无用”,其外延乃是对事物进行区分的功能,而远远大于世俗意义的实用价值(即大于质疑泰勒斯的人所认可的实用价值)。有用的必要条件是区分。此有两层含义。第一,一物(A)能区分的具体事物(即A的功能)不同于另一物(B)能区分的具体事物。若A与B能区分的具体事物相同,则二者实为同一物。第二,因为第一,所以,A与B本身即是不同的,能被区分(为不同的事物)。第二层含义是第一层含义的逻辑后承。例如,说刀是有用的,其必要条件是,刀能区分的具体事物(刀的功能,如能切菜,即能区分菜)与其他事物能区分的具体事物不同(如镜子能反光,即能区分不同事物的影像),这是第一层的区分。由此区分可知第二层区分,即刀与其他事物不同。但是,形而上学在第一层含义上就不能区分任何具体事物,不满足有用性的必要条件。一切实用价值都具有区分功能,但反之却不然。关于这一点,下文有具体展开。 本文持的是哲学—形而上学无用论,也是哲学—形而上学灭亡论,而哲学—形而上学无用论是哲学—形而上学灭亡论的根据。本文的论证思路为:在功能角度看,哲学—形而上学只能提供关于全域的观念,而不能作为方法,所以它不具备区分功能,即无法区分具体事物,也就不能为解决具体问题提供任何有效帮助,所以,哲学—形而上学无用;所以,它无法逃避灭亡的命运。 二、观念与方法的区分:判定哲学—形而上学命运的理论根据 观念与方法的区分,乃是讨论哲学—形而上学的功能与命运的理论根据。 从能否有效区分事物的角度分类,一切理论都可以分为观念与方法①。一个理论由一个或多个命题构成。如果一个理论T针对一个问题Q,Q包括了许多具体的对象
,这些对象构成Q这个问题所针对的对象的集合,这些对象也就是元素,这个集合就可以用Q表示,并且T认为Q具有属性P。那么,观念与方法的区别是:如果T能给出的信息是Q中所有元素
具有P属性(这里称为“能描述集合”),但不能把Q中的这个元素(
)与那个元素(
)的属性作有效区分(这里称为“不能区分元素”),那么,T就是观念;如果T既能描述集合,又能区分元素,那么,T就是方法。这就是观念与方法在功能上的区别。简言之,观念的充要条件是能描述集合但不能区分元素,方法的充要条件是既能描述集合又能区分元素。观念可能在集合层次进行区分(即可能将一个集合与另一个集合进行区分),但不一定能在集合层次进行有效区分,如“鸟是动物”是对鸟这个集合的描述,但并不是对鸟与其他动物的有效区分。把理论二分为观念与方法,这样做的理由是:一个理论要么能区分元素,要么不能区分元素,二者不能兼容,而对一个理论能否区分元素,是可以明确有效地判定的,所以,对理论做观念与方法的二分是成立的。如果一个复合理论中既有观念也有方法,则将该复合理论视为方法。观念与方法在形式上的区别是,当用观念来描述对象时,会产生这种现象,对于不同的主词(被描述对象,即元素),所有谓词都是一样的,这可以形式化为:
,因此无法区分
与
。
的含义是“
是P”,其余类推。当用方法来描述对象时,则会产生这种现象,对于不同的主词,谓词一定在某些情况下有所不同;即便相同,那也是因为主词本来就是相同的,这可以形式化为:
。例如,“人都是要死的”,这个理论就只是观念而不是方法,因为虽然任何人都是要死的,但是这个命题并不能把张三的死与李四的死有效区分开来。但是,“矩形的面积在公式S=ab(a代表长,b代表宽)中都是可解的”,这个理论就是方法。给出任意矩形,矩形面积公式都可以对之给出确切回答。因此,矩形面积公式能够区分Q中的这个元素(
)与那个元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