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社会核心价值观图像实践与创新

作 者:
周琪 

作者简介:
周琪(1978- ),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

内容提要:

中国古代社会核心价值观图像实践方式十分丰富,主要呈现为原始社会核心价值的图腾符号、神灵图像形式和阶级社会核心价值观的汉代画砖、版刻壁画形式。特定教育状况、图像叙事方式及中国传统文化的“象”思维所生成的中国古代社会核心价值观图像实践,对于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具有重要借鉴和启示意义。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18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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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互联网技术革命和媒介融合发展进程中,图像成为重要命题,它构建主体的记忆、经验和表达方式。米歇尔把这一转向称之为“图像转向”,德波称之为“景观社会”。图像如语言一样是主体的自我呈现方式,共同构建主体的认知世界。中国古代社会核心价值观图像实践方式十分丰富,古人们运用图像资源和图像形式进行社会核心价值观表达和传播,以被社会大众所认同和践行。从古代社会的价值观图像实践中发掘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图像逻辑和图像资源,有助于推进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一、中国古代社会核心价值观图像实践的形态演进

       中国古代社会核心价值观主要是指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的社会群体判断社会事务之时所依据的标准,以及人们在社会生活实践中所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它在中国传统社会不同阶段的承接性发展、日常事务管理、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古代社会核心价值观图像实践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自然图腾阶段,社会核心价值观是面对自然的神秘以及人类自身的未知,出于族群生存和繁衍的需要而自发形成发展的;二是社会“礼治”阶段,社会核心价值观生发于特定的社会阶级为维护其利益与统治而自觉倡导的社会观念形态。前者主要体现在史前社会时期,后者主要体现在中国封建社会时期,而奴隶社会时期是社会核心价值观从自然图腾向社会“礼治”过渡的阶段。

       史前社会核心价值观主要是部落社会的图腾崇拜。史前社会的规则是由反映核心价值观的图腾派生出来的各种“习俗”。原始部落中的“一切问题,都由当事人自己解决,在大多数情况下,历来的习俗就把一切调整好了”[1],原始“习俗”承担着用社会规范和法则凝聚个体的作用,图腾崇拜是原始“习俗”的“内核”。中国古代的典籍中有关于上古神灵的记载,这些图腾神灵被逐渐对应于生活的不同领域、空间、时间等,进而成为维系史前社会运行和发展的核心价值观。《山海经》《左传》《国语》《尚书》《庄子》《史记》等都有关于异怪或神灵的记述,《山海经·大荒北经》曰:“西北海外黑水之北,有人有翼,名曰苗民。”[2]《史记·夏本纪》注引《神异经》曰:“西荒岛中有人焉,面目手足皆人形,而胳有翼,为人暴殄。”[3]这些是原始氏族在自然状态之中自发形成的对崇拜对象的图像化想象和描述,尽管这些想象虚幻且难以捉摸,但却有着坚实的信仰基础,因为在史前部落民众的原始思维中,这些图像化的神灵甚至被认为是与信仰对象同一的。换言之,图腾崇拜的图像化表达就是图腾崇拜本身,并且这种图像表达直接体现在社会的空间及等级秩序建构方面。例如,“青龙”“朱雀”“玄武”“白虎”被视为“方位神”,是古人对于空间秩序的定位和图像化的表达;“赤熊”“三足乌”“玉兔”“九尾狐”“蟾蜍”“毕方鸟”“当康鸣瑞”“风神飞廉”“云雷”“饕餮”“飞鸟”“蚕”等符号的刻画与描绘则是对于氏族首领、山川河流、日月星辰、行业祖师等神灵的图像化表达,是对社会等级秩序的确证和认同。不论何种图腾崇拜物,在史前社会中大多是以图像化纹样形式呈现的,这些视觉图腾造型符号承担着表达史前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功能。在这些众多的神灵符号图像中,原始社会的群族等级及群族内部的高低尊卑等等级秩序得以划分和确立,并成为组织和聚集社会群体、维持社会及人们日常生活有序运行的重要力量。图像是原始社会核心价值观表达的主要方式。

       夏商周时期是原始自然社会价值观向社会礼治价值观转变的过渡时期。如“《左传》《国语》这些典型的史官之书非但没有如神话学家所言将神话历史化,反而竭力铺陈其神迹”[4]。这是从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时期,寻求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必然体现。当人们走出原始价值观的神秘禁忌之后,尤其是图腾之“天”对于社会的号召力和凝聚力渐趋减弱,原有的社会秩序被打破,“礼崩乐坏”的大变动时代,人们用社会核心价值观的人文性替代了其自然性。促成这一转变的是战国时期的儒家学说。在儒家学说的影响下,秦汉之后形成了以“礼”为基的封建社会核心价值观图像实践。

       汉代时期是中国古代社会核心价值观成型并外化于图像的重要历史时期。董仲舒极力倡导推行儒家价值观,提出“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天人合一”的思想,确立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社会价值观。这标志着我国古代社会以儒家文化之“礼”为主的核心价值观的正式形成,并将社会核心价值观诉诸视觉表达,即通过能够看得见的形象给予核心价值观以清晰的图像表达,如《史记·高祖本纪》载有“且夫天子四海为家,非壮丽无以重威”,即是以宫殿建筑的宏伟壮丽来显示汉王朝的威严和气势。这种图像表达方式一直扩展到社会核心价值观表达的各个层面,并在古代社会发展历史进程中不断延续,表现为历代封建王朝对于宫殿的修建,形成由四合院扩展开来的城市,以至整个国家的外在的建筑表达形态。

       汉初儒家经典论著《礼记》是中国古代社会核心价值观图像化述录的经典呈现。虽然该著作本身并无图像,但是对诸多行为规范和原则都是用图像化的语言进行叙述和描绘的,并形成语像。比如,对于颜色的描述,对于大小形制的叙述,都是图像语言表达的典型方式。《礼记·玉藻》记述了天子和诸侯的衣服、饮食、居处及其后、夫人、命妇的服制等,如在行“冠礼”之时,对于不同身份的人所佩戴的“冠”作了详尽而细致的规定:“始冠,缁布冠,自诸侯下达,冠而敝之可也。玄冠朱组缨,天子之冠也。缁布冠缋緌,诸侯之冠也。玄冠丹组缨,诸侯之齐冠也。玄冠綦组缨,士之齐冠也。缟冠玄武,子姓之冠也。缟冠素纰,既祥之冠也。垂緌五寸,惰游之士也。玄冠缟武,不齿之服也。居冠属武,自天子下达,有事然后緌。五十不散送,亲没不髦,大帛不緌。”(《礼记·玉藻》)以“礼”为核心的社会价值观表现在门庭、服饰、出行、车仗等具体形象之中,抽象的“礼”被转换为日常生活之中的看得见的、摸得着的图像或者可感的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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