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业财一体化的施工企业建造合同业务大会计研究

作者简介:
程平,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博士生导师,重庆理工大学云会计大数据智能研究所。重庆 40005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武汉 430073;施先旺,重庆理工大学云会计大数据智能研究所博士生导师。重庆 40005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武汉 430073;姜亭杉,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重庆理工大学云会计大数据智能研究所。重庆 400054

原文出处:
财会月刊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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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版)
复印期号:2018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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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发展迅速地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同时也对传统会计领域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财务人员从使用记账软件的初级阶段转变到被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影响的智能化阶段,会计已经脱离了传统的记账时代,迎来了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和会计信息化三者相互融合的大会计时代。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进行了合并。新收入准则对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而我国的建筑企业普遍存在成本管理水平较为低下的问题。按照新收入准则规定,企业应该以所订立的单项合同为对象,分别确认和计量各个单项合同的收入、费用和利润。由于建造合同与一般商品销售具有不同的经济特点,会计上对两者的收入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原则和方法,并在不同的准则中进行规范,这也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争议。施工企业的建造合同业务通常涉及工程造价管理、工程监理管理、工程财务管理等,柏瑞香、吴庆法在研究中建立了二级仓库财务动态监控模式,实现了物流与资金流的“二流合一”。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将引领会计行业进入大会计时代,如何使企业的业务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实现“三流合一”,支撑施工企业管理者做出最准确的经营决策,是各界都关注的问题。

      纵观现有研究文献发现,学者们大多较为关注对于建造合同业务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但大数据时代不能忽视数据对企业决策的重要作用,因此,如何将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进行有效融合,再利用信息技术加以辅助实现业财一体化,从而帮助施工企业建造合同业务的业务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实现“三流合一”,将成为一个有意义的研究话题。鉴于此,本文基于将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和会计信息化相融合的大会计视角,以施工企业的建造合同业务为研究对象,分析该业务活动的业务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然后构建基于业财一体化的建造合同业务大会计模型,并阐述其在实务中的具体应用,旨在为企业实务工作提供参考。

      二、建造合同相关项目业务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理论分析

      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或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通常涉及从事房屋、道路、桥梁等建造的建造安装企业以及生产飞机、船舶、大型机械设备等产品的工业制造企业。建造合同中资产的造价在签订合同时已经确定,且通常资产建设期长、体积大、造价高。由于建造合同的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通常分属于不同的会计年度,往往不能等到合同工程完工时才确认收入和费用,那么在各期进行会计确认时以什么为依据呢?此时对该合同项目的业务流、资金流、信息流进行分析就十分必要。

      (一)建造合同业务的业务流分析

      根据新收入准则以及公司内部制定的实施办法等,通常一份建造合同只涉及一个工程项目。因工程项目涉及的情况多样且复杂,本文不考虑发生合同索赔等其他复杂情况,该业务流程可以分为工程项目的启动阶段、计划阶段、实施阶段、控制阶段和收尾阶段。

      1.合同签订及制定项目计划。该过程即为工程项目的启动及计划阶段。建造合同一般先有买主(客户),后有标的(资产),在签订建造合同后工程部根据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项目计划并上报给相关部门审核批准,财务部根据已被批准的成本规划确认预计合同总收入、预计合同总成本以及预计合同毛利。

      2.项目实施及控制阶段。施工企业根据项目计划给各部门分配工作,整个项目进行过程中需记录施工日志,生成施工报告,便于企业对项目进度、成本、质量等进行控制。建造合同业务的建设阶段通常跨越几个会计年度,因此施工企业应该根据准则规定,在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时,按照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工程收入和费用。项目需根据各施工企业内部规定以及签署的建造合同中的规定,将材料费、机械费、分包工程费和其他费用中归属于该合同项目的直接和间接费用确认为合同成本。当预计合同总收入和预计合同总成本有变化时,必须将相关变化清单明细以及有效证据报送给公司相关部门,等待管理者批复后,方可调整成本规划。

      3.合同项目结算确认。施工企业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编制竣工结算书,并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递交给客户。资产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企业将资产转交给客户,此时将项目价款结算清楚,即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工程竣工结算时,预算部门根据工程结算书中的工程总造价减去截至本月累计开出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金额后的余额编制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并报送给财务部。财务部首先根据工程结算书中的工程总造价减截至本月确认的工程价款收入的金额,确认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并计提相应的税金;根据经预算部门确认的分包结算书,按分包结算总额减去截至本月累计确认的分包结算额,再加上本期发生的间接费用,确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的差额作为“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处理,同时冲销计提的预计损失准备。然后将“工程结算”科目余额与对应的“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对冲,结清“工程施工”科目和“工程结算”科目余额。最后,当客户确认工程结算书后,企业根据收款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二)建造合同业务的资金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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