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与自然必然性的对立

作 者:

作者简介:
H.F.克勒梅,德国哈勒-维藤伯格马丁·路德大学哲学系教授。

原文出处: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为了进一步澄清康德伦理学的立场,作者将康德伦理学置于一场命定论与任意论的争论之中。伽尔韦尝试在一种怀疑论的不可知论立场上调和这两种观点,认为由于我们能够确信德性的实在性,所以作为现实的自然必然性和作为道德之前提的自由这两种立场必定能够结合起来,在这里需要负责的并不是道德的现实性,而是我们思辨能力的不足。而康德却与此相反,他认为,伽尔韦这种基于怀疑主义的自然与自由的相容论在论证上和命定论之间有着某种关联。如果道德哲学不能合法地肯定自由的现实性,那么命定论者就能够理所当然地占有这块领地,道德哲学就处在危险的境地之中。因此,康德运用一种在诉讼中使用的“授权”和“演绎”方法,将论证负担交给对手,即不是直接证明自由的现实性,而是要求命定论者在事实上证明自由的不可能性。而根据先验观念论对思辨理性的批判,后者的论证是不可能完成的。因此,道德哲学就能够通过对自由概念在道德领域中的运用这一实践判断而非事实判断,完成对自由的合法肯定。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8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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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导论

       康德与克里斯蒂安·伽尔韦(1742~1798)关系十分密切。尽管这两位哲学家从来没有见过面,但他们都在个人层面上十分喜欢对方。在实践哲学方面,他们共享着一些相似的哲学信念。两人都相信道德区分的现实性,同时也都认为所有人都有区分美德与恶行的洞见。两人都是受过传统德国学院形而上学训练的哲学家——康德在哥尼斯堡而伽尔韦主要在哈勒和莱比锡。他们学习使用同一种哲学语言讨论同样的问题,而且使用同样的方法,但是他们两人之间也还是有明显的差异,这些差异有助于阐释他们在1770年代与1780年代各自的哲学立场。当时的许多哲学家想要克服纯粹沃尔夫主义的局限,但却是以十分不同的方式来进行:伽尔韦不信任理性的概念而强调感觉和情感的重要性,康德则站在了相反的立场上。通过考察沃尔夫主义者对于当时道德情况的诊断,康德得出结论,说他们给出的是错误的、掺杂了经验成分的处方。其中的一个例外似乎是沃尔夫主义者门德尔松(Moses Mendelssohn),他在1785年宣称自己是最后一个真正的沃尔夫主义者。康德对伽尔韦于1783年出版的三卷本《关于西塞罗〈论义务〉一书的哲学评论与论文》(Philosophisehe Anmerkungen und Abhandlungen zu Cicero's Büchern von den Pflichten,以下简称《哲学评论》)不满意,并不出人意料。西塞罗的《论义务》也在同年被伽尔韦翻译成德语,此书在18世纪仍十分具有影响力。在这个世纪里几乎所有的道德哲学讨论背后都有它的身影,《论义务》享有着空前绝后的经典著作的地位。要求伽尔韦翻译《论义务》的普鲁士国腓特烈二世甚至在1780年宣称这是一部“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讨论道德性的最佳著作”。康德和伽尔韦都很欣赏西塞罗,但他们也都想要超越西塞罗。如果我们看一下伽尔韦在他的《哲学评论》中所表达的一些基本信念,就能更清楚地发现康德和伽尔韦之间的不同。伽尔韦相信所有的法则和义务都基于我们的自然本性①:我们的义务是基于情感和反思;在我们的各种情感中有一种“层级区分”②;对上帝的信仰“修正了”③我们的德性;另外,我们永远也不能确知我们是否完成了自己的义务。④根据伽尔韦,我们所有的义务归结起来在于这样一条原则,即根据自己的才能去行动。如果我们要找一条与康德的定言命令的基本理念完全相反的道德原则,那么伽尔韦的“根据你的才能来行动[nach Vermgen thun]”⑤就将是必然之选。由于它的主观性以及个人主义立场,这看上去比鲍姆加登所提出的“使你自己变完善!”⑥这一原则要弱一些。无怪乎康德想要写一本名为《反批判》(Anticritique)或《绪论》(Prodromo)⑦的书来反对伽尔韦,并且这本书最终变成了《道德形而上学奠基》(以下简称《奠基》)。《奠基》并不是对伽尔韦的著作进行逐字逐句的反驳,或者反驳任何一种在哲学史上提出的道德原则。它是对之前所有想要澄清道德最高原则的一切尝试的直接攻击。可见腓特烈二世是错误的,有一本比《义务论》更好的关于道德的著作。

       康德从来没有在《奠基》中提到伽尔韦,但是他在《论俗语,这在理论上可能是正确的,但不适用于实践》(1793,以下简称《论俗语》)一书中大量地讨论了伽尔韦的道德哲学。⑧然而,我们仍然有很好的理由去相信伽尔韦在《奠基》中也以某种更加特殊的方式出现了。尤其是《奠基》第三章的第五节“论实践哲学的最终界限”,其中康德提到了自由和自然必然性之间的复杂关系。在所有同时提到伽尔韦和康德的二手文献中似乎都忽视了这一点,即早在1772年伽尔韦就已经提出了自由和自然必然性之间的对立,而这与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到的第三个二律背反的问题十分接近。《奠基》第三章第五节就是关于第三个二律背反的讨论。伽尔韦能够帮助我们理解康德在1785年对于自由和定言命令所做的演绎工作的一些特质。尽管伽尔韦对于道德、自由和自然必然性之间关系的讨论是发表在1783年的《哲学评论》上(我们会看到,康德之后参考了这些文本),最引人注目的文本还是在伽尔韦对于亚当·弗格森《道德哲学要义》(1772)一书的评论中。接下来,我将首先介绍伽尔韦的观点及其对于理解康德关于自由概念的演绎工作的重要性,然后我将讨论它与康德的论文《论俗语》的关系。

       二、伽尔韦论自由与必然性的对立

       在康德于《纯粹理性批判》中解决自由和自然必然性的第三个二律背反之前许多年,伽尔韦就在他对弗格森的评论中完整地讨论了自由和必然性之间的关系。在现在大量讨论第三个二律背反的历史和哲学来源的文献中,这一文本还完全没有被注意到。在讨论自由和必然性的关系之前,伽尔韦首先讨论了伦理学及其与自由的关系。他以这一自白开始:“我并不知道我如何能够是自由的,但是我知道我如何应当变得完善。”⑨道德区分预设了自由,这是在当时几乎所有德国哲学家中的基本共识,但他们对于这里所说的是何种意义上的自由有着各自不同的看法。无论如何,伽尔韦宣称我们并不知道自由是如何可能的,这在当时仍然是相当奇异的。例如沃尔夫就不会如此地保留。对于沃尔夫而言,自由就意味着能够去做我们根据自己关于善或恶的知识去行动。⑩伽尔韦则坦率地承认他并不能提供一种关于自由和必然性如何相容的理论。伽尔韦概括了自由和必然性的相容性的基本问题:

       这恰恰就是难点所在。有一种感觉告诉我:我是根据表象来行动的;并且我的德性是在于这样一个事实,即我通过对善的表象而被驱动去做善事。人类本性并不能认识除了欲求之外的其他来源,并且德性的本性也不能允许其他来源。因此,一个善的,也就是说有益的行动,如果它并不是来自于对它的有益性的动机,这就不再是有德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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