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人灵长类动物实验的伦理问题①

作 者:

作者简介:
雷瑞鹏,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教授,研究方向为生命科学哲学和生命伦理学;邱仁宗,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及道德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员,国际哲学院院士,研究方向为生命伦理学和高科技伦理学。

原文出处:
科学与社会

内容提要:

本文首先扼要介绍了非人灵长类动物实验的相关事实和情况,讨论了非人灵长类动物实验存在的伦理问题、科学问题和经济问题,其中伦理问题集中于实验时给非人灵长类动物带来的伤害以及灵长类动物的道德地位问题,最后提出评价在研究中使用非人灵长类动物相关决策的伦理标准。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8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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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一、非人灵长类动物实验的相关事实和情况

       在生物学分类系统中非人灵长类动物②属灵长目(学名:Primates,中译文为日本首创),是哺乳纲的1个目,共14科约51属560余种。英国外科医生、灵长类动物学家和人类学家Clark爵士[1]将未灭绝的灵长目依升序方式排序,最末端(即演化程度最高)的为人类:(1)原猴;(2)猴:新大陆猴(阔鼻猴),旧大陆猴(窄鼻猴);(3)小猿:长臂猿和大长臂猿(合趾猿);(4)大猿:大猩猩,倭黑猩猩,猩猩,黑猩猩;(5)人:智人,尼安德特人,其他人。

       每年有超过10万个的非人灵长类动物被用于生物医学研究,主要在美国、日本、欧洲(未包括中国数字)。美国每年大概有7万只非人灵长类动物被用于研究,另外还有4.5万只在繁殖饲养,准备用于研究,其中包括仍用于研究的黑猩猩,但数量在下降。英国从1998年开始不允许用大猿(黑猩猩、倭黑猩猩、大猩猩、猩猩)进行研究,但仍然允许用猕猴进行研究,其中大多数来自毛里求斯、中国、越南、柬埔寨和以色列。这些海外猴类动物繁殖中心的水准各异,有些非常差,此外,猕猴还不得不经历非常漫长而且紧张的旅途。在欧洲,据1999年的统计,用于实验的猴类动物数目分别为:原猴亚目(如眼镜猴)726只(仅在德国、法国)、新大陆猴(NWM)1353只(在比、荷、德、法、意、西、瑞典、英国)、旧大陆猴(OWM)5199只(在比、荷、德、法、意、瑞典、英国)、猿6只(仅在荷兰),原猴、猴、猿相加为9097只,不到实验动物总数的0.1%。每年使用非人灵长类动物的研究或试验约有10万—20万项,其中大部分在美国[2][3][4][5][6]。目前,中国有大大小小的猕猴养殖场近100家,其中一些大的猴场存栏猴有1万—2万,估计我国利用非人灵长类做研究的数目大大超过美国[7]。

       不同社会中人们对利用非人灵长类动物进行研究持不同的态度。在科学共同体内,许多科学家认为,由于非人灵长类动物与人的密切关系,它们是最佳的动物模型,当不存在可供选择的其他办法时,在某些生物医学和生物学研究领域和为了给药物进行安全性评价,适当使用非人灵长类动物仍是不可缺少的[2][8][9][10][11]。然而,动物保护共同体的意见是,其一,正由于非人灵长类动物与人的这种密切关系,它们能够与人一样感受痛苦,因此反对将它们用于科学研究和产品试验;其二,它们对参加研究不能表示同意;其三,它们本身不能从研究中受益。因此,将非人灵长类动物用于试验和研究不符合伦理,应该被禁止或尽快逐步取消[2][9][11]。

       驱动非人灵长类动物研究的因素包括:其一,一些科学家持有“高保真”(high-fidelity)观念,即认为研究人类的疾病,开发药物,研究人的生物学,必须用与人类最接近的非人灵长类动物。其二,对灵长类动物在实验中可能遭受的痛苦缺乏敏感性,动物伦理问题,非人灵长类动物的道德地位等问题几乎从未被考虑。其三,出于逐利的目的,我国一些人认为,当其他研究大国逐渐减少非人灵长类动物研究时,我们繁殖、饲养非人灵长类动物,一方面用于国内,另一方面可大量出口赚取外汇。

       2011年有两份有关非灵长类动物的研究报告值得我们注意。一份是英国已故动物行为学家Patrick Bateson爵士主持并撰写的《非人灵长类动物研究审查》[2]研究报告。该报告指出,在英国几乎70%的非人灵长类动物的使用符合立法或管理的要求,但这些使用非人灵长类动物研究并不一定为达到科学目标所必不可少。报告建议,对非人灵长类动物研究的评估标准应该基于:(1)科学价值;(2)医学或其他受益的可能性;(3)其他可供办法的可得性;以及(4)动物所受痛苦的概率和程度。报告指出,如果研究引起的灵长类动物的痛苦很大,那么唯有受益很大才可允许。报告在检查中发现,约9%的研究意义不大,但引起灵长类动物的痛苦很大。报告建议采取替代灵长类动物的其他办法,如脑影像术、非侵入性的电生理技术、体外和电脑模拟技术以及甚至利用人类受试者进行研究,以及其他减少研究所需灵长类动物数量的方法,例如数据共享、发表所有研究结果(包括阴性结果),以及定期检查研究的结局、受益和影响,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然而,也有学者批评这份报告低估了非人灵长类动物在研究中所承受的伤害,忽视这些动物的内在价值,几乎很少证据能证明这些研究对科学和医学有多大的益处[12]。

       另一份是美国医学科学院利用黑猩猩于生物医学和行为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为生命伦理学家Jeffrey Kahn教授)的报告《生物医学和行为研究中黑猩猩:必要性评估》[3]。该报告提出了使用非人灵长类动物于研究的三原则:(1)获得的知识为推进公众的健康所必需;(2)获得这类知识必须没有其他研究模型,以及研究不能在人类受试者身上合乎伦理地进行;(3)在研究中所用动物必须维持在对动物行为学合适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之中或在自然栖息地内。这些原则也是该委员会用来评估目前和未来使用黑猩猩于生物医学研究和行为研究的具体标准的基础。目前并无一套统一的标准用以评估将黑猩猩用于生物医学和行为研究的必要性。虽然黑猩猩在过去一直是一个有价值的动物模型,但根据该委员会确定的标准,目前使用黑猩猩于生物医学研究大多数是不必要的。该委员会认为可能有两个例外:(1)由于目前可得的技术,研发未来的单克隆抗体治疗将不需要黑猩猩。然而有限数量的单克隆抗体还在研发之中,可能需要继续使用黑猩猩;(2)对研发预防性丙型肝炎病毒(HCV)疫苗是否有必要使用黑猩猩未能达到共识。目前的情况表明,由于出现非黑猩猩模型和技术,黑猩猩研究的科学需要正在减少,需要持续支持研发非黑猩猩的动物模型。从未来的科学需要看,新的、正在出现的或重新出现的疾病或障碍,可能会对治疗、预防和/或控制提出挑战,这些挑战需要使用黑猩猩;为理解人的发育、疾病机制和易感性,比较基因组学研究可能有必要使用黑猩猩,但因黑猩猩在基因上接近于人,应设法多使用给黑猩猩带来最小伤害的方法,例如当生物学材料来源于现有的样本时对黑猩猩没有风险,或在从活体动物采集样本时,将疼痛和痛苦减少到最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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