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919(2018)03-0005-09 20世纪中期至21世纪初,经济学领域诞生了一系列迥异于新古典经济学的新兴经济学理论。新兴经济学理论是一个包括行为经济学、计算经济学、神经经济学等众多学科的大家族,而对这些学科进行实验验证的实验经济学则是其中的代表性学科。随着实验经济学特别是行为博弈实验取得的一系列实验证据和结果,这一学科领域又诞生了一种日益引起主流经济学极大兴趣的社会偏好理论。“社会偏好理论以实验经济学的突破为契机,将公平、互利等一些与‘自利’假设有着明显含义区别的人类社会性情感引入到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中来,并以博弈论为基本的分析工具构建新的博弈均衡来解释实验经济学所揭示的一系列悖论。”①显然,社会偏好理论首先是一种以行为实验方法研究人类的社会偏好和亲社会性行为的经济学理论,但它极为关注的公平、互利、信任、合作等人类社会性情感和行为又是人类伦理资源宝库中的基本元素,因此它同时又是一种伦理特别是经济伦理理论;社会偏好理论的基本范畴即社会偏好首先是一个经济学、心理学范畴,但同时又是一个伦理学范畴。那么,社会偏好与伦理究竟有何关联?本文试图分析和阐明这种关联及从伦理学角度研究它的意义所在。 社会偏好,作为一个概念,最先由著名行为经济学家科林·F.凯莫勒(Colin F.Camerer)于1997年完整提出,其后恩斯特·费尔(Ernst Fehr)和克劳斯·M.施密茨(Klaus M.Schmidt),加里·E.博尔顿(Gary E.Bolton)和阿克塞尔·奥肯费尔斯(Axel Ockenfels)把社会偏好与实验经济学完整结合起来,进行理论模型上的构造和分析,使得社会偏好理论逐步完善。②但关于社会偏好的定义,人们则并没有取得统一。 由于社会偏好由“社会”和“偏好”两个概念构成,因此有必要先交待一下偏好。学界对偏好有语义学角度的、经济学特别是微观经济学角度的、行为科学角度的、价值哲学或伦理学角度的诠释。这些诠释表明,偏好概念已经演化为标示拥有某偏好的个人的一种态度和行为选择的概念,意味着他或她对物品或行动的评价。它是个人的一种蕴含着情感的态度,这种态度包括积极的和消极的两个方面:积极的方面就是喜爱、偏爱,消极的方面就是厌恶、怨恨。当这种态度被个人从动机转化成现实就变成行为。正如塞缪尔·鲍尔斯(Samuel Bowles)和赫伯特·金迪斯(Herbert Gintis,一译赫尔伯特·金蒂斯)所认为的,偏好是指“个体对行动造成的各种可能后果进行评价时所依据的正面或负面情感”,它是各种因素如口味、习惯、情感和其他本能反应(如恐惧)、个体诠释境况或者说制定决策的方式、承诺、对伦理行为规范的内化、心理个性(如攻击性、外向性)、与他人之间的情感联系等影响下的结果。③ 根据上述理解,我们可以按偏好的目的把偏好大致分为两类:一是个人对自我的偏好即个人偏好或自利偏好,也有人表述为自涉偏好即“只基于自身状态的偏好”,这类偏好的目的一般是有利于个人自我即自利。必须明确的是,自利与自私并不等同。自利的前提是利他,通过利他来利己,因此自利是理性的;自私的前提则是损他,通过损他来利己,因此自私是粗鄙的情感,虽然自私也不乏理性算计,但它受这种情感的宰制,孕育的是卑劣的欲望。二是个人对社会或他人的偏好即社会偏好。这种偏好是相对于“自涉偏好”而言的,与其大致相似的其他称谓还有他涉偏好、亲社会性偏好、互助互惠(或互动)性偏好等。对于它的定义,有人表述为“作为一个社会人”所具有的偏好中的“亲社会性”,表现为人的“或多或少都会关心他人的利益”④的主观意愿、喜好或态度;鲍尔斯和金迪斯的界定更为简明:“对他人福利的关心和维护伦理规范的愿望。”⑤虽然这表面上看起来是两种不一样的说法,但实质是一致的。 我们可以按照不同标准,把社会偏好分为两种:一是他涉偏好即“至少部分地基于他人状态的偏好”,其意指关切他人福利的愿望、态度、情感等;二是伦理偏好即维护伦理规范的愿望、态度、情感等。在此基础上,实验经济学家们又进一步把社会偏好大致分解为具有典型意义的三种,即“利他偏好……不平等厌恶偏好及互惠偏好”⑥。这三种社会偏好都是以人的利他性为根基的,或者说人的利他性是贯穿它们的价值轴心。社会偏好的关键特征就在于他人的福祉和伦理规范的运行状况是该个体的动机产生的原点,所以其立场不是自己对自身状况的感受,而是自己对他人状况的感受。由这种愿望转化而成的行为是有益于他人或其他群体的行为,行为的这种特性是人的利他性的体现,而人的利他性又通过利他心、正义感和互助情等道德情感及在这种情感驱使下的行为体现出来。 实验经济学家们已相应地发展出多种证明上述三大典型的社会偏好的行为博弈假设和行为实验模型,主要是: 第一,证明利他偏好的社会福利偏好模型。这一模型由安德烈奥尼和米勒于2002年提出,后来被查尼斯和拉宾于2002年把它与互惠偏好模型结合在一起,建立起社会福利—互惠(或互惠—社会福利)偏好复合模型;由科勒于2003年把它与不平等厌恶偏好模型结合在一起,建立起社会福利—不平等厌恶(或不平等厌恶—社会福利)偏好复合模型。在实验经济学里,利他偏好具体地表现为社会福利偏好,意指人们对自身利益和社会总福利大小的双重关切,而那些社会上的最不利者的最大利益也属于这些人的关心之列;从伦理学上看,利他偏好对应着人们的善良特性,这种善良特性通过人的内在情感即利他心和外在行为即利他行为体现出来,而利他心及利他行为又来源于人的利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