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与城市现代性:以上海电车为中心(1908-1937)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沛霖,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鼎新学者 210003

原文出处:
史林

内容提要:

抗日战争前爆发前,作为上海公共交通典型代表的电车事业,不仅已成为城市生活的物质载体和衡估城市发展的重要标志,而且对于提升城市现代性更意义深远。论文通过电车事业与时尚理念、公共参与和国家利权等三个交互界面,全景洞悉公共交通与上海城市现代性的相利相赖、共生共长,进而管窥近代上海城市化进程的演化轨迹。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18 年 09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K29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873(2018)03-0020-13

       法国学者白吉尔曾指出,上海及其居民具有现代性。①“现代性”本质上是指现代条件下人的精神心态与性格气质,或者说文化心理及其结构。与传统相比,现代性最突出的是对人的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强调,对自然和社会的积极建构和控制。②度之往昔,“凡一地方之自来水、电气、煤气、电话、电车、公共汽车等公用事业,在在与当地人民日常生活,有密切关系”,③而近代上海公用事业“规模大备,架乎全国各大都市之上”。④作为城市公共交通典型代表的电车事业,不仅是近代上海城市生活的物质载体,而且对于提升城市“现代性”更意义深远。然迄止现时,学界对此较少论及。⑤本文拟运用相关档案及文献,对这一具有应用价值的重要课题进行探讨。

       一 电车事业与时尚理念

       近代上海电车事业,“中、英、法三国,各就本界设有路线,因有上海制造电气公司(英人经营,以下简称英电公司)、上海法商电车电灯公司(法人经营,简称法电公司)、上海华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华股,简称华电公司)之别”。⑥自1908年3月上海第一条有轨电车线路由英电公司辟于公共租界,两月后法电公司于法租界开办电车,“英法商有轨电车相继开办,是为上海有电车之始”。至1913年8月,华电公司电车运行,“是为上海(华界)南市有电车之始”。⑦电车之滥觞,标志着上海“公众乘物”时代的正式来临。

       (一)市民时尚出行

       上海1852年总人口为544413人,1910年1289353人,1930年3144805人,1936年3814315人,1937年达3851976人。⑧人口规模至巨的大都市,其经济发展与社会活动均非人力车、马车等传统交通工具所相适;而电车作为迅捷舒适、运量大、乘价廉的大众化交通工具,渐为市民青睐,由是“本埠公众交通首赖电车”。⑨公共租界有轨电车1908年通车至当年底,行车166万公里、运客5377201人次。至1912年,公共租界与“法租界订接轨通车之约。而电车之效用益宏,且蒙其利者,不仅在公众,即两公司亦深受其益也”。继而,有轨益进为无轨电车,“四通八达,无远弗届”。⑩1923年6月起,英电公司将一、二路电车路线新订,“故近日来每到一站有小孩负牌呼喊,便乘客注意新订路线”。(11)是年11月,该公司再“为便利乘客起见,特将(电车)头等座增加”,计头等座位可容20人、三等可容10人,拖车亦同。(12)至1926年1-6月,公共租界电车共行11线(见表1),行车3564828英里,乘客58352468人。(13)简言之,英电公司初创时仅电车65辆,至1935年有轨电车的机车为107辆、拖车107辆及无轨电车99辆。(14)再至1936年,有轨电车线路共10条,路线长54.7公里,轨道共长2.89万公里;无轨电车线路8条,路线长30.6公里,轨道长3万公里;电车载客1909年为11772715人,1913年47686648人,1927年93807726人,1936年达112085248人。(15)

      

       公共租界以外,法租界和华界的电车也发展迅速。如法电公司电车乘客数1909年为4474500人;1912-1913年,车行数分别为990342英里、1105000英里,乘客分别为12299708、14778000人。(16)该公司1915、1927、1931年乘客分别为16196552人次,47604308人次、63662409人次。至1936年,行车545万公里,载客达4438万人次。(17)而华界电车事业“将第二三两路路线,改为园路之后,乘客往来,颇称便利”。(18)如华电公司1922年电车乘客为3283045人;(19)1933-1935年人数分别为36456888、26764813、23097524人。(20)再如(华界)上海市公用局(以下简称公用局)1935年1月计划自南市大码头至市政府大厦的高架电车,“不但华租两界居民得便利不少,即路面交通亦可因此减少拥挤程度”。(21)至1937年7月,上海市政府决定由市府筹措经费180万元积极兴办无轨电车。(22)彼时“观上海电车成绩之优,颇怦然有动”。(23)

       当时上海“电车为公众交通机关,上中下各级市民利用之”。(24)如最初公共租界工部局(以下简称工部局)曾限定电车票价最高费率:1-1.5英里距离,每位头、三等乘客最高每段付5分、2分(银元)”。(25)但为招徕乘客,英电公司时常调价。如1911年春和1915年3月一再降价,头等降为2、3、4分,三等降为1、2、3分。即“公司无非以迁就车客,为营业上招徕之际,以故而三等车之价,乃更特别从廉”。“深知三等车客之生活程度,低者居多,即欲使其受电车之便利而不至于向隅,又须体恤其个人之财力而弗令其过费”,且“以视欧美电车,其费率高下,竟无比例可言。然而上海电车业,竟能日兴月盛,为一般主顾所乐就者,则亦未始不由于此”。(26)华界电车则“俱以铜元计算”,票价亦廉。(27)至1920年代中期,公共租界“电车每年载客约七八千万人,众称便利”,(28)“观乎三等电车乘客之拥挤,是又一明证也”。(29)由见,“电车为便利交通的利器,欧美通都大邑及吾国沪、粤、北京等处,莫不纵横驶行,以利行人,尤以取价低廉,故恒喜乘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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