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实践者和理论界似乎都达成共识:后发企业需要构建全球研发网络以获取分散在世界各地的知识进而实现创新追赶(魏江等,2014;West & Bogers,2014)。然而这一过程中两个悖论值得深入讨论。第一,来自创新管理文献中的开放性悖论(Openness Dilemma):单个组织需要与多种合作伙伴进行跨组织边界合作进而帮助其整合外部资源与知识(Laursen & Salter,2006;于开乐、王铁民,2008;Zobel et al.,2017),同时这一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遇到知识整合中大量资源浪费和知识产权外泄(Baker et al.,2016;West & Bogers,2014),“如何开放以及何种程度的开放”成为这一过程中的关键决策(Laursen & Salter,2014)。特别是考虑到在转型经济体背景下,制度环境不甚成熟(例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同行竞争异常激烈(Hoskisson et al.,2013;Peng,2012;周江华等,2012;应瑛、刘洋,2015),如何设计研发网络以获取“开放性”好处的同时规避其可能带来的问题成为后发企业关注的重点。 第二,来自战略管理文献中的经典“与狼共舞”悖论(Swimming with Sharks Dilemma):缺乏必要资源和经历的弱小者不可避免地要与强大者进行竞争与合作,一方面需要与强大的合作伙伴建立联系以获取自己所需资源与知识,另一方面却仍需担心自身资源的价值获取会被合作者所破坏(Katila et al.,2008;Diestre & Rajagopalan,2012),如何设计创新网络以保障价值获取成为弱小者生死攸关的重要决策。特别是中国的后发企业由于自身技术和市场能力差距,尽管丰富的本地知识是其优势,但是往往可能成了具有超水平跨国公司的嫁衣,早期汽车行业以市场换技术的研发合作几告失败就是一个典型事例(田志龙等,2010)。 这两个悖论在中国后发企业通过构建全球研发网络实现创新追赶的过程中至关重要但却少有文献涉及。首先,后发企业开放式创新的文献强调了与本土和国际的高校、产业伙伴建立联系,能够帮助其获取相应的资源和知识(Kafouros et al.,2015;Liu et al.,2015;Wang et al.,2012;高良谋、马文甲,2014;刘洋等,2013;彭新敏等,2011;许晖等,2013),但却较少涉及如何通过整个创新网络的设计来规避其潜在的知识整合困难与知识泄露等问题。例如,Wang等(2014)通过对279个中国企业的问卷调研发现研发开放性(R&D Openness)受需求机会、市场竞争、技术能力和外部网络等要素影响,但却对企业自身创新产出有着负向影响,可能的原因在于内部吸收能力不足、协调成本较高、潜在的知识泄露风险等。进一步,高良谋和马文甲(2014)通过对近10年文献的回顾,提出了转型中国背景下的独特特征如何影响开放式创新这一问题值得未来深入讨论。因此,探讨中国后发企业如何设计全球研发网络以实现创新追赶,能够对后发企业开放式创新文献有显著贡献。 其次,后发企业追赶理论强调了在技术和市场能力落后的条件下,与国际领先企业在本土和国际市场上建立联系(Linkage)是实现创新追赶的关键(Oxley & Sampson,2004;Vandaie & Zaheer,2014;Wang & Rajagopalan,2015),但却忽略了如何在能力落后的情况下实现“与狼共舞”过程中的价值独占(Value Appropriation)。例如,Li等(2013)提出被动接受跨国公司在本土和全球的知识溢出,可能是中国后发企业实现创新追赶的主要方式,而Awate等(2015)提出转型经济体中的后发企业研发国际化更多地是为了“获取(Accessing)”知识以实现创新追赶;进一步,刘洋和应瑛(2016)发现处于劣势的后发企业在不对称国际研发联盟中的知识适应比知识复制更有利于创新绩效的提升。然而,这一流派文献的潜在假设在于技术和市场能力相对落后的中国后发企业难以“平等地”与跨国公司进行研发合作,进而重点关注了后发企业在全球创新网络中获取知识和创造知识的过程,而忽略了后续如何保护这些知识,并帮助后发企业从创新获益的过程。 为了弥补以上缺口,本文采用典型的归纳式理论构建方法(Eisenhardt,1989),聚焦于“后发企业如何从创新网络中实现价值独占?”这一核心研究问题,重点关注“创新独占(Innovation Appropriation)”过程,并通过深入的归纳式案例研究试图打开后发企业在技术、市场能力相对落后,且面临国际领先企业与国内同行双重竞争的情境下,如何通过构建开放式创新网络以助其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实现价值独占的过程黑箱。本文的核心理论贡献在于为打开后发企业如何在开放式创新网络中实现价值独占这一“黑箱”提供理论框架,进而为后发企业解决“开放式”悖论和“与狼共舞”悖论提供思路:通过探索式创新网络战略实现先行者优势、较早进入技术生命周期、独特性知识、因果模糊等创新独占机制,作用于国内市场价值独占;通过利用式创新网络战略实现独特性知识、内部机制保障、大规模与全体系产量能力等创新独占机制,作用于国际市场的价值独占。本文的发现对于后发企业从全局视角设计开放式创新网络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二、理论基础 (一)后发企业的开放式创新网络:全局的视角 开放式创新是指有目的地综合利用外部知识和内部知识的流入和流出,并把内外部创新资源整合到一个结构中进行研发进而实现商业化的过程(Chesbrough,2003,2006)。开放式创新不仅仅指利用供应商、客户、大学、政府、竞争者等组织边界外的知识(内向开放式创新:Inbound Open Innovation),还包括内部知识的外部利用(外向开放式创新:Outbound Open Innovation)。其中内向开放式创新,聚焦于把外部的技术和知识与自身创新过程进行整合,可能的形式包括兼并收购、合资等;外向开放式创新,则聚焦于把自身的技术与知识转移到组织外部进行整合,可能的形式包括技术授权、组织间合作甚至剥离等(Sikimic et al.,2016)。而这两个过程中都涉及焦点企业总体上把跨组织边界的探索(Exploration)和利用(Exploitation)创新都整合到一个框架中来(Huizingh,2011)。顺应Dittrich和Duysters(2007),本文定义探索式创新网络战略为企业为了创造新知识,构建与搜寻(Search)、试验(Experimentation)、风险承担(Risk Taking)和创新(Innovation)等活动密切相关的内外部创新网络;与之相对应,利用式创新网络战略是指企业为了进行现有知识能力的利用、构建与改进(Refinement),选择(Selection)、生产(Production)和执行(Execution)等活动密切相关的内外部创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