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PL视角下融通仓融资模式风险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施国洪,徐若鹏,江苏大学,江苏 镇江 212033 施国洪(1955- ),男,江苏金坛人,江苏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供应链管理;徐若鹏(1993- ),男,安徽淮南人,江苏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供应链金融。

原文出处:
物流科技

内容提要:

融资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的中小企业,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的出现有效地缓解了中小企业的困境,越来越多地受到学者们的关注。文章对以第三方物流企业(3PL)为核心的融通仓融资模式进行分析,通过对其不同运作模式的研究,发现第三方物流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策略。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物流管理
复印期号:2018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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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小企业在我国的经济体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在传统的信贷模式下,因其存在着缺乏可抵押固定资产、信用风险较高、金融机构评估成本高等问题,一直制约着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复旦大学罗齐和朱道立(2002)创新性的提出了融通仓的概念,在以第三方物流企业为核心的融通仓融资模式中,有效地构建了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之间合作的桥梁,不仅很好地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也进一步促进了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业务发展。融通仓模式的出现给相关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利益,但所存在的风险也是不可忽视的。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等原因,在运作过程中第三方物流企业可能面临着质押物、监管、信用等风险。本文在对融通仓不同运作模式研究的基础上,分析3PL所面临的风险,并提出相应地解决措施和防范策略,为第三方物流企业更好地服务于中小企业提供理论支持。

       1 融通仓融资模式及运作

       融通仓是供应链金融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国外关于融通仓业务起步较早,如今也已趋于成熟,而在国内,该业务还处于发展初期。融通仓,顾名思义就是金融、物资流通、仓储三者之间的融合协作,用物流带动资金流的运作。融通仓业务涉及主体包括,商业银行、第三方物流企业和融资企业。在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参与下,商业银行可以将融资企业的评估、质押物的保管运输等问题外包给3PL,不仅转移了银行的风险,简化了相关的贷款程序,也为发展良好的中小企业提供了贷款的便利及便捷的物流服务,同时也有助于第三方物流企业拓展业务渠道,增强核心竞争力。

       1.1 委托代理模式

       所谓的委托代理模式是指银行把模式中不熟悉的业务委托给第三方物流企业处理,如质押物的价值评估、保管、运输、拍卖等。3PL可以根据自身的优势、运用专业的技术、便捷的仓储条件,处理这些相关的业务,相比于银行可以耗费更少量的交易成本,进而能够提高商业银行的信贷积极性。因为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参与,使得质押物的相关风险降低,只要收益大于银行付出的成本,那么这个模式就是适用的。其基本运作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委托代理模式运作流程图

       委托代理模式下,融资企业将质押物运送到银行指定的物流企业的仓库中,物流企业根据所接收的货物开具相应的仓单给融资企业。融资企业拿到仓单之后便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同时物流企业对质押物进行价值评估并将评估报告反馈给银行。银行根据评估报告向融资企业发放不大于质押物价值的贷款,当融资企业还本付息之后,银行将通知物流企业解除质押物,融资活动结束。在融资的过程中,银行拥有对质押物的所有权;若到期企业无法偿还债务,银行有权对质押物进行拍卖来弥补损失。

       1.2 统一授信模式

       所谓统一授信模式是指银行精心挑选一些规模大、信用好、经营实力较强的3PL,根据对物流企业的综合评定情况决定下放信用额度,然后由物流企业直接与融资企业对接,是否发放贷款、款项多少、质押货物等相关决策直接由物流公司决定,而银行只需在协定的时间期限内收取本金和利息,并不参与业务流程,因此银行几乎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而物流企业对贷款承担全部责任,为主要的风险承担者。该模式更好地发挥了物流企业对于信息的掌控优势,当物流企业实力雄厚,对于融资企业信息的掌控能力、监控能力高于银行时,这一模式是可行的。其基本运作流程如图2所示。

      

       图2 统一授信模式运作流程图

       统一授信模式下,3PL根据自身条件向银行申请一定的信用额度,并与银行签订有关信贷协议和承担无限责任合同,获得款项之后,对进行申请贷款业务的贷款企业进行审核选取、谈判,根据所签订的合同将企业的质押物存入仓库,再依据对质押物的价值评估、贷款企业信用情况等各项因素综合考虑可贷款数额并发放款项。若到期企业如期偿还有关借款,则返还质押物并注销合同;否则,物流企业对质押物有变卖的权利。

       1.3 共同委托模式

       所谓的共同委托模式,其原理同委托代理模式相似但又存在很大的不同。在融通仓模式中,3PL是连接银行和融资企业的桥梁,既代理银行对质押物进行监管,又代理融资企业对质押物进行保管。这种模式对于质押物有着一定的要求,这些质押物对于融资企业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关系到企业的生产销售,质押物的损耗丢失都将会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自身的生存,避免潜在的损失,融资企业更愿意同银行联合起来,共同保障质押品的安全。但两者所关注的重点有所区别,银行主要是希望物流企业能够确保质押物的价值稳定,来控制贷款的风险;而融资企业是希望物流企业保证质押物的安全,不会影响其生产销售。其基本运作流程如图3所示。

      

       图3 共同委托模式运作流程图

       共同委托模式下,融资企业将重要的质押物运往物流企业保管,物流企业为其开具仓单,并将质押物的评估报告反馈给银行;银行不仅考虑质押物的价值,也会考虑质押物对于融资企业的重要程度,以此作为依据,给予融资企业相应的贷款额度。这个模式,银行会着重关注质押物对于企业的重要程度,越是重要,融资企业就会给予更多的关注,更加担心质押物的安全状况;这样就节约了银行对于物流企业的监督成本,促进了银行放贷的积极性,降低了企业获得资金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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