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时代马克思主义在大学生中有效传播的要素探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晓娟,西南大学 文学院,重庆 400715 李晓娟,西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原文出处:
中国青年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新兴传播媒介迅速崛起,不仅给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交往带来了深刻的影响,也将马克思主义传播带入到一个全新的时代境遇。在“微”时代背景下,要增强马克思主义在大学生中的“微”传播功效,就必须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传播主体的“微”能力,将马克思主义转化成为大学生易于接受的“微”信息。同时还要加强马克思主义传播的“微”阵地建设,并注重大学生作为马克思主义接受者的“微”主体性的充分发挥。在建立和完善诸多要素之后,马克思主义在大学生中的传播才会更有效果。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18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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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新兴传播媒介迅速崛起,其方便快捷的传播方式和短小精悍的传播内容正以强大的冲击力、震撼力、吸引力,给人们的生活和交往带来了深刻的影响,也将信息传播带进了全新的时代境遇。新媒体为马克思主义传播提供了新的传播渠道和平台,也为各种思潮和观点的便捷化传播打开了方便之门,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面临严峻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须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1]。青年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坚持不懈传播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抓好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为大学生一生成长奠定科学的思想基础”,[2]这是高校贯彻落实立德树人任务,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内在要求。在“微”时代,传播马克思主义并使之成为大学生的坚定信仰,关键在于建构有效的传播要素。马克思主义的“微”传播过程体现为一个传播主体、传播信息、传播媒介和大学生等要素协同运行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要素的有效性主要体现为马克思主义传播主体“微”工作能力的有效性、马克思主义“微”信息的有效性、马克思主义传播“微”阵地的有效性、大学生“微”主体的有效性。

       一、马克思主义传播主体的“微”能力

       从传播学角度来看,马克思主义传播主体主要指的是整个传播活动的发起者、传播过程的组织者和信息内容的发出者。传播主体处于完整的“微”传播链条中的第一环节,掌握着诸如文字、声音、影像、图片等信息的呈现形式,也决定着信息的流量、流向、性质,将直接影响着马克思主义的传播质量和效果。传播主体不仅要具备对“微”媒体的驾驭能力,还需具备“微”环境的理论传播能力和“微”舆论的治理能力。

       1.“微”媒体的驾驭能力

       一般而言,传播主体对“微”媒体的驾驭能力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传播主体要熟练运用电脑、智能手机、多功能相机和摄像机等数码工具,还要掌握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处理、传输技术,熟练把握不同传播媒介在传播时效、影响范围、受欢迎程度等方面的差异,进而能够有效运用不同载体和信息终端实现马克思主义的有效传播。另一方面,传播主体还应具备掌控新媒体信息的能力。新媒体所形成的公开、透明、即时、开放的信息环境,既给传播主体搜集、整合信息带来了便利,也给传播主体甄别、选择和使用信息带来了挑战。特别是新媒体信息传播所呈现的跨地域、跨国界、跨时空特征,使得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各种真实性与非真实性信息混杂集散,大大增加了传播主体掌控媒体信息的难度。这就要求传播主体必须具备遵循和把握“微”传播规律的能力,能针对“微”时代信息生产和传播的新特点,创新工作理念、方法和手段,有效认知、判断、解读、评价和使用信息,从而牢牢掌控新媒体信息传播的主导权。

       2.“微”环境的理论传播能力

       马克思主义“微”传播过程,既是传播主体阐释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也是与客体之间信息交流互动的过程,更是推动马克思主义与新媒体新技术融合的过程。这要求传播主体具备在“微”环境下传播马克思主义的能力。首先,传播主体需要具备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阐释能力。马克思指出:“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3]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理论上不彻底,就难以服人。我们要以更加宽阔的眼界审视马克思主义在当代发展的现实基础和实践需要。”[4]传播主体要想使马克思主义掌握大学生,就只有通过理论本身的彻底性来说服大学生,通过真理的力量征服大学生。为此,传播主体自身必须能从整体上全面系统地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以及崇高境界,并且能够回答和解决现实问题。其次,传播主体须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媒体沟通究其本质是一种基于新媒体技术的人际传播。这种传播方式对传播主客体之间的平等互动、情感交流以及生活气息要求更高、更严。这就要求传播主体不仅要能够“站上去”,通过新闻更新、网站发布、论坛推送等方式吸引大学生的关注,增加话题讨论量,同时也要能够“走下来”,主动走进以大学生为主导的各种线上活动。如主动进入大学生微博、微信交流互动群,积极参加大学生论坛、贴吧的讨论活动;既要发挥传统“面对面”式交流的优势,更要主动适应新的“键对键”式互动方式,与大学生进行深度的“微”沟通。而良好的沟通需要传播主体能够懂得大学生的思想、需要、心理特点等,能够与大学生真诚交流,能够走进大学生内心世界,具备建构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和谐关系的能力。再次,传播主体还须具备推动马克思主义与“微”媒体融合发展的能力。将马克思主义与新技术、新方法、新思维深度融合,不断增强马克思主义亲和力、感召力和吸引力,是马克思主义“微”传播的必然要求。这需要传播主体在思想融入、情景设计、表达演绎、作品制作等方面具备较高的水平。

       3.“微”舆论的治理能力

       “微”媒体使得信息传播呈现出舆论主体多元化、传播渠道多样化、传播内容复杂化的特点。网络舆论既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既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既有理性观点也有过激言论。部分青年大学生思想单纯,缺乏信息的甄别能力,容易陷入舆论漩涡中,甚至还有可能会被域外势力误导利用。这就要求传播主体须具备一定的“微”舆论治理能力,首先研判和分析舆论的能力。当今时代,网络言论与现实意见相互影响、相互融合,并通过新媒体产生放大效应。因此,这就要求传播主体能够及时捕捉网络舆论热点,辨别信息的真假,并通过把握舆情的苗头、倾向性态势来准确判断舆情发展的走向,从而为高校应对舆情问题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其次是应对突发舆情的能力。突发性事件的信息通过新媒体实现瞬间广泛传播,这是新媒体威力发挥的重要表现。它要求传播主体能快速应对和正确处理突发性事件,并及时将事件真相和处理结果告知公众,以平息不实言论,化解舆情危机,从而正确引导舆论走向。最后是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的能力。新媒体不仅带来了许多网络信息效益,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网络安全隐患。这就要求传播主体,应当树立正确的新媒体安全观,不断提高网络治理能力,及时分析研判各种非主流意识形态新动向、新特点、新趋势,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将网络安全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构建有利于马克思主义传播的新媒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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