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多维贫困测度与致贫机理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晓明,杨文健,河海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南京 210000 李晓明,男,河南平顶山人,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水库农村移民多维贫困问题;杨文健,男,安徽安庆人,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危机管理。

原文出处:
西北人口

内容提要:

儿童贫困问题的实质已从单维跨越到多维,处于多维贫困的儿童其贫困程度更深,脱贫更加困难。本文通过利用A-F多维贫困测度方法,利用CFPS数据库探寻我国儿童多维贫困的程度、特征和致贫机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儿童贫困问题已不是单维度的测度可以表达,该脆弱群体贫困特点具有多维性;我国农村地区儿童多维贫困问题比城市儿童更加严重;七大地区中华东和东北地区儿童多维贫困程度最低,欠发达地区西南、西北地区最严重;其中致贫机理中营养维度、医疗保障维度和贫困文化维度成为儿童多维贫困主要致贫因素;最后针对研究结果提出对策和建议。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18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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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20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672(2018)01-0095-09

       一、引言

       “造成今日之老大中国者,则中国老朽之冤业也。制出将来之少年中国者,则中国少年之责任也。”①儿童是国家的未来,然而现实中儿童的贫困现象不但没有得到遏制,反而愈加严重。维斯康星大学的经济学家Yimothy Smeeding在研究美国和欧洲等24个发达国家的儿童贫困问题时发现,2012年其中17个国家的儿童贫困率均高于其整体贫困率,美国、意大利和加拿大等国家的儿童贫困率更是接近20%[1]。发展中国家儿童贫困问题更严重,2012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公布的人类发展报告中,印度儿童的贫困率高达62%②。我国学者张时飞、唐钧估算2005年我国贫困儿童群体数量为710万左右[28];民政部2010年统计中国贫困儿童群体数量为1200万,而2013年公布数据信息绝对贫困儿童数量为1100万,相对贫困儿童群体数量则高达4008万,儿童贫困群体数量大且贫困率上升还只是其一。其二,儿童贫困问题更加复杂和特殊:(1)儿童贫困问题对个体具有持续性的影响,对其成人过程中的成长、初始的权力不平等、健康、教育回报率以及工作收入均有长远影响;(2)儿童贫困不仅仅是家庭贫困的延续和衍生品,家庭贫困也不应成为解决儿童贫困问题的充分条件,该逻辑忽略家庭结构、家庭消费结构、家庭收入分配、儿童独立性以及特殊需求等复杂因素;(3)儿童贫困的内涵已从单维上升到多维,其表现形式也不仅仅局限于物质资源的匮乏,在教育卫生保健、文化、照顾等方面同样面临困境。

       与此对应政策制定层面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整体贫困问题,关于儿童贫困的福利政策仅在低保户、残疾儿童、艾滋病儿童等狭义儿童福利政策中,距离建立儿童全体制度体系的路途还很漫长,在这一点上与国外发达国家甚至拉丁美洲国家的差距巨大。学术层面,我国对儿童贫困的研究处于借鉴国外经验的初级阶段,基本认识停留在收入或单维度进行的研究之中,缺少从教育、文化、健康、营养和社会保护等多维度进行认识和测量,因此对儿童的福利救助很难拓展到收入以外的层面,学术研究上的欠缺阻断了新的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必要路径。因此有必要针对我国儿童多维贫困问题进行测度和深入分解研究。

       二、文献回顾

       (一)儿童贫困的定义

       针对儿童贫困的界定主要来自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以及发达国家的研究机构,虽然这些组织和机构在进行研究过程中给出儿童贫困的定义种类繁多、莫衷一是,但其共通点是摒弃了传统以单一家庭收入贫困的定义方法,将儿童贫困的概念拓展到了多维[2]。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给出了儿童贫困的工作定义:儿童贫困即儿童经历着物质、精神、生存资源、发展资源的剥夺,失去享有这些资源权力的机会,无法发挥自身的潜力③以及无法与其他儿童一样享有社会公平[3]。而基督教儿童基金会则从剥夺、排斥和脆弱性三个方面来定义儿童贫困的多个维度,类似的定义在Feeny和Boyden的研究中也出现过[4]。本文根据可搜集的数据及现阶段我国的特征对我国儿童多维贫困界定为:一定年龄之内的孩子在生活中其物质条件或非物质福利条件(如教育、健康、卫生、文化环境以及娱乐等维度)有多项指标没有达到当地社会公认或全国公认的最低标准时,所表现出来的生活状态。

       (二)儿童贫困测度方法

       现有大量研究表明对谁到底是穷人的界定或测度主要依赖于我们所采用的测度方法[6]。对儿童贫困的测度方法与其定义发展过程类似,经历了从单维度到多维度的演变。

       早期研究中的家庭基本需求预算法(菜篮子法)是测度贫困或儿童贫困的重要方法之一,通过描述家庭对商品和服务的基本需求的项目名称,进而把这些项目全部转化为货币,通过设定阈值来判定家庭或儿童的贫困。Dinan、Gould、Finio和Bernstein等学者的研究中均使用了该方法对家庭或儿童的贫困进行判定,类似的方法还有简化版的以家庭收入或消费直接判定儿童是否处于贫困状态[7-9]。而这种以货币为主间接以家庭为中介对儿童贫困进行测度的方法在后来的研究中被学者们进行了大量的批判,Gordon、Nandy和Pantazis的研究中发现家庭成员的收入分配并不是公平的,而且往往违背我们研究时假设的“平均共享”的传统规则[10];巴斯托斯研究发现原因是儿童具有特殊的需求,而且其贫困测度时表现出来的被剥夺的维度也与成年人不同;而Tegoum通过深入研究儿童贫困和家庭贫困的具体关系时发现,尽管儿童贫困与家庭贫困的联系非常强烈,但在他的研究中仍有近30%的儿童是处于贫困但同时他们属于非贫困家庭,也就是说这种以货币和家庭为组的测度存在较大误差[11]。除预算法外,进行国家之间儿童贫困问题比较时采用的“相对收入比较法”,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所采用的收入中值的50%为贫困线的方法都没有逃脱单维度和间接性的缺点;即使在Wimer的2016年最新关于儿童贫困测度问题研究中学者们使用的SPM(Supplemental Poverty Measure)方法也仅仅是摒弃了间接性问题并拓宽了基本需求的范围而已,在本质上该方法依然属于单维以收入为主的测度方法[12]。

       伴随着学术界对传统单维测度方法的批判,学者们对儿童贫困问题的测度研究更倾向具有直接性的多维测度方法④。但贫困的某些维度有时却无法那么清晰地界定,比如文化贫困、机会权利或者涉及心理问题时,针对这个问题有学者便提出了利用模糊集理论进行儿童多维贫困问题的研究,Leu和Chen利用模糊集方法针对我国台湾地区的儿童多维贫困进行测度研究,研究发现台湾地区儿童面临着严重的社会排斥和权力剥夺现象,最严重的三个维度是生活环境、娱乐和教育问题[13];而另外一种方法,布里斯托尔测度法曾一度得到广泛使用,其中最著名的研究就是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主导,针对全球范围内与儿童基本福利相关的8项指标(食物、安全饮用水、卫生设施、健康、住所、教育、信息获取和服务的可获得性)设定剥夺临界值,对发展中国家儿童的绝对贫困的贫困发生率进行测度研究。然而这种多维度测度方法在后续的研究中被Alkire和Roche指出:“布里斯托尔的测度方法会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当一个儿童已经是贫困时,接下来这个儿童的贫困状态又发生了恶化,然而在布里斯托尔的贫困发生率上确反映不出来这种贫困深度的变化”[14]。为了克服这种缺陷,牛津大学贫困和人类发展研究中心在针对多维贫困问题的测度研究中提出了A-F双界限值测度方法从维度内和维度外同时界定贫困,反映贫困广度同时还可以分析贫困的深度,而其指数的可分解性又为致贫机理和不同地区的比较分析提供了可能[15]。此后研究多维贫困问题中该方法得到大量的应用,比如Alkire和Santos对发展中国家的多维精准贫困进行了测度,并对其指标维度选取的合理性以及稳健性进行了证明[15];近几年在儿童多维贫困测度的研究中也有学者开始采用A-F方法,Renu Singh和Sudipa Sarkar利用时间序列数据对印度地区儿童多维贫困与家庭贫困关系进行测度和分解研究,但总体来说针对儿童的多维贫困测度研究成果依然偏少[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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