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18)01-0117-06 众所周知,晚年恩格斯在其叙述原始社会发展史的名著《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下简称《起源》)的第一版序言(作于1884年)中,明确阐明了关于“两种生产”(“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人自身的生产”)问题的看法。在马克思主义学界,虽然“两种生产”理论不被认为是恩格斯一人的独创①,但较之马克思,人们更加推崇恩格斯对于这一理论本身的贡献。当学界谈及或评价(作为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重要理论之一的)“两种生产”理论时,人们首先想到并加以引用的,便是恩格斯1884年所写的《起源》一书序言中对“两种生产”问题的经典描述,而不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类似说法。不可否认,晚年恩格斯在《起源》第一版序言中对“两种生产”问题的叙述,虽然寥寥数百字,却成了学界公认的马克思主义关于“两种生产”问题的“经典表述”,对20世纪学术界产生了重大影响。 同样众所周知的是,恩格斯的这一理论在国内外学界中产生了较大的争议。一些苏联学者指责恩格斯《起源》序言中关于“两种生产”问题的描述,偏离了马克思主义“物质生产一元论”的立场,是不恰当、不可取的。我国学者大都反对苏联学者的上述责难,维护恩格斯“两种生产”理论的科学地位。其中不少学者以“两种生产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共同思想”为由,试图消解苏联学者对恩格斯所作批评的“合理性”、“合法性”。在他们看来,恩格斯的“两种生产”理论与马克思的相关思想并不构成“对立”,“两种生产”理论也是马克思的思想。他们还表示,恩格斯《起源》对“人自身的生产”在原始社会中的特殊重要地位的强调,是符合马克思主义思维范式及原始社会客观实际的,是无可非议的科学观点。 值得注意的是,在解读恩格斯《起源》的“两种生产”理论时,一些维护恩格斯该理论科学地位的论者将他的这一理论阐释为“人自身生产”与“物质生活资料生产”在人类历史中的“依次决定论”。在他们看来,恩格斯是如此看待“两种生产”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的:在早期原始社会乃至原始社会的多数历史时期,“人自身的生产”决定原始社会的社会制度及原始社会的发展,较之“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人自身的生产”(对原始社会的制度及这一社会形态的发展而言)所起的制约作用更为重要,居于主要地位,“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所起的制约作用相对次要;只是到了原始社会后期,随着生产力本身的发展,“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才取代“人自身的生产”的地位,成为制约社会制度、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②另外,一部分支持或反对恩格斯“两种生产”理论之科学地位的研究者在认识恩格斯这一理论时,持这样的理解:在恩格斯的“两种生产”理论中,“人自身的生产”与“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共同构成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不能单讲“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决定作用,“人自身的生产”也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之一。③关于恩格斯的“两种生产”理论,除了上述两种流行见解外,还有一种较有影响力的解读范式。该范式的支持者断言,在恩格斯《起源》所阐明的“两种生产”理论中,“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与“人自身的生产”,与其说是“两种不同类型的生产”,不如说是“同一生产的两个方面”,不能脱离“人自身的生产”,孤立地谈论“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对人类社会发展的所谓“决定”作用。④为了叙述的方便,笔者分别将三者简称为“两种生产依次决定论”(以往有学者称之为“交替决定论”,具体所指与本文相同)、“两种生产共同决定论”、“两种生产一体论”。这三种提法简明而准确,可以一目了然地反映三种观点持有者的核心论点。 如何评价这三种流行观点的是非得失?它们是否符合恩格斯“两种生产”理论的原意?是忠实、准确地反映了恩格斯思想的本来面目,还是基于研究者的“主观理解”、“过度诠释”而作出的不恰当解读?从表面上看,似乎三者都有一定道理或根据。尤其是前两种流行见解,作为两个文献学研究的结论,貌似可以从恩格斯《起源》的相关描述中直接得出,似乎是“根据充足”、“符合原意的”,甚至是“确凿无疑”、“不容质疑”的。第三种观点,似乎也不无道理,容易激起读者的某种认同。事实果真如此吗? 近十多年来,笔者对晚年恩格斯的《起源》予以了持续的关注和思考。在国内外学界的《起源》研究中占据重要地位、引发学界巨大争论、成为热点话题的“两种生产”问题,逐渐进入了笔者的研究视域,成为笔者致力于澄清和解决的主要学术问题之一。笔者打算在自己持续多年的恩格斯晚年著作研究的基础上,以深入、细微的文本学分析为依据,辅以必要的学理分析,逐一辨析上述三种流行见解的“科学性”、“可信度”。笔者力图以清晰而富有逻辑性的语言,以相关的文献解读为基础,向读者表明:这三种流行观点貌似成立,其实都是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恩格斯原意的,都是值得“商榷”的,至少是不够准确或不够全面的,是一种“表面化”或“简单化”的理解。为了与上述三种流行见解进行深入的学术对话,引导读者确立对恩格斯“两种生产”理论的正确理解,笔者依次写成了三篇学术论文,分别评论了上述三种流行见解的是非得失。本文系笔者写成的上述三篇论文之一。作为一篇论战色彩的文章,本文难免对部分读者“信以为然”甚至“高度认同”的某些观点构成某种“冲击”和“挑战”。为确保学术争鸣、学术对话的针对性和实效,笔者对流行见解所作的分析或批判往往较为犀利或直截了当。这两点敬请读者谅解。笔者一向认为,“争鸣”、“对话”、“批判”是推进学术研究的绝佳途径,对人际关系的过度考虑、过度焦虑,对学术研究是极度不利的。笔者衷心希望此文在国内学界产生反应,欢迎或期待任何基于学术精神、学术目的而作出的有深度、有启发力的商榷或批判。 如上所述,本文是笔者与上述三种流行见解的“学术对话”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具体功能而言,本文是针对上述第三种流行见解,展开相应的辨析和批判。在上文中,笔者将这种流行观点简明地概括为“两种生产一体论”。在笔者看来,这种看法确有某种“合理”之处(详见下文),这是应当肯定的。不过,就整体而言,这一流行观点存在着明显的问题,是片面、不严谨、不准确的。在系统地表达对这种看法的“质疑”前,笔者先谈谈这种看法所具有的部分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