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川幕府后期日本财政改革的正当性悖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韩东育,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长春 130024

原文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市场宽松与财政紧缩呈显为十七世纪以降日本幕藩经济的更迭起伏曲线。前者以扩大消费为主导,后者以增收节支为指标。在以农业为基础的幕藩体制下,两者均具有维持社会稳定的正当性意义。但是,当二者间的平衡感被其中一方的极致走向打破时,这两大正当性便构成了事实与价值上的悖论。作为这一悖论的典型体现,天保改革试图改变过度经济开放和商业垄断所造成的四民失序、商富国贫和奢靡腐败等一系列做法,原不失幕藩语境下的正当性。然而,当通过增加财政收入或减少财政支出的政策去不择手段地抑制社会总需求增长等做法步入绝境时,幕藩内部所固有的另一面正当性便开始了可以理解的反弹。由于体制框架的难以突破使两种正当性均无法跳脱此消彼长和相互否定的怪圈,于是能够破解重农抑商矛盾的明治维新的适时登场,以及为这一登场而曲尽艰辛的幕末努力,庶几使上述悖论在体制更迭后的新框架中得到了解决。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2018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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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人们多熟知明治近代在东亚地区的率先登场和一路高歌,却不太关注日本在发生如此巨变前的无可奈何与走投无路。从这个意义上讲,幕府末年的“天保改革”反而成为明治更生的最后一个推手。这场由幕府执导的藩政改革剧目发生在江户后期,其直接导火线为“天保饥馑”下的大盐平八郎造反(1837)。他号召农民杀死“没有心肝的官吏和生活豪奢的富商,这些人都是在穷人饿饭的情况下自己发财的”。但从更根本的意义上讲,这场藩政改革乃根源于财政窘迫、农业荒怠、诸藩内争、外船逼至以及公武暗斗等动摇幕府统治基础的内忧外患事件,并且“这种惊慌的原因,来自内部的甚于外部”。①幕府为维护体制,从“大御所”(指退任将军)德川家齐死去后的天保十二年(1841)起,在老中水野忠邦(1794-1851)的主持下,进行了旨在重建幕藩财政经济以恢复幕府权威的重大改革。改革发布了以物价下调为目的的“株仲间”(工商业者行会组织)和“问屋”(批发商)解散令、对大坂町人的“御用金”(御用商人向幕府及诸藩临时缴纳的赋金)课赋令,并次第展开以幕领农村的刷新为中心的“御料所”(诸大名直领地)改革和以确保年贡增收和流通水路为目的的“印旛沼”开拓等行动。天保十四年,水野内阁下达的将江户、大坂周边私领土地编入幕领的“上知令”,因关涉到诸藩大名的切身利益而失效,水野下台,改革失败。

       一个如此速兴速灭的改革运动,自然成为当时舆论和嗣后物议的焦点。赞赏者有之,谩骂者有之,谓功过各半者有之,谓三七开分者亦有之,致使改革本身成为德川三百年史上最难以公断的非常政治事件。明治、大正学者虽对改革本身颇多批判,却不乏对改革者的玉碎精神和悲惨结局持有某种赞赏和同情之理解。②而散见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相关研究,有的结论相对客观,既认为水野忠邦的整肃措施有些过分,也不否认天保改革前的“大御所时代”乃“恶政时代”的不争事实。③有的研究为过度强调日本近代化在东亚地区的领先地位,大多喜欢对天保改革作负面阐释,仿佛不着力贬抑幕藩政治的腐朽落后,便无法反衬明治维新的正确和卓越。田中彰给出的逻辑显示,就藩政改革派的主观意愿而言,改革本身不过是幕藩领主一贯立场的体现——以幕藩体制的再编成和强化为目标,来维持“本百姓”(指江户时代有田地屋舍、能负担幕府年贡和徭役的编户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其体制的极限一般体现为抑商政策和对农民商品生产活动的褫夺政策。但是,天保期以来的结构性矛盾已经使这类政策变得无法贯彻。那些改革派只要还在如此意义上施行改革,就无法超越其历史局限。升味准之辅认为,天保改革使市场陷入混乱,在市场的进货量反而减少的情况下,幕府采取公定物价等直接干预手段,虽然让物价的上涨渐渐平抑下来,却并未使供需关系得到好转;而“上知令”的推出及其失败,不但让水野忠邦陷于孤立致使改革本身随即夭折,还表明幕府在德川领国内也失去了治理和调整“知行地”的能力。有学者更习惯于从明治维新的角度来回视水野忠邦的政治行为。在三谷博看来,天保改革中的海防策已随着水野忠邦的罢免而彻底被放弃;改革的挫折自然成为萨摩和长州等西南雄藩成功案例的反例,从而不断地用来说明其与维新成败间的相互关系。④然而,如果只对天保改革以道德抑或利害的标尺去衡量,并且事件本身又果真像褒贬者所理解的那样线性而单纯,大概就过低估计了改革本身的复杂性及其所内藏的历史暗示。

       一、天保改革的出台背景、内容与评价

       经济繁荣无疑是任一政府都积极追求的兴盛指标,但繁荣起来的经济尤其是商品经济是否一定会反哺其赖以生长的制度母体,却常常是个未知数。十七世纪以来,确立于农业基础上的德川封建体制,其经济繁荣与否的最明显标志居然不是农业,而是在“士农工商”差等序列中一直被视为农业副产品和补充成分的工商业及其对“四民”序列的翻转程度。原本,江户幕府创建者德川家康的统治原则是如何使“百姓之财不可有余,亦不可不足”,认为这才是“治事之道”。⑤尽管该说法在后来的演绎中讹变为“所收年贡税额要做到让百姓死不了也活不成”等家康治民逸话,⑥但在某种程度上却道出了幕府政治的统治术数。然而,至迟到元禄时期(1688-1704),都市里新兴的工商业者已普遍活跃起来,并直接带来了被后世称作“元禄文化”的市井华靡和繁荣。其中,有一夜暴富的经营者,更有奢侈度远凌大名之上的商人。由于商业文化从来都具有使其他价值瘫痪的颠覆力量,且此风流行之快“速于置邮而传命”,于是便使一向满足于自给自足之低水平循环的家康式幕藩经济和财政结构无法不发生被动式变化。

       在早期幕府的财政来源中,除直辖地的租税收入外,尚有来自矿山的金银收入和垄断贸易所得,总体上日子还算过得去。不久,由于佐渡矿山金银产出量的锐减,加之锁国政策所造成的贸易利额赤字越发明显,特别是重建被“明历大火”烧毁的江户城耗损了大量费用,于是万般无奈之余,幕府只好尝试把手伸向民间,并把这当成了域内敛财的唯一出路。元禄八年(1695),五代将军纲吉(1646-1709)根据荻原重秀的建议,通过超经济强制的政治权力发布了金银货币改铸令,大量发行劣质金银货币的目的在于将货币差额充作幕府的收入。有学者指出:“这种货币改恶行为,是延至幕府末期的被统治者所频繁利用的财政弥合手段的第一次尝试。这对于德川封建制的解体过程而言,具有历史意义”。⑦该手段的出台,虽然一时缓解了幕府的财政紧张,但货币价格的低下带来了物价的上涨。这不但给普通百姓造成了严重损失,也使下层武士变得更加困窘。其后,试图改变这种现状的正德期大佬新井白石(1657-1725),虽终止了元禄期放任的经济政策,但由他所改铸的优质货币,与市场的流通实态相乖悖,反而招致了经济的停滞和混乱。

       事实上,后来幕府通过激进的享保改革和田沼改革所卷入的,就根本而言,仍是围绕“利”而展开的“商富”和“国益”之争;而特别需要关注的,则是享保改革期实施的政策和人们相关反应中所潜藏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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