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空间”打破美术史习惯性分野

作 者:
巫鸿 

作者简介:

原文出处:
解放日报

内容提要:

06


期刊代号:J7
分类名称:造型艺术
复印期号:2018 年 03 期

关 键 词:

字号:

       《“空间”的美术史》是美术史家巫鸿在芝加哥大学北京中心系列讲座的讲稿合集。全书以“空间”为线索,将作者多年对中国美术史的研究从方法论的角度进行了整合。

       “空间”和“时间”一样,既是一个日常生活中的常用词,又是许多学科领域中的一个专业词,在自然科学及社会科学各学科里都是最基础的概念之一。在美术史写作中,“空间”从很早时候起就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但是在很长时间内没有被凸显为一个明确的方法论概念,在传统美术史的分析和解释中并不具有中心位置。

       巫鸿则认为,美术史这门学科在20世纪80—90年代以后最重要的发展之一,实际上就是“空间”观念的迅速普及和深化。如果仔细观察“空间”这个概念,在近二三十年的美术史和视觉文化研究中使用频率的巨大增长,以及这个概念是如何被使用的,我们就会深切地感到,美术史在关注点和解释方式上已经发生了“空间转向”。

      

       1995年,现场装置《美院拆迁》

      

       2000年,美国俄克拉荷马市国家纪念堂公共雕塑

       想象成一个短期课程

       教书与写书不同,它不是个人进行专题研究,而更是一种承前启后的学术机制

       我用这三场讲座做了一件一般不太做的事,就是直接地讨论美术史研究中的概念和方法。一般说来,我的美术史写作是围绕大大小小的个案进行的,在研究和解释具体历史对象的过程中发展出超越个体现象的一般性概念(如“纪念碑性”“幸福家园”“位”“迹”“在场与缺席”等),或是总结出可以被重复使用的研究方式(如“图像程式”“中层研究”“超细读”等)。这些概念和方法一般都是为了分析具体历史现象服务的,在新的个案研究中都需要被重新检验和调整。它们从来不被认为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也不是具体研究项目的目的和结果。

       在我来看,这种以历史为研究对象(此处说的“历史”不但包括人物和事件,也包括器物、建筑和艺术作品),将概念和方法作为研究工具的做法仍然应该是美术史写作的常规路径。但为什么我在这个系列讲座里似乎脱离了这个原则,转而以“空间”这样一个广泛的、超历史的题目作为讨论的核心和对象呢?

       一个原因是这几年来不断有年轻朋友向我建议,希望我把自己的一些基本研究方法总结一下。他们说我写的东西很多,覆盖面也比较广,从古代到当代、从墓葬到绘画都有,希望我概括出在研究方法上的一些基本线索或方向。我很理解这种希望,但也一直有些犹豫而未付诸实行。一是因为这种总结并不好做,需要找到合适的角度和方式,仅仅做些结论上的浓缩没有什么意思。二是我一直认为做学术就是要不断地提出新问题,发现新角度,面向过去进行死板的“总结”似乎背离此初衷。但当我收到OCAT研究中心的邀请来做这个年度讲座系列的时候,我开始考虑如果我希望从方法论的角度反思一下美术史领域的发展,包括我自己的研究的话,这可能是一个比较合适的场合。

       教书与写书不同,它不是个人进行专题研究,而更是一种承前启后的学术机制,在总结和发展以往学术成果的基础上,引导听课者思考问题、寻找新的题目、做新的研究。于是我把这个讲座系列想象成一门短期课程,想从方法论的角度总结一下自己的学术研究和面对的问题。

       一个被忽略的学术潮流

       “空间”从很早时候起就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但是在很长时间内没有被凸显为一个明确的方法论概念

       讲座的主题是“空间”这个概念在美术史研究和解释中的应用。

       “空间”这个词对大家来说都不陌生。和“时间”一样,它既是一个日常生活中的常用词,又是许多学科领域中的一个专业词,在自然科学以及哲学、社会学、人类学等社会科学各学科里都是最基础的概念之一。在美术史写作中,“空间”从很早时候起就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但是在很长时间内没有被凸显为一个明确的方法论概念。对美术史有些了解的人都知道,美术史这门在西方发展出来的学科有两个最基本的核心或主轴:一是“图像”,一是“形式”。美术史在脱离了对作品的纯粹描绘、艺术家传记和美学价值评判这些早期写作模式之后,对艺术品本身的分析成为研究和著述的基础,而主要的分析方法是沿着这两个主轴发展出来的。更具体地说,沿着“图像”这条轴线发展出图像志、图像学、象征性解释、精神分析解释、艺术符号学等针对内容和意义的研究手段;沿着“形式”这条轴线则发展出如形式进化论、风格分类、视觉心理学、“图式修正”等理论和方法。虽然这些对“图像”和“形式”的研究都含有空间的概念,研究者也往往会使用“空间”这个词,但总的说来这个概念在传统美术史的分析和解释中并不具有中心位置(形式分析中的“二维空间”和“三维空间”这些字眼主要是作为技术术语使用的)。这个领域在20世纪70和80年代以后的一些重要发展,如对艺术赞助和对其他社会因素的研究、对上下文或原境的重视、艺术与视觉文化的融合,以及对全球美术史的探索等等,显示出学者对艺术生产、需求、展示以及其他“外部因素”的重视。“空间”这个词在有关学术研究中也经常出现,但是所指涉的多为社会、政治、文化和地缘的外在空间,而不是作为艺术“内部因素”的图像内容和形式。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