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称义”与“因义离信”

作 者:

作者简介:
何怀宏,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哲学博士,主要从事伦理学,人生哲学,社会史研究。北京 100871

原文出处: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16世纪上半叶,马丁·路德以“因信称义”的精神启动了宗教改革。20世纪下半叶,罗尔斯富有影响的正义理论表现出一种“因义离信”的特征。这两位前后两端的思想家表达了对信仰与道义各自内容和相互关系的相当不同的看法,也反映出他们所经历的不同时代、社会和个人生命体验。人类历史上变化最为巨大和迅速的这五百年已经过去,从现代伦理的观点回顾这一段思想演变的趋势,分析、比较“信”和“义”的内容和关系在这两位思想家那里是如何引起和阐述的,呈现出一种怎样的交织,带来怎样的复杂性和问题,探讨能否在某种限度和范围内平衡和调适这两种观点,对现代社会的人们如何处理信仰与道德的关系是富有意义的。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18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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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志码:A

       2017年是马丁·路德所开启的宗教改革运动五百年。宗教改革的一个精神主旨是要回归到一千五百年前的原始基督教精神,唯独圣经,因信称义,但其运动的一些结果则广泛深入地影响到了此后五百年的西方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在相对于耶元初的世界已经大大改变了的各种条件和动机的推动和激荡下,无论如何,五百年之后的当今西方社会,反而是一个更加世俗、离信更远的社会①。本文主要从伦理的观点来看这种演变,这自然要多方关涉伦理与精神信仰的内容和关系,但这里只是试图分析和比较这前后两端的两种主要观点,一是马丁·路德的“因信称义”,一是罗尔斯的“因义离信”②。它们在近代以来西方精神伦理的系谱上也比较趋于两端,由此或还可展示近代以来的一种思想趋势。

       不过,如众所知,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虽然使用类似的词汇,马丁·路德与罗尔斯所说的“义”实际上涉及到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宗教的观点,或者说是从一种信仰的内部观察世界,包括观察人生和道德的观点;还有一种则是比较纯粹和独立的道德的观点,即从社会的观点,从各种信仰的外部来看待各种信仰与道德的关系。

       具体来说,这里所说的“信”和“义”有不同的涵义:在马丁·路德那里,“信”就是对基督的“信”,“义”也是在上帝面前的“义”,终极意义都是指向得救和永生。但是,当马丁·路德强调“信”与“义”之别乃至对峙的时候,这时的“义”主要是指律法和善功,颇符合一般所说的“义”。如果再细分,这些“戒律”中有一部分是有关宗教的礼仪和禁忌,还有一部分则是有关道德的戒律和义务,而“善功”中,也有一部分是属于高尚的行为,还有一部分则是基本的义务,自然,我们这里主要关注的都是后者。而在罗尔斯的理论中,“义”是独立的、道德的义,“信”不是一个单数,而是一个复数,是指各种信仰,包括信仰一个超越存在的宗教信仰,也包括多神论与自然神论等,以及非宗教的、追求某些价值的信仰,罗尔斯理论中的“义”也主要是指应用于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

       所以,即便“因信称义”和“因义离信”两者的思想精神意蕴有许多不同,显然这两种观点又处在一种深刻的相互影响,即挑战和回应,同时也互相渗透和吸收的关系之中。由于使用同样的概念,即便是原本宗教的“信义”也可能被移用或挪用到世俗社会的领域,而各种不同的“信”也和这种一般道德的距离有远有近,或者有不同的认识和权重。“信”和“义”的内容和关系在这前后两端的两个思想家那里是如何引起和阐述的,呈现出一种怎样的交织,带来怎样的复杂性和问题,以及它们是否能够在某种限度和范围内平衡、调适,这些就是笔者感兴趣的问题。

       无论是马丁·路德还是罗尔斯,他们这方面的思想最初都是从其个人生命的体验挣扎出来的,之后才转入比较系统的论述和论证。五百年前欧洲的精神生活氛围与今天大不一样,尤其那些执着于精神追求而又真诚和敏感的人们,常常被一种深沉的罪恶感笼罩,绝没有现代成功人士的那种志得意满或普通人的心安理得。于是,渴望得救和永生成为头等大事,即便王子贵胄,也常有遁入修院或自愿放弃所有财产而甘愿赤贫者。

       马丁·路德在他的幼年常听母亲唱一首童谣:“谁也不爱我和你,皆因你我都有罪。”③一种“古老的恐惧”可能从他幼年看见阴森森的矿井就开始了,但对世间成功的追求也还是有巨大的分量。马丁·路德的父母都是虔诚的教徒,但他的父亲也可以说是一个刻苦工作、自我奋斗的典型。新近出版的马丁·路德传记指出传主不仅不是一个贫穷的“农民子弟”,而且家境富裕④。但这种家境的改善可能正是其父辈从农民到矿工、矿主奋斗的结果。父亲还希望显露出才华的长子路德能够通过学习法律更上层楼。1501年,马丁·路德18岁时就读于埃尔福特大学,后来拿到了学士学位。但颖悟的路德自己遇到了一些震撼性的事件,如1503年复活节他邀约一个朋友去他家小住,早晨却看到朋友被窃贼杀害,躺在血泊中。尤为著名的一次事件是1505年夏天,马丁·路德在旷野遇到雷击,他当时就立下誓愿要当修士,7月进入了奥古斯丁修道院。在那里,他极其严格地遵守隐修规则:夜工、斋戒和祈祷,忠诚于贞节、服从和守贫的愿望,恐惧着最后的审判。

       我们谈到社会上弥漫的一种普遍的罪孽感,而这种罪孽感在马丁·路德那里又格外沉重,因为他比一般人更高、更加执著地追求天堂和永生。在修道院,他乐意承担最卑下的工作,祷告、禁食、鞭打自己,甚至超过修道院最严格院规的要求,这使他看起来形同一副骷髅,就是在寒冷的冬天,他的斗室也不设暖气,经常彻夜不眠,偶然或在席子上睡一下。但是当他觉得自己稍稍接近圣洁的时候,又常常会为自己人性的欲念感到突然堕入深渊。精英毕竟是精英,马丁·路德放弃了父亲希望他学的法学,但很快就因自己的才华和苦行在宗教界崭露头角。他1512年获神学博士学位,还被委任为副主教,管辖11个修道院,但这自然不能使他满意,因为他的目标是得救和永生。他同时在修道院苦修和在维登堡大学任教讲授圣经。失望的肉体苦修和圣经的长期研修终于带来了一个巨大的精神转折。有一天,他在反复研读罗马书第一章十七节“义人必因信得生”时,突然一股无法言喻的喜乐充溢他的心中,灵魂的重担刹那间脱落,他领悟到“人得救乃不是靠善行,而仅仅是靠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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