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财务造假的审计策略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克亮,曲靖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曲靖 655011

原文出处:
财会月刊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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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版)
复印期号:2018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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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4月,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百特”)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遭证监会立案调查。2017年5月12日雅百特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财务造假问题浮出水面。根据证监会的调查,雅百特的财务造假不同于一般的财务造假,是一种达到了“三流合一”的高级财务造假。一般工业企业的财务造假也集中在“三个流”:信息流、现金流和物流。根据造假难度的高低,可以将财务造假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信息流造假。这种造假只更改或编造原始单据、会计凭证和账表,只对会计信息本身进行各种歪曲、失实的操作,而罔顾与现金流和物流的一致与协调。这类造假一般都是虚增了巨额收入和利润,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要么为负数,要么净流入非常少,而应收账款、存货、在建工程等却巨额增加,三张主表都是假的。这是一种成本最低的造假方式,也可称为“低水平造假”,审计的时候只要正常执行一般的审计程序往往就能识破。这类比较典型的造假企业有:银广夏、蓝田股份、南纺股份、大智慧等。

      第二层次:信息流+现金流造假。在银广夏和蓝田股份造假事件发生之后,造假者们吸取了它们的教训,将造假升级到了“2.0版”,即在做假账的同时以账内或账外的真金白银进行同步匹配,制造假的资金循环。以雅百特为例,它将自有资金转给其他企业。2015年,雅百特以虚假采购的方式将资金转入其控制的上海远盼商贸公司、上海煊益实业公司等关联企业,再以销售回款的名义转回来。同年,雅百特将转出去的资金汇给上海桂良工贸公司、上海久仁贸易公司等客户,承诺给这些客户一定的好处费后,这些客户将资金以销售款名义转回雅百特,这样就构建了完整的资金循环,伪造出看似“真实”的现金流。证监会查明,雅百特为了不让其他人察觉它的造假行为,动用了7个国家和地区的50多个公司超过100个银行账户进行资金划转,而且经常通过银行票据和第三方支付进行,渠道复杂。稽查人员为了核实这些账户信息,几乎走遍了上海的各大银行。这种造假较之第一种造假成本大幅上升,但造假效果很好,审计师都查不出来。这种造假除了利润表是假的,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基本都是真的。除了雅百特,这类比较典型的企业还有东方电子、万福生科、绿大地、新大地、皖江物流等。

      第三层次:信息流+现金流+物流的融合造假,这是财务造假的最高境界——“三流合一”。主要表现为:第一,各种原始单据,如入库单、领料单、台班记录、验收单、发票、提货单甚至出口报关单等一应俱全;第二,从采购的资金流出到销售的现金流入,全有真金白银;第三,从采购入库到生产领用、成品出售均有对应的实物流动可查。因此,这是造假难度最大、成本最高、最不容易被识别的造假层次。目前能达到这种水平的公司极少,雅百特和台湾博达是其中的典型。

      本文把后两个层次的造假归类为高级财务造假,由于做到了信息流与现金流的同步,甚至能达到“三流合一”的最高境界,对独立审计提出了极高的挑战。在对高级财务造假进行审计时,常规的审计程序如账目核对、抽查凭证、函证等往往是没有效果的,审计师需要重新制定一些更高级的审计策略。

      二、针对高级财务造假的审计策略

      1.把舞弊风险评估放在首要位置。根据风险导向的审计理念,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时要先执行风险评估程序,这叫“磨刀不误砍柴工”。但现在的审计实务有个缺陷,就是重实质性程序、轻风险评估程序,审计人员一到被审计单位就被凭证、账本所包围,在没有问题的地方耗费了团队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却忽略了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领域。

      审计师评估舞弊风险依据的原理有很多,本文以比较简单的舞弊三角理论为例进行说明。该理论认为,企业舞弊的原因是由压力、机会和借口三要素组成的,这三者也是舞弊产生的主要条件。

      (1)压力要素。当企业面临着巨大压力时容易造假,如急于IPO或配股增发、连续亏损面临退市、即将到来的上级部门考核、巨大的个人利益诱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严重下降等。南纺股份不造假就要退市、雅百特不造假就无法完成借壳上市时所作的业绩承诺、万福生科不造假就无法首发上市等案例均表明:在巨大的压力面前,在难以抗拒的诱惑面前,很多公司往往会铤而走险。

      (2)机会要素。财务造假需要有合适的土壤,如松弛的内部控制、低廉的造假成本、失效的外部监督等。当这个企业股权结构高度集中、治理结构失衡时,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就容易操纵企业进行财务造假。如万福生科,它是个典型的家族企业。上市后龚永福和他的妻子二人合计持有公司59.98%的股权,而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均不超过5%,同时龚永福是董事长兼总经理,还有两个妻妹分别负责公司的采购与销售。龚永福一个人凌驾于整个企业的内部控制之上,一旦他动了造假的念头,公司内部无人能够阻止。万福生科又是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享受国家的各种税收优惠,造假成本低廉。从外部来说,负责把关的审计师、保荐机构、律师与万福生科签订的合同都是“保底+提成”式的条款,只有在万福生科成功上市后才能获得最大收益,于是他们为了利益与万福生科沆瀣一气,放弃了自己的职责。加上负责“临门一脚”的证监会侧重形式审查、书面审查,企业造假自然就是一路绿灯了。

      (3)借口要素,即企业舞弊者必须找到某个理由,使企业的造假行为说得通、符合情理,让舞弊者能找回因舞弊而打破的心理平衡,无论这一解释本身是否真正合理。如东方电子的董事长隋元柏就认为公司财务造假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整个集体谋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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