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权、主体与正义  

作 者:

作者简介:
孔明安,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杰出教授。

原文出处: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内容提要:

正义、财富和主体之间呈现为一种错综复杂的关系。正义与财富的拥有和分配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关联。在黑格尔看来,财富毋宁就是国家权力;财富的辩证法表现为,被规定为好的成了坏的,被规定为坏的成了好的。其中的关键在于财富与主体的结合,也即财产权的拥有,这也就是财富即自我的应有之义。从现代精神分析视野看,作为虚空的、匮乏的、欲望的主体一旦与财富遭遇,财富的辩证法就开始发挥其辩证的功能,从而颠倒善、恶之间的关系。黑格尔的实体即主体、自我即财富的现代意义在于:绝对公平正义在现实社会中是不存在的;正义是一种不可能的可能性。由此可引申出马克思哲学的革命意义:马克思看到了阶级社会的公平正义的抽象性、虚伪性及其不可能性,并指出只有扬弃财产权问题上的“私有制”的阶级属性,才能走出公平正义问题的困境,并最终走向未来的共产主义。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18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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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权与正义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关联。虽然作为一种高度抽象概念的正义与多种因素关联,但其与财产权之间的关系却是最为密切的。因为自人类摆脱原始社会进入阶级社会后,就始终离不开财产的个人之间的占有、分配及其相伴随的公平与正义等合理性问题,这也就是分配正义问题产生的缘由。到了20世纪,这一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以罗尔斯为代表的自由主义与以桑德尔、麦金泰尔为代表的社群主义之间的争论,无不表明了分配正义的复杂性。伴随着20世纪全球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大阵营的确立以及马克思主义在全球范围内的传播及其影响的增长,财产权(公有制与私有制)与正义问题成为两大阵营难以规避的现实问题。马克思毕生奋斗的目标是废除私有制,亦即消灭私有财产权,实现其共产主义蓝图。然而,历史的发展表明,马克思的设想并非是一蹴而就的。在通往共产主义的道路上,仍然绕不开“财产权”和“正义”这两个核心问题。无论财产的私有还是公有,都不过是对财富的分配形式罢了,因此,财产权问题与财富问题密切相关。换句话说,财富的特性必然与财富的分配形式密切相关,进而与正义问题相关。纵观历史,在财产权与正义的关系问题上,人类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才认识到这一问题的复杂性。鉴于此,本文试图借助黑格尔“实体即主体”的哲学命题,从精神分析视野来分析财富的特性及其与财产权的辩证关系,以透视现代社会正义的本质及其实现的可能性,以促进正义问题研究的深化。

      一、作为主体的实体与财富概念

      “实体”(substance)是黑格尔提出的一个重要哲学范畴。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提出了“实体即主体”的著名命题。在黑格尔看来,实体不是经验性的,而是形式和本质。实体范畴源于古希腊哲学,表达的是万事万物的本源究竟是什么的问题。在柏拉图那里,实体是“理念”(idea)。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明确宣称“形式是第一实体”;实体不是我们经验世界的实存对象,不是现实生活中的经验对象,而是“形式”或“本质”。到了斯宾诺莎那里,实体概念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斯宾诺莎认为上帝就是实体。他说:“神,我理解为绝对无限的存在,亦即具有无限‘多’属性的实体,其中每一属性各表示永恒无限的本质。”①实体是自因,是“在自身内并通过自身而被认识的东西。换言之,形成实体的概念,可以无须借助于他物的概念”②。它不服从因果律。斯宾诺莎还将实体规定为上帝和自然。

      黑格尔的实体观念直接吸收了斯宾诺莎实体是自因的规定,但抛弃了斯宾诺莎将实体具体化为神和自然的做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实体即主体”的命题。首先,黑格尔认为,实体是能动的自我展开过程,是自在与自为的统一体。实体通过主体而得以展开。如果没有主体,也就无所谓“实体”。他说:“活的实体,只有当它是建立自身的运动时,或者说,只有当它是自身转化与其自己之间的中介时,它才真正是个现实的存在,或换个说法也一样,它这个存在才真正是主体。实体作为主体是纯粹的简单的否定性,唯其如此,它是单一的东西的分裂为二的过程或树立对立面的双重化过程,而这种过程则又是这种漠不相干的区别及其对立的否定。所以唯有这种正在重建其自身的同一性或在他物中的自身反映,才是绝对的真理。”③这里,黑格尔在此所谓的实体的“活”的特性指的就是实体的自我否定的特征,而否定性则构成了黑格尔哲学的本质,当然也构成了实体的核心。实体正是通过自身否定自己,或以自身为中介而显现为主体。因此,活的能动的特征构成了实体成为主体的基本条件。其次,黑格尔的实体即是本质、必然性和绝对的代名词。在《小逻辑》中的现实的第一阶段,黑格尔谈到了实体关系。黑格尔说:“必然的事物,在其直接形式下,就是实体性与偶然性的关系。这种关系的绝对自身同一性,就是实体本身,而实体,作为必然性,乃是对这种内在性形式的否定,它因而设定其自身为现实性,但它又是对这种外在事物的否定。在这否定的过程里,现实的事物作为直接性的,只是一种偶然性的东西,而偶然性的东西使通过它的这种单纯的可能性过渡到一个别的现实性。”④这里,黑格尔指出了实体是本质,而本质则是必然的,所以实体是必然性的代名词。但实体在其自身的否定性过程中,必然要遭遇到现实性,而现实则是偶然性的。但是作为一种绝对的必然性,实体必然要扬弃现实的偶然性,走向自身绝对的同一性。所以,黑格尔接着说:“因此,实体就是各个偶性的全体,它启示,在各个偶性中,作为它们的绝对否定性(这就是说,作为绝对力量),并同时作为全部内容的丰富性。……实体性乃是绝对的形式活动。”⑤这里的“绝对”“形式”皆是本质和必然性的代名词而已。黑格尔在这里谈到了实体的必然性及其与偶然性的关系,以及主动实体与被动实体的关系,等等。最后,矛盾或悖论构成了实体的核心特征。正如斯宾诺莎将上帝规定为实体一样,黑格尔也认为上帝就是实体。但二者对上帝或实体的看法明显不同。斯宾诺莎的上帝是“大全”,是绝对的“一”;但与此同时,上帝又缺乏具体的规定性,上帝是实体,是自己规定自己。所以,我们也可以说斯宾诺莎的上帝是“空的”。用黑格尔的话来说,斯宾诺莎的上帝是一个“黑暗无边的深渊”。黑格尔说,斯宾诺莎的实体“只是直接地被认作一普遍的否定力量,就好像只是一黑暗的无边的深渊,将一切有规定性的内容皆彻底加以吞噬,使之成为空无,而从它自身产生出来的,没有一个是有积极自身持存性的事物。”⑥因为在黑格尔看来,“凡是没有规定的东西没有任何一种特性,因为没有什么东西能被断定为它的属性,因此,无规定的东西便是完全空虚的。事实上,它就是无,是纯粹的空虚。斯宾诺莎的实体就是这种无规定的空虚”⑦。当然,斯宾诺莎并没有说上帝是没有规定的,而是说上帝仅仅是实体,而实体是自因,是自己规定自己。即便如此,斯宾诺莎的上帝仍然是空的。因为无论斯宾诺莎如何强调上帝的存在和全能,但人们仍怀疑它是无神论或泛神论的。但黑格尔却认为,说斯宾诺莎的体系是无神论或泛神论是没有根据的,是没有诊断出斯宾诺莎哲学体系的真正问题的原因。黑格尔认为,斯宾诺莎的问题在于过分强调了实体的形式方面,而忽略了实体的内在否定性及其辩证运动。黑格尔指出,在斯宾诺莎那里,“上帝诚然是必然性,或者我们也可以说,上帝是绝对的实质,但他同时又是绝对的人格。认上帝为绝对的人格一点,就是斯宾诺莎所未达到的”⑧。换句话说,像斯宾诺莎那样,仅仅强调上帝是实体,是绝对的,是远远不够的,上帝一方面是全能的,另一方面则又是人格化的,是有限的。这才是黑格尔的真正意思。也就是说,作为实体的上帝一方面是绝对的,另一方面则又是相对的。斯宾诺莎的错误在于他只看到了上帝的绝对性,而没有看到上帝的相对性,亦即人格化的方面。所以“斯宾诺莎的哲学所缺少的,就是西方世界里的个体性的原则”⑨,也就是说,斯宾诺莎的实体或上帝只有共相,而没有殊相,只有形式,没有内容。因此,斯宾诺莎“体系的内容的缺点在于并未认识到形式内在于内容里,而只是以主观的外在的形式去规定内容。他的实体只是直观的洞见,未先行经过辩证的中介过程。”⑩至此,通过比较斯宾诺莎的实体与黑格尔的实体观的差异,我们可以得出,斯宾诺莎的实体是绝对的“一”或“黑暗的无边的深渊”,而不是矛盾的、悖论性或辩证的;对此,齐泽克的概括可能更为恰当。他说:“黑格尔的著名观点,即人们不仅应该把绝对视为实体,而且应该将其视为主体,这召唤着某种不可信的‘绝对主体’的概念:一个创造了宇宙和一直看管我们命运的伟大主体。然而,在黑格尔看来,主体在其核心处,也代表了有限、切口、否定性的裂隙,这就是为什么上帝只有通过道成肉身才能成为主体:上帝早已不是他自己了——在道成肉身之前,是一个统治宇宙的伟大主体。……黑格尔的主体是一个调节着一切多重性的总体的、无限的太一(One)。”(11)齐泽克在此谈到的“绝对主体(上帝)”是不可信的,即它并非绝对的、完美的“太一”,而是有限的、不完美的或有裂缝的。总之,黑格尔的实体是矛盾的、辩证的,是一与多、内容与形式、共相与殊相、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体。一句话,在黑格尔这里,上帝即基督,基督即上帝;用哲学的话语就是:实体即主体,主体亦即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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