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3541(2017)06-0123-05 《资本论》的伟大历史意义在于揭示了支配当代社会的经济权力——资本——的本质及其来源。西方经济学只看到物与物之间的关系,而马克思的《资本论》则看到了物与物关系背后那个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资本。资本作为投入到生产过程中追求自身增殖的剩余价值,是以物为载体的市场权力,支配着当代社会。鲁品越教授《鲜活的资本论——从<资本论>到中国道路》(第二版)中用全新的鲜活的话语解释系统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即“《资本论》是关于当代市场权力结构的生成与演化的深层理论”[1](p.11),“这是《资本论》的研究主题,当然也是本书研究的主题”[1](p.345)。资本的力量来源于社会劳动,具有驱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的功能,而在私有制为主体的社会条件下,这种力量被扭曲为一种盲目的资本积累冲动,从而形成其与生俱来的内在矛盾,由此产生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深刻的内在矛盾。可以说,《资本论》就是揭示以劳动价值为基础的资本权力结构的理论。当代中国正在迈进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如何推进中国经济治理现代化,处理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政府的经济权力,以及国有资本与各种民营资本之间、境内外资本之间的市场权力关系,是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新时代经济社会建设的主题。为此,我们需要深入发掘《资本论》中经济权力的思想,弄清楚资本的市场权力的本质与来源,以及资本权力结构本身,从而为当下中国如何构建中国经济治理现代化以实现经济权力新发展奠定理论基础,这正是本文的主旨。 一、经济权力生成的来源 作为经济权力生成的本体论——经济权力的力量到底源自何方,这是一切已经拥有或者正希望拥有经济权力的人都想探究的“斯芬克斯之谜”。一切社会权力都来自于人民,这一观点总体上是正确的,同时需要进一步深入具体化,人民究竟是通过什么力量创造出人与人之间的一切经济关系?马克思指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2](p.196),因而经济权力的来源既不是“人性天性说”,也不是“社会契约说”,更不是“功能分化说”,而是唯物史观的“实践生成说”,这就是经济权力是在人们的劳动实践中不断生成的。而劳动实践要真正成为生成一切经济权力的深层本体,就必须具有“三位一体”的内在属性:社会劳动、剩余劳动、物化劳动。社会剩余劳动的物化所蕴藏着的经济权力,其支配力从权力的支配方、中介物与被支配方同时施力,三者的合力共同决定着经济权力的强与弱、大与小、多与少。 (一)人与人之间一切经济关系的根本源泉:社会劳动、剩余劳动与物化劳动 第一,生成经济权力的劳动实践必须是社会劳动。社会之所以能够成为社会,就在于必须有一种实践活动把每个人内在地联系起来,并形成统一的有机整体,这种实践活动只能是劳动。而每个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p.505)。因此,人作为社会人,只有通过将他的私人劳动作为社会劳动,才能使自己与社会发生联系。“什么是‘社会劳动’?即为全社会的他人生产产品和服务的劳动,它区别于那种每个人自给自足的‘自我劳动’”[1](p.156)。自给自足的自我劳动者所生产的物品只是为自己直接使用和消费,那么他与社会没有关系。在社会分工条件下,单个人的劳动必然具有社会性,这是因为人首先必须解决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然而,单个人不能依靠自己的全部力量来完成这一系列活动,他必须用自己的劳动拿到社会上去交换,即通过为他人而劳动的过程来获得自己的各种需要,这种支配自己的劳动为他人而服务的社会劳动为经济权力生成创造了第一个条件。 第二,生成经济权力的劳动实践必须是剩余劳动。任何社会劳动作为一个统一体总是能够分解为两种不同的层次: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所谓必要劳动就是人类为了能够生存下去而必须进行的最为基本、最为根本的社会劳动,其目的是为了维系人类作为生物物种的存在,没有体现人类自然属性的必要劳动作为前提,就没有人类社会的存在。所谓剩余劳动就是人类为了能够进一步发展,在必要劳动基础上所进行的社会劳动,没有反映人类社会属性的剩余劳动作为前提,就没有人类社会的发展。其中,只有在剩余劳动出现的情况下,经济权力才成为可能,因为人只有在“超越这种‘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1](p.91)下才有条件去支配他人的劳动。当一个人的剩余劳动成为另一个人所依赖的生存条件时,就意味着经济关系中存在着支配与被支配的可能性。 第三,生成经济权力的劳动实践必须是物化劳动。马克思认为,一切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都必须通过以人与物、物与物的自然关系为载体,并表现出来才能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支配性力量。这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社会力量,就是社会剩余劳动的物质化——物化劳动。马克思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3](pp.470-471)。这就是说,物化劳动是人们自己的实践活动所创造的,但从事任何物化劳动都必须以一定的条件作为前提,这个前提就是先前世世代代物化劳动过程的时间积累而形成的空间性物化世界。以此物化世界为媒介,在人们之间结成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关系,它支配着人们的物化劳动过程,而这个物化世界支配下的物化劳动过程的最终结果,又会形成新的物化世界,从而作为的新的客观前提支配下一轮的新的物化劳动过程。总之,“人在一定物质条件下的劳动的物化,以及物化劳动反过来为人类劳动创造物质条件并决定人的行为方式”[1](p.84)。这样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辩证路径形成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关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