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的社会建构:西方人文地理学对自然的再认识

作 者:

作者简介:
朱竑(1968- ),男,甘肃临夏人,华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文化产业与文化地理研究中心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文化地理,旅游地理,E-mail:zhuh@scnu.edu.cn;尹铎,华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文化产业与文化地理研究中心。广东 广州 510631

原文出处:
地理科学

内容提要:

自然的社会建构作为西方人文地理学界对自然的再思考,渐成为理解自然与社会互动的重要理论框架,并逐步成为推动人地和谐、可持续发展研究的新范式。通过梳理自然的社会建构研究理论源起并对西方涉及自然的社会建构的研究文献进行全面梳理发现,自然的社会建构并非单纯指基于建构主义视角考察自然的知识生产或价值与意义,还应该关注自然被生产与形构的商品化过程。现有议题主要聚焦于政治与自然、商品化与自然、社会情感与自然以及日常生活与自然四大方面。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国内未来研究需要关注的重要方向。


期刊代号:K9
分类名称:地理
复印期号:2018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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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90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0690(2017)11-1609-08

      人地关系是地理学最核心的研究内容,反映了地理学对于“社会”与“自然”关系的恒久关注[1]。然而,作为地理学最重要的研究分支,自然地理学与人文地理学对于“自然”与“社会”二者关系的研究却日趋分离,甚至二元对立[2]。自然地理学家将自然看作是与社会系统相对剥离的独立运行体系,忽略了自然系统亦有与社会系统相互套嵌密不可分的一面。而人文地理学家则相对较多关注自然的社会价值与意义,忽略了自然作为客观实体的独立运行规律与物质属性[3]。这两种截然对立的世界观,造成了自然地理学与人文地理学在研究客观世界的同一对象时,截然不同的本体论与方法论,这种对立的发展方向,导致研究领域越分越细,彼此隔膜越来越深的情形,这使得地理学的区域综合学科优势愈加难以显现与发挥,开始逐渐引起西方人文地理学者的注意与警惕[4]。不同分支的人文地理学者开始基于不同的理论流派寻找正确认识自然与社会二者关系的新方法,意图弥合人文地理学与自然地理学研究的分歧与不同[5]。人文地理学者们发现,自然应该被放置到具体的社会文化情境中进行探索与研究,自然既是行动者网络中实实在在的独立行动者,其物质形态的发展演变应该得到关注,同时自然也是表征与象征的产物,具有社会赋予的价值与意义[6]。所谓“自然的社会建构”作为西方人文地理学界对于自然的再思考,开始成为推动人地和谐、可持续发展新的范式和理念,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并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理论与实证探讨[7]。

      当前中国地理科学研究对“人-地系统”这一核心概念的关注相对较为分离[8],对自然地理学和人文地理学研究的交叉融合也缺乏相应的重视。总体来看,目前国内人文地理学对自然的理解与研究依然有待深化与完善。同样,也因为相对独立的发展过程以及绝然不一的评判标准,自然地理学对人文地理学也颇多偏见和歧义。在纵观全球变化与中国转型期背景下,自然的物质形态改变,往往会伴随着诸多社会关系与意义系统的演变。鉴此,关乎自然的问题不再仅是从自然地理学视角出发的、在技术层面上的关于如何保护、如何治理的问题,也关乎从人文地理学视角出发所展开的如何对自然进行“社会建构”,进而应用于社会、政治实践中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梳理自然的社会建构研究的理论源起、研究现状,提出未来中国人文地理学关于自然的社会建构可能进行的研究议题,以期对深化中国人文地理学对自然的理解有所裨益,能够更好地促进人地关系的和谐及可持续发展。

      1 自然的社会建构研究源起

      “自然”这一复杂的学术概念在西方人文地理学中拥有不同的解释与意涵。这些不同的解释为不同的自然研究流派提供了相应的理论基础。Williams区分了3类针对“自然”彼此相联但又各具特点的认识[9]。第一类认识认为“自然”是事物的本质属性(essential quality);第二类认为“自然”即是驱动有生命体并操纵无生命体的内在力量,例如万有引力、能量守恒定律等。研究“自然”即应该探求“自然”发展、运作的内在规律与普适法则;第三类认识认为“自然”是外在的物质世界,尤其是未被开发且极少被人所影响的所谓纯粹的“自然环境”(natural environment)。在传统实证主义主导的科学认知中,“自然”并不臣服于人类的主观阐释[10]。而有关“自然”的研究亦是基于第一类与第二类认识的理解,倡导在对“自然”固有的运行模式、机理与效应进行探索的基础上改造自然。因此,无论是所谓的专家技术流派强调的应当最大限度地将自然为社会所用,还是生态中心流派所倡导应当拯救自然、充分尊重自然并回归自然,其本质仍然根植于自然实用主义的物质性理解中,即自然本质上是僵化的先验性存在[11]。但随着社会发展变迁,人们愈加发现,自然不仅仅只具有物质性,还具有社会赋予的象征意义、价值与意识形态。社会对自然的影响也并非只有物质上的改变,通常还伴随着意义与价值的建构与重塑。例如,云南普洱古茶树对于当地少数民族而言原是神圣与家族的象征,但伴随日益火爆的普洱茶叶与旅游市场,在资本的运作下古茶树演变成为经济来源的象征,原本对茶树的祭祀与朝拜也开始向采摘与售卖转变[12]。

      于是,伴随着对自然象征性的思考与物质性的再思考,自然的社会建构作为西方人文地理学对于“自然”的再认识,开始成为全面理解社会与自然的互动的重要理论思潮。一方面,学者们开始关注概念、意义与价值中的“自然”,认为“自然”研究应该关注所谓的第一类认识,即事物的本质特性。以此作为理论基础的社会自然流派(social nature approach)就倡导,自然作为一种文化与历史的特殊概念(concept),是被社会建构的[13]。而作为概念的自然,不论是三类认识中的哪一种,都应该放置到某种社会文化的语境下去解读。另一方面,自然的社会建构研究重新对自然的物质性进行了再思考,认为伴随着转基因等生物科技的发展以及全球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加强,自然的法则以及事物的本质属性也在发生着物质化的社会建构(material social construction)[14]。例如,针对普洱茶物质性的研究并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对于土壤[15]、水质[16]等维度的所谓科学主义分析,也应该关注在资本与市场的裹挟下,普洱茶作为自然商品被生产以及形构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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