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因哈特·科泽勒克曾指出,在18世纪中叶到19世纪中叶的欧洲,随着旧世界的解体和新世界的诞生,出现了一些几乎是全新的术语,而一系列旧概念开始发生深刻的转变,其含义日益接近今天我们对该词的理解。①从社会史背景而言,这场概念史上的变革与等级制社会的解体是同步的,正是从社会和政治革命中,发生了概念史上的单数化和普遍化现象:复数的自由中产生单数的自由,复数的正义中产生单数的正义,复数的革命中产生单数的大写的革命:la Révolution。② 科泽勒克的论断提示我们,话语和概念的演变可以还原到社会史和政治史之中。本文将在这方面做一些尝试,选择的问题是1750-1780年法国舆论界围绕税收特权问题展开的辩论。之所以不把考察的时段顺延到大革命前夕,正是想揭示,科泽勒克所谓“鞍型期”③(Sattelzeit)的概念史转变是个相当漫长的进程,它与较长时段中的政治气候和话语环境的发展息息相关。我们将会看到,这场辩论不但催生出了某些新的政治话语,而且一些频繁使用的术语呈现新、旧内涵相互冲突的格局,“复数”概念的“单数化”趋向也逐步呈现出来。 一、“公开性”及其矛盾 1695年以来,法国王权开始推行具有普遍主义色彩的直接税政策,④要求教士和贵族这两个特权等级以及其他享有特权的群体也要缴纳新的直接税。新政策受到各级特权机构的抵制和质疑,也引发了有关税收特权问题的辩论。到18世纪中叶,随着1/20税的出台,国家的税收机器逐步加强对特权者的课税,随之而来的抵制渐趋激烈,有关的辩论亦呈现公开化的趋势。 研究法国旧制度末年财税问题的学者,几乎无人不关注启蒙时代出现的一个新现象:公共舆论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早期的夏尔·戈梅尔和马塞尔·马里翁都在他们的研究中注意到舆论对财税问题的议论和对政府政策的影响。20世纪80年代以后,受哈贝马斯的影响,公共舆论、公共领域更是成为旧制度和大革命史研究中的专门的考察对象。⑤实际上,有关公共舆论问题的探讨,18世纪就已出现。⑥这种状况是当时实际局势的一个反映。只要看看当时两位知名人物的说法,就能感受到知识传播和公共舆论发展所造成的巨大影响。1775年2月,巴黎税务法院院长马勒泽尔布说:“公众对过去那些他们最漠不关心的事物有了强烈的兴趣”,公众的意见已成为“所有权威都必须尊重的法庭”。⑦两年后,财政大臣内克同样表示,舆论的力量已经支配了所有人的思想,即使君主也得敬畏三分:“在法国,舆论的巨大力量经常比任何其他力量都更有力地阻止了权力的滥用。”⑧但是这种状况的形成有一个过程,它离不开法国旧制度时期政治和社会生活的现实。 基思·贝克曾说,在绝对主义体制下,一切权威都来自国王,像高等法院这样的议事机构,没有任何合法权力以社会的名义向体制外的民众通报政府事务。这就是人们常提到的,政治是“国王的秘密”⑨。从这个基本原则出发,高等法院的诤谏书理论上只是法官们对国王的建议,不可公之于众;任何未经许可的公开讨论都是非法的。因此,绝对主义的政治不是一种公开的、公共性质的政治。⑩实际上,这也是王权的一种自我理解。1766年3月,路易十五对表现得很不驯服的法官们曾有一番著名的训话:“朕的法院的存在及其权威皆来源于朕本人;法院的全部权力都只是以朕的名义来行使的;立法权只属于朕一人”;法庭和法官们的一切权力都依赖于“朕之权威”;“公共秩序皆系于朕本人,民族的权利和利益必定与朕的权利和利益紧密相连”。(11)在这种逻辑之下,政治就成了国王的专属领域,包括大臣在内的高级官员根本上说都是为他服务的。历史学家们很早就指出旧制度政治生活的非公开性。19世纪末的泰纳说,直到18世纪,在很多人的意识中,法国是国王的一份世袭家产,人们对他的财政管理横加指责就像干涉某个私人的事务一样荒谬。但到了1788年,人们以“无法想见的鲁莽和疯狂”声称,国家的收入不应该由国王支配。(12)莫尔奈也提到,根据路易十四时代的政治理念,臣民只有服从的权利,国王卖掉臣民或某块国土就像领主卖掉他的绵羊一样。政治是带有骇人的神秘色彩的领域,任何对国务的议论都可能受到惩处。但到1780年左右,“七封印都已崩坏,任何人都可以涉足国务的圣殿”(13)。 就财政领域而言,1679年就有人说:“财政科学是黑色的妖术,没有人对此有半分理解。”直到18世纪中叶,“没有哪个词像财政那样常见,但没有哪种事务像财政那样让人一无所知”。(14)连内克自己也说,“对自己的财政状况一无所知是王国政府面临的主要任务之一”(15)。不过,泰纳和莫尔奈都指出,1780年以后舆论对政治事务已经有了公开而热烈的讨论,前引马勒泽尔布和内克的言论也证实了这一点。这种转变同样表现在财政领域。某种意义上说,国王的新税制及其引发的政治后果是酝酿这种公开性的催化剂。这里想强调的是,这种关于财政公开性的话语一开始就包含着冲突的种子。 最近有人提出,18世纪法国的税制改革产生了一个连带效应:公众对国家事务的公开性要求。在这方面,1/20税的设立具有关键意义:该税要求纳税人进行财产申报,国家税吏对申报进行核查。这意味着对私人财产状况的深度了解,但同时也导致了一种对等的要求:纳税人,首先是有文化的纳税人希望了解国家的财政状况。(16)在很长的时间里,法国人不仅认为国家财政,连家庭和企业的财产状况都是一种秘密。在1/10税(1710年起开征,1749年废止)尚处于讨论过程中时,一些地方官员就认为,该税计划中要求的财产申报会泄露家庭秘密,“违反民族的天性”(17),将引起人们的极度反感。法国最古老的国家直接税——军役税(tailles),一般由教区进行集体摊派,国家不需要对纳税人的家庭财产状况做细致了解。但1/10税的申报和核查意味着国家对纳税人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了解,这是一种全新的现象。1/10税由于形势仓促和几番波折,财产申报效果欠佳。但1/20税让法国的纳税人,首先是特权者们感受到了来自国家税收机器前所未有的压力,由此招来了他们的抗议,而抗议的一个后果就是国家财政公开化的逐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