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再组织化导向的共青团团属社会组织发展路径

作 者:

作者简介:
钟宇慧,广东青年职业学院,广东 广州 510545 钟宇慧(1982- ),女,广东佛山人,广东青年职业学院(广东省团校)团干部培训部讲师,研究方向:社会工作及共青团工作。

原文出处:
青少年研究与实践

内容提要:

转型中的社会在经历“再组织化”的过程,青年的生存已呈现单位化、原子化、再组织化并存的状态。团属社会组织是共青团工作手臂的延伸,既是组织青年的重要力量,也是青年再组织化的重要途径。它们的快速发展,既有团的机关主动建构的强大推力,也体现了青年自我组织的愿望。研究发现,政府的空间让渡和民间力量释放提供了团属社会组织发展的宏观机遇,青年的分化与重组产生了组织的特定群体,共青团与团属社会组织的竞合关系推动两者间的良性互动,团组织的主动赋权与团属社会组织自主性拓展的机制实现了“双向赋权”的局面,最终推进团青关系重构与青年事务的合作共治。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18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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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2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9303(2017)04-0077-08

       改革开放推动了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在组织层面发生深刻变化,社会主体逐步分化,社会组织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治理创新的目标,鼓励社会人群形成多元共治的格局,推动社会组织的大发展。青年社会组织具有成员最年轻、需求最多样、活动最活跃、机制最灵活等特点,其高涨的社会参与热情和浓厚的自主参与意识在推动经济发展、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等领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共青团直接指导和推动下成立与发展的团属青年社会组织也通过发育、整合、转型、改革等方式,整体呈现出发展空间不断壮大、组织结构日益多元的发展趋势。党的群团工作会议明确了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共青团组织在新形势下引领青年,促进共青团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南。作为共青团“工作手臂延伸”的团属社会组织,一边联系着团组织,一边联系着青年群体和青年自组织,在联络和整合青年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团属社会组织如何在共青团的指导下探寻更科学的发展路径,对推动自身发展、建构团青关系、参与社会治理,都有重要意义。

       一、形势与挑战:团属社会组织发展状况

       20世纪80年代,根据团中央的统一部署和团工作实际发展的需要,从全国到地方的共青团机关陆续建立了承担着较强政治功能的社会组织,如少先队工作学会、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90年代以后,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使青年生存状态从单位化向原子化转变,共青团组织进一步探索团工作的社会化运行模式,组织功能从强调政治功能转向社会功能,如在“青年志愿者行动”基础上推动成立青年志愿者协会等;探索与其他权力主体合作的模式以构建新型团青关系,如成立团属青少年研究会,承担研究咨询职能,发挥着支持性的社会功能等。21世纪初以后,随着网络社会的发展和青年群体急剧分化,青年自我组织的需求及行为开始出现,组织载体亦从物理空间逐渐延伸至虚拟空间,共青团开始探索区域团建的创新载体,如青年中心等;借助网络空间打造线上线下的青年社会组织,如某地团委将团属社团青年摄影协会委托网友俱乐部的团支部来管理,实现网络自组织和团属社团的双赢发展等。这一时期的共青团开始建立起“党领导下,以共青团为核心,以青联、学联、少先队为骨干,以团属青年社团为外围,以青年自组织为延伸”的同心多层模式[1]。2008年以来,在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社会治理等语境下出现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是新的组织创新实践。北京市、广东省提出“枢纽型组织”建设的战略,要求共青团发挥枢纽型作用,在各类青年社会组织中建设一批枢纽型组织,联系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如广东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等,作为第一批省级枢纽型组织,每个组织联系10个不同类型的青年组织,市县(区)团委也参照省级做法,遴选出枢纽型社会组织,带动其他青年组织发展。近年来,随着政府购买服务推行、政府职能转移加快,地方团的机关也纷纷孵化成立一系列服务型、专业性的青年社会组织或民非组织,支持它们的能力建设以更好地承接青少年事务。由此可见,共青团工作从高度组织化走向逐步社会化,团属社会组织体系的建立起了关键作用。

       在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团属社会组织发挥着政治性、引导性、社会性和支持性的功能,从而实现对青年的整合。然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团属社会组织因“碎片化”和“未分化”的相互叠加,面临着资源不足、动力不足、社会吸引力不足的工作困境[2]。在青年社会化、青年组织化背景下,团属社会组织如何创新发展将是亟须研究与解决的问题。

       二、分析新视角:青年的“再组织化”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的结构形成了“组织化社会”和“社会组织化”两种完全不同的社会建构体系。前者来自政治的力量,其主体是政党,发生于1949年后的中国,以政党为主体,形成了组织化社会的社会建构体系,实质是基于组织建构社会;后者来自经济的力量,其主体来自市场,发生于20世纪的90年代,以独立的法人为主体,形成了社会组织化的社会建构体系,实质是基于社会的要素,如独立的个体、自由的资本、多元的网络等建构社会[3]。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国开始从组织化社会建构体系向社会组织化建构体系转变。

       “化”是一种动态属性,意味着处于演变中。社会的组织化是一个社会中不同群体基于特定的目标而组织起来,并通过组织的形式解决社会问题或创造社会福利的过程。转型中的社会总是会经历“再组织化”的过程,即一个对社会重新组织化的过程,包括两层含义:(1)社会上原有的一些组织因不适应新的历史语境而经历解构、更新与改造;(2)社会中的个体或群体基于新的目标而组织起来,产生一些新的组织[4]。反映在青年群体中,一方面,由于计划经济发展到市场经济,导致体制外青年呈现出“非组织化”“去组织化”和“低组织化”的现象,单位人逐渐转变成“原子化的个人”。另一方面,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市场机制完善、公民意识觉醒、青年需求多元、信息技术发展,青年的“再组织化”“他组织化”和“自组织化”现象日益显现,青年社会组织大量出现。青年的生存已呈现单位化、原子化、再组织化并存的状态。

       青年的再组织化,一方面挑战了原有的团青工作格局与组织化的结构和形式,导致原有的一些组织逐渐瓦解或做出必要的更新调整,如共青团组织和团属组织或阵地的改革和转型;另一方面,则是出现了一些基于新目标而建立的新型组织,可能是政党或相关部门主动建构的组织(他组织化),如新的团属社会组织,也可能是青年根据不同的需求和目的自我组建的组织(自组织化),如自发组织的公益性团体等。这些新型组织通过青年的再组织化,发挥着政治性、经济性、文化性、社会性、国际交流性等功能。团属社会组织是共青团工作手臂的延伸,既是组织青年的重要力量,也是青年再组织化的重要途径。它们的快速发展,既有团的机关主动建构的强大推力,也体现了组织中的青年自我组织的愿望,因此,团属社会组织身上同时具备“他组织”与“自组织”两种特征。为了更好地从青年“再组织化”视角研究团属社会组织的转型发展和功能发挥,本研究选取发展较好的个案——区级青年商会进行深入研究,有利于紧密结合区域实践,从实证性的角度加强团属社会组织发展路径的研究深度,这对于特色模式的建构及其适用性分析,均有创新及探索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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