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史稿》对孝钦太后传记的处理

作 者:
孙昉 

作者简介:
孙昉,商务印书馆,北京 100006 孙昉(1973- ),男,历史学博士,编辑,主要从事清史、文献学研究。

原文出处:
大连大学学报

内容提要:

民国政府开设清史馆,组织人手编修清史。清史馆内外诸多人士就如何为孝钦太后(即慈禧)立传,陈说己见。最终,由逊清遗老主持的清史馆否决为孝钦太后单独立传的主张,而将其列入后妃传中。在编修过程中,清史馆通过体例和行文,明暗不一地抨击孝钦太后的专权,并将清朝覆灭归咎于孝钦太后。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18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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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395(2017)05-0065-09

       如何处理孝钦太后(即慈禧)叶赫那拉氏的传记是清史馆无法绕开的问题,也是当时诸多学者所关注的问题。民国政府宣布开设清史馆,编修清史后,清史馆内外的一些学者就是否单独为孝钦立传这一问题,阐述各自的主张。清史馆最终确定将孝钦列入后妃传,从而否决单独为孝钦立传的主张。清史馆总体上由赵尔巽、缪荃孙等逊清遗老所主持,因而最终形成的《清史稿》基本上立足于美化清朝统治历史,敌视反清起义、太平天国和辛亥革命的立场。尽管如此,《清史稿》编修者对孝钦长达四十余年的专权并无肯定之处。出于维护清朝历史总体形象的原因,编修者没有直接表露对孝钦专权历史的否定,而是采取多种隐晦的手法来加以间接表达。不为孝钦单独立传即属此种隐晦的寓贬于述手法。同时,在后妃传中,将孝钦与孝庄太后、孝圣太后(乾隆帝之母)、孝贞太后(即慈安)加以对比,以暗示孝钦缺失于后妃之德。并在一些相关人物如荣禄、奕、孝定太后(即隆裕)的列传中,对孝钦把持朝柄、宠信宦官李莲英的行迹予以贬责。这些散见于《清史稿》不同部分的文字,实际上表达出这样一种认识——清朝覆灭与孝钦专权有着不可分离的因果关系。

       关于《清史稿》的成书过程、编修体例、参编者等问题,已经有诸多学者予以论述,并提出富有启发性的见解①。其中,邹爱莲认为,在体例讨论中,虽然个别人提出“慈禧太后是否可入本纪的问题,但是总的争议不大。”[1]

       《清史稿》如何从体例和行文上深含贬义地处理孝钦传记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目前对这一问题尚有较大的研究空间。笔者在立足前人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探讨这一问题,敬请方家指正。

       一、对孝钦传记体例问题的热议

       1914年3月9日,袁世凯签发大总统令,批准成立清史馆,开修清史。这一消息很快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在熟读纪传体史书的学者们看来,编修清史不仅将沿用二十四史的纪传体,而且也是纪传体正史系列的收尾之作。张宗祥就指出:“清史为结束二十四史之史,清以后史体例如何自当别议。”[2]1言外之意,未来的中国史书编修将不再采用明显带有帝王本位性质的纪传体。

       在这种共识的基础上,一些人士就编修体例的具体问题陈述自己的主张。其中,如何处理孝钦的事迹,是否要为其单独立传,是讨论比较热烈的问题之一。

       众所周知,辛酉政变后,孝钦利用身为穆宗载淳生母的身份,取得与孝贞太后钮祜禄氏共同垂帘听政的权力。孝贞死后,孝钦更是大权独揽,成为光绪时期的实际最高统治者,直到光绪三十四年(1908),孝钦在确定由溥仪继承德宗载湉的皇位后,才瞑目而逝。仅仅三年之后,她的侄女孝定太后就在辛亥革命的风暴中,带着宣统帝溥仪黯然宣布退位。如此紧密的时序关系很自然地使人们把孝钦专权与清朝覆灭置于一个因果关系中。

       无论是在时人还是后人心目中,长期专权,操控穆宗和德宗两帝的孝钦可比肩于西汉之吕雉和唐朝之武则天。如果对孝钦事迹讳而不书,无异于掩耳盗铃。由此,围绕如何处理孝钦传记这一问题,形成以下两种主张:

       其一,为孝钦单独立本纪。

       在二十四史中,《史记》和《汉书》为吕雉特立《吕太后本纪》和《高后纪》,《旧唐书》和《新唐书》均以《则天皇后》之标题为称帝的武则天开立本纪。因有这些先例,所以有学者建议为孝钦太后单独开立本纪,即《孝钦本纪》。梁启超即持这一主张:“有议为孝钦后立纪者,援汉唐吕武之例,欲尊之而反以为罪之耳,且汉史不帝少帝,房州已成藩服,以古例今,云胡相侔,若纪孝钦,则穆德两朝,宁非闰位,况孝贞并帘,亦垂一纪,绌此申彼,抑何称焉,揆诸史例则无稽,衡以名分则不安,谓宜率旧,无所骋奇。至于孝钦治效,系有清与亡,专篇详载,史所应尔,则班书元后前事可师,宜别为孝钦立传,不以侪诸后妃,孝贞、孝定,咸为附传,庶符史实,且惬人心。”[3]35

       在梁启超看来,曾和孝钦共同垂帘的孝贞太后以及宣统朝孝定太后,也不宜列入后妃传中,而应附之于《孝钦本纪》中。为此,梁启超这样阐述他的理由:“前史率皆有后妃传,有清内治最严,自显庙两后外,率皆不与国事,故拟惟立孝钦一传,而以孝贞、孝定附之。”[3]39

       袁励准和王桐龄也主张单独立《孝钦本纪》,而且进一步指出应当正视同治和光绪两朝的大政方针由孝钦裁决的史实:“孝钦皇后临朝四十余年,依史记吕后,前汉书高后,旧唐书则天皇后,新唐书则天圣武皇后例,当列入本纪,依后汉书和熹邓皇后,宋史章献明肃刘皇后,宣仁圣烈高皇后例,当列入列传。……列孝钦于列传,则穆宗、德宗两朝大政,皆无所附丽,似觉未安,可否名从其实仍列孝钦于本纪。”[4]125

       朱希祖也支持为孝钦立本纪的主张,同时他也考虑到此议可能令编修者感到为难,为此他提出比较灵活的处理办法,即编修者既可取法于《史记》的《吕太后本纪》,亦可取法于《旧唐书》和《新唐书》的《则天皇后》:“后妃之宜即纪亦传,各衷壹是,元史于传外,更为后妃立表,盖修史者,于元代位号,莫辨混淆,故表以明之,若清则后妃往往无事可记,固由满汉之隔阂,亦由宫闱之严肃,除孝钦后外,择其可传者传之,余则悉载于表。至孝钦一后,用史汉之吕后例,抑新旧唐书之则天后例,则别由拟纪传者定之矣……”[5]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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