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理·文理·事理·心理

作 者:

作者简介:
詹绪左,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

原文出处:
文艺研究

内容提要:

本文以书史画论中的三则公案——“叐乙”、“朱睿”、“梦汞”为切入点,在最为基础的层面上检讨国内学者基础论著的研究现状,从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更主要的则是通过相关文献的参稽互证,借鉴传统的研究方法,从字理(构字的理据和潜在的规则)、文理(行文的条理和惯例)、事理(事物的道理)、心理(作者的情感和态度)这几个角度去还原其原始语境,从而寻求对相关悬疑问题的破解路径。本文认为,此三则公案的检讨均具有方法论的意义,因此对研治书史画论的同道来说,应该不无借鉴之用。


期刊代号:J7
分类名称:造型艺术
复印期号:2018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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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旬高龄的章祖安在为日本学者河内利治著作中译本所撰序文中感慨道:

       读了河内君的新著《汉字书法审美范畴考释》,惊叹其治学之严谨与用心之缜密。河内君做的是最基础的功夫。在行色匆匆的“读象”的时代,耗时间耗精力阅读很难的文字,并把它整理出来,经过自己的思考,成为文字的著作,这是何等辛苦之事……此种基础工作,大抵学问高深者不愿意做,学问平平者又无能力做。国内书法理论界夸夸其谈的肤浅之作铺天盖地,扎实的基础论著反而甚少,我感到惭愧。①章老先生的这番话,笔者深表赞同。这里也想接过他的话头,以书史画论中的三则公案为切入点,在最为基础的层面上来检讨一番国内学者“基础论著”的研究现状,从中发现问题,找到差距,更主要的则是通过相关文献的参稽互证,借鉴传统的研究方法,从字理、文理、事理、心理几个角度去还原其原始语境,从而寻求一条对相关悬疑问题的破解路径。在这样“行色匆匆的‘读象’的时代”,此举或许不合时宜,但无论如何,我们也确实应该多做一些扎实的基础工作,少一些“夸夸其谈的肤浅之作”。

       后汉赵壹的《非草书》是我国现存可考最早的较为系统的书学文章之一,由于历时久远,其中有些文句后人已不甚了然。其中最明显的是下面的例子:“而今之学草书者,不思其简易之旨,直以为杜、崔之法,龟龙所见也,其扶拄挃,诘屈叐乙,不可失也。”②例中难点有二:一是“扶拄挃”,二是“诘屈叐乙”。关于第一点,笔者拟专文讨论。这里来谈第二点:它之所以难以解释,麻烦就出在“叐乙”(《历代书法论文选》录作“乙”③)二字上。对此,笔者目前见到的解释,主要有以下两种:

       诘屈:屈曲状。叐(bá拔)乙:随意书写,不合法度。④

       诘屈叐乙:指草书屈曲多变的笔画。笔势忽起忽落,笔画必屈曲多变。诘屈,即屈曲,曲折也。叐,据《康熙字典》应写作“龙”,与“拔”相通,有猝然突起的意思。乙,犹乙脚,有曲折之意。因此,叐乙亦指草书,更准确地说是指章草笔画的曲折多变。同诘屈意思相同。⑤第一种解释参照的是《汉语大词典》中的释义:“乙,谓随意书写无法度。”⑥下举《非草书》例。但这一解释与原文的语境明显不符。原文明明说“今之学草书者”,“直以为杜、崔之法,龟龙所见也”,所以才会亦步亦趋,依模画样,唯恐有“失”,又怎能说是“随意书写,不合法度”呢?至于第二种解释,倒的确有一些注释者自己的新解,但也麻烦多多。首先,检《康熙字典》“叐”字条,并没有“叐”写作“龙”的字句⑦,应系作者引文不慎。其次,“与‘拔’相通”云云,其实也是太过相信《汉语大字典》的解释:“叐,同‘(拔)’。《字汇·又部》:‘叐,与同。’”⑧而这一解释恰恰又是靠不住的。因此释之为“猝然突起”也就失去了依据。退一步说,即便“叐”果真是“猝然突起”之义,那“叐乙”就不再是一个词而只能是个词组,它与作者所释的“章草笔画的曲折多变”究竟有多大关系呢?难道说“笔势忽起忽落”,“笔画”就一定“屈曲多变”吗?恐怕也没有那么绝对。再次,“猝然突起”的“突”如果是“突然”的意思,那么“猝然”就是多余的;如果“突起”是辞书上所释的“高耸、凸起”⑨之义的话,那又和章草笔画的“曲折多变”了不相涉。由此再推而论之,对原典中诸如此类的疑难词语,我们又该如何去解读呢?这就涉及到一个方法论的问题。我想还是传统的研究方法值得借鉴,那就是求字理,察文理。

       其实,引例中“叐乙”的“叐”,并非什么难字、僻字,就是我们熟悉的“夭”。尽管二者看起来似乎差别不小,但只要了解一些俗写文字的“潜规则”——笔画增减不拘,就不难发现二者本是同根生,原本就是一个字。“夭”在俗写中变体很多:或加撇作“”,如《碑别字新编》引《魏元诲墓志》,“夭”即作此形⑩;或增点为“”,如《碑别字新编》引《魏元谭妻司马氏墓志》,“夭”即如此作(11);或点、撇兼加,《干禄字书·上声》:“、夭:上通,下正。”(12)至于“夭”写作“叐”,不过是“”形的微变而已。清王念孙在《读书杂志·余编》下“决陂潢而相湲清”条中说:“隶书夭字或作叐。”(13)这与《非草书》中“夭”作“叐”出现的时代基本吻合。清顾蔼吉《隶辨·宵部》亦云:“诸碑夭或作。”(14)汉《郑固碑》中有:“年七岁而。”(15)这些表明“夭”之作“叐”、“”乃汉人常见的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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