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或有负债准则的国际比较

作 者:

作者简介:
周亚荣,王淑兰,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原文出处:
财务与会计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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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版)
复印期号:2018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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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或有负债涉及国家社会经济各个领域,确认难度较大,加之我国政府会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这都为或有负债的准确确认和计量形成了阻碍。本文通过比较、借鉴新西兰、美国及国际会计组织与或有负债相关的会计准则情况,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探讨了我国地方政府或有负债的相关会计问题。

       一、政府或有负债的界定

       (一)国际组织和新西兰

       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委员会(IPSASB)2002年10月发布的《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第19号——准备金、或有负债与或有资产》(IPSAS NO.19)对或有负债进行了如下定义:或有负债是(1)由过去的事项导致的一项可能义务,其存在与否需要由不确定的未来事项发生或不发生才能予以证实,该未来事项并不能被会计实体完全控制。(2)由过去的事项导致的一项现时义务,但由于下列原因无法进行确认:履行该义务时反映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的资源不太可能流出;该义务的金额无法可靠估计。IPSAS NO.19还对准备金和或有负债进行了区分:准备金是时间或金额不确定的负债,这主要是因为它是实体的现时义务,其履行很有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资源的流出。或有负债之所以不能确认为负债,是因为该义务存在的不确定性以及相关资源流出的低可能性或不可计量性(即不满足负债确认条件)。此外,IPSAS NO.19指出,会计实体不得对或有负债进行确认(不满足确认条件),但应当对其进行披露。如果有证据表明或有负债已经衍化为准备金,则应当对其进行确认。一般负债、准备金和或有负债的区分如表1所示。

       新西兰会计准则委员会(NZ ASB)2012年发布的《新西兰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准备金、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公共利益实体)》(NZ IAS37)中有关或有负债的内容和IPSAS NO.19实现了较大程度的趋同,尤其是两者对或有负债的界定完全一样。

       (二)美国联邦、州和地方

       美国联邦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FASAB)1995年发布的《联邦会计准则第5号——联邦政府负债的会计核算》(SFFAS NO.5)规定,或有事项是现有的、不确定的、可能导致主体未来收益或损失的一种状态,这种不确定性需要通过一个或若干个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予以证实。在满足下列条件时,或有事项应当被确认为负债:(1)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已经发生;(2)资源的未来流出或其他牺牲是很有可能发生的;(3)相关的未来资源流出或其他牺牲是可计量的。

       美国州和地方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发布的会计准则中并没有单独集中的关于或有负债的内容,对各类或有负债的确认分别在相应的具体准则中进行规定。不难理解,或有负债的范围涉及国家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在单独某条准则中进行规定所达到的效果并不理想且缺乏针对性。因此在考虑美国状况时,主要参考联邦政府的界定。

       二、政府或有负债的分类

       世界银行高级经济学家Hana Polackova(1998)指出,显性或有负债是在特定事件发生时政府承担支付责任的法定义务;隐性或有负债是未经法律确认的义务,通常是政策目标的产物。通过查阅2013~2015年的新西兰、美国联邦、州和地方政府的财务报告,笔者发现各国对本国或有负债会计核算主要集中于显性或有负债(如表2、表3所示)。

       笔者通过查阅两国政府会计准则,筛选出已经被明确规定了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量化政府或有负债,包括贷款担保、社会保险负债、未决诉讼、环境治理、未缴资本金等,并针对性地对这几类或有负债的计量问题进行国别对比分析。

      

      

       三、政府或有负债的计量

       (一)国际组织和新西兰

       IPSAS NO.19对准备金的计量问题做了如下规定:准备金应当按照报告时点该现时义务导致的支出最佳估计值进行确认。当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时,准备金应当按照该义务导致的预计支出的现值进行计量。其中,最佳估计值是实体在报告时点或将该义务转移给第三方时为解决该义务将合理支付的金额。具体来说,当准备金的计量金额涉及多种不连续的结果时,应当将各种可能发生的结果按其发生概率进行加权,即通常所说的“期望价值法”;当可能的结果是一个连续的区间范围且该范围内每个数值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时,最佳估计值应当是该范围的中间值。

       新西兰NZ ASB在2012年发布的NZ LAS37(PBE)中有关准备金的计量规定与IPSAS NO.19保持了一致,均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最佳估计值或现值进行计量。对于未决诉讼、未缴资本金、环境治理等未来支出,新西兰通常按照最佳估计值进行计量,这些在NZ LAS37(PBE)中均有案例体现;对于社会保险等支出,新西兰在很多社会保险项目中都要求使用保险精算技术预计未来的应计负债,例如新西兰NZ ASB在2012年发布的《新西兰国际会计准则第26号——退休福利计划的会计核算和报告(公共利益实体)》(NZ IAS26)就对社会保险的计量进行了类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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