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20世纪60年代后期,在反思实证主义地理学过分简化空间问题、忽视人的作用的浪潮中,强调个体和微观过程的行为学派应运而生,为理解人类活动和地理环境在时空间上的复杂关系提供了独特的视角[1]。在经历了近半个世纪的发展后,行为学派不断壮大,逐渐形成了强调主观偏好与决策过程的行为主义地理学[2]、强调客观制约与时空间利用的时间地理学[3-5]、强调活动—移动系统与规划应用的活动分析法等多视角的方法论[6-8]。 随着行为学派的不断成熟,行为主义地理学、时间地理学、活动分析法等理论与方法论不断完善与融合,并通过与结构化理论[9,10]、GIS技术[10-13]、行为模拟技术[14-16]、叙事分析技术[17]相结合,实现了与社会学、城市规划、交通规划等学科的交叉。然而,现有研究多关注城市空间对行为的制约和影响,并通过行为分析理解城市空间,但是对行为与空间相互作用的关注较少,尚未形成空间—行为互动的系统理论。如何对这些方法论进行凝练、整合和提升,构建解释地理空间与人类行为互动关系的一般理论,是行为学派的当代使命。 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了“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阶段,城市发展的核心目标正由经济增长、空间扩展逐步转变为社会管理的精细化与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目前,中国的城市研究与规划管理实践仍然是“见物不见人”,对居民的个性化需求缺乏深入分析与解读,难以应对城市快速扩张与空间重构所导致的职住错位与长距离通勤及可达性下降、社会排斥与隔离、环境污染与出行健康等城市问题[18-23]。在此背景下,基于时空间行为的视角来创新现有的城市研究与规划的理论体系,以指导未来几十年中国人本城市建设,明晰行为与空间之间作用的因果关系,结合中国实际总结空间—行为互动的概念模型和解释模型,是当前中国城市发展转型面临的迫切现实需求。 行为学派理论与方法论引入中国的20多年来,已经在不同类型的城市与人群中得到了大量实证研究探索[24],形成了中国时空间行为研究网络,并逐步成为中国城市研究的重要力量,开拓了以时空间行为与规划为核心的中国城市研究新范式,并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然而,绝大多数研究只是证明了城市空间和居民行为之间的关联性,而未能有效地论证空间与行为互动中存在的因果关系,缺乏从行为对空间选择与改造、空间对行为制约两个方面理解两者的相互关系,明确相互作用机理的研究。因此,中国学者需要对国际时空间行为研究前沿进行追踪、凝练、提升,选择方法论切入点,为中国空间—行为互动理论的建构提供参考。 本文首先从认识论、方法论、实践指导三方面对空间—行为互动的理论基础进行梳理;进而从基于空间和基于人两种研究范式相结合的角度出发,对空间—行为互动的研究范式进行论证;提出空间—行为互动理论构建的基本思路,为下一步空间—行为互动理论的完善奠定基础,明确中国城市空间—行为互动模式的提炼与比较的未来研究方向。 2 空间—行为互动理论基础 空间—行为互动理论的基础包括作为认识论的社会—空间理论,作为方法论的行为主义地理学和时间地理学,以及作为实践指导的城市规划与管理学方法(图1)。
图1 空间—行为互动理论基础 Fig.1 The theoretical basis of space-behavior interaction 2.1 空间—行为互动的认识论基础 伴随人文地理学的“社会转向”和社会学的“空间转向”,社会空间问题及其相关理论成为学术研究的热点,探讨社会与空间之间联系的社会—空间理论受到关注,其中,新城市社会学中的社会—空间辩证法、社会—空间互动理论、结构化理论等为空间—行为互动理论的构建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基础[25-28]。 20世纪70年代开始,来自社会学、地理学、经济学、哲学等多个领域的学者们向传统城市社会学中基于“人类生态学”所形成的理论体系发起挑战,促进了城市社会学研究基本范式的转型,产生了丰富的理论研究成果,被称为“新城市社会学”[29,30]。在研究对象方面,新城市社会学打破了芝加哥学派的城市中心城区/郊区二分法,将研究焦点从中心城区转向持续变化的郊区和大都市区域,以提供更加平衡的当代城市生活解释。在研究方法方面,新城市社会学在探讨城市/大都市区域发展的研究中,不提议遵循生态原则,而是对阶层、种族、性别、生活方式、经济、文化、政治和环境等要素加以综合考虑。在研究视角方面,新城市社会学包容了地方政治、国家经济秩序和世界政治体系脉络下的城市分析,从芝加哥学派狭义的社会空间分异走向对阶级、资本、权力、结构等的关注,用更加广泛的概念去解释空间、社会空间的形成[27]。 社会—空间辩证法讨论社会与空间之间的关系,是新城市社会学的重要理论之一。其建立在对容器空间观和实证主义空间观的批判,以及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忽视空间的批判的基础上,经历了列斐伏尔的奠基、哈维等的发扬、索加的创立等阶段[31-34]。社会空间辩证法认为社会与空间并非不同的两个事物,也不是一方包括、反映另一方的关系,而是“人们在创造和改变城市空间的同时又被他们所居住和工作的空间以各种方式制约”[35]。在社会空间辩证法的基础上,城市社会空间是“社会与空间辩证统一”的产物,反映了居民与城市空间的“连续的相互作用过程”[36,37]。社会空间辩证法对于社会与空间互动关系的构建为行为与空间的互动提供了认识论基础。